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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支平 佳宏伟 201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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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支平

历史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部主任委员、国学研究院院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国学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佳宏伟

历史学博士,厦门大学历史系讲师。


佳宏伟 

陈老师,您是1976年进校的大学生,应该说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年代。我非常感兴趣您的大学生活,您能否首先谈一下自己的求学经历?为什么会选择历史研究作为自己的职业呢?


陈支平 

我出生在贫困的农村,从小深深体会到广阔天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辛酸生活。所以,虽然胸无大志,却有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小小志向:赶紧离开农村,换一个稍稍轻松而又可以吃上稳当饭的地方。屡屡碰壁之后,终于等到了推荐工农兵上大学的机会。记得当时以世代贫农的背景,报考福州机电学校铸造专业、南昌地质学校和建阳师范学校。师范学校是不得已之选,那时的教师职业大致介于城市清洁工和农民工之间;至于地质和铸造专业,属于出大力、流大汗的行当,人弃吾取,或许可以乘机跳出农村。不过,十分有意思的是,我没有被这三所学校录取,因为出身贫困的缘故竟然被厦门大学历史系录取。大学读了两年,学校招研究生缺乏生源,系里老师就动员我们这些“工农兵学员”报考,结果又一次的非常幸运,不但被录取,而且跟随赫赫有名的傅衣凌先生学习。傅老师非常注意“因材施教”,记得有一天对我说:“我看你对农村比较熟悉,那就多多往乡下跑,寻找深藏在民间为一般图书馆所不经见的文献资料吧。长期坚持下去,一定会有收获。”导师的话自然是要听的,十几年下来,搜集的资料至今还用不完。就这样,意料之外的两次机遇让我与历史结缘,一直坚持了三十余年。


佳宏伟 

刚才陈老师提到傅衣凌先生,这就不能不让人想到厦门大学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厦门大学历史系作为国内从事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重镇之一,一直以来以自己鲜明的研究特色受到学界广泛认可。有学者指出,“傅衣凌学派是解放后形成的少有的几个学派之一,学术风格独特,有成果、有传人。”您作为傅先生的一名学生,能否谈一谈傅先生所开创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传统的基本要旨?


陈支平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傅先生的两次学术机遇,其中还有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经历。第一件事情是1935年傅先生东渡日本学习社会学的经历。虽然在日本只有两年时间,但是对于西方社会学、经济学、民俗学的学习却使傅先生认识到许多年之前接触到的传统学术所没有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这一求学经历使傅先生后来的研究特别注意利用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尤其是社会学和民俗学。第二件事发生在1939年。当时在永安福建银行经济研究室工作的傅先生为了躲避日军的轰炸,藏在距城十多里的黄历乡的一间老屋中,无意中发现了一大箱的民间契约文书,包括田契、租佃契约和一些私人账簿。这一偶然发现,使傅先生认识到在搜集史料时,除正史、官书之外,民间记录的搜集和利用也非常重要。后来,傅先生将这批文书整理编为《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一书出版,虽然这本书当时并没有在国内学术界引起特别地关注,但是后来传到日本和美国之后,成为战后日本和美国重建中国史研究方法学的一个来源和重要组成部分。傅先生在这本书的正文之前写的一篇题记中指出了他治史的四点思维和方法,基本上较精确概括了傅先生所提倡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基本理念。这四点内容大体可以概括为:充分挖掘并利用以前较少人关注的民间文献,以民间文献诸如契约文书、谱蝶、志书、文集、账籍、碑刻等证史,以社会调查所得资料诸如反映前代遗制的乡例、民俗、传说、地名、口碑等资料证史,强调借助史学之外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用社会史与经济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深化地域性的细部考察和比较研究,从特殊的社会经济生活现象中寻找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这种从局部到一般,又从一般回到局部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可以说是傅衣凌先生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特别是区域社会经济史的精髓所在。傅先生把自己的研究范围总称为社会经济史,用以区别一般的中国经济史或国民经济史、经济制度史,其理由和特色即在于此。


佳宏伟 

若没有理解错的话,民间文献的搜集和利用,是傅先生所开拓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特色之一。下面我想问一个有关史料的问题。因为若从史料方面分析,陈老师的研究也一直都十分注重民间文献的搜集,族谱、契约文书、碑刻资料等都是陈老师在走上历史学这条道路之后一直所关注的。最近您主编的《台湾文献汇刊》、《福建民间文书》、《阂台族语汇编》等大型资料丛书都引起了学者的极大关注,《民间遗存台湾丈献选编》和《福建族语资料》也即将整理出版,这些资料大都是一些民间典藏文献。利用这些资料,您也先后出版了《近五百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福建族谱》、《民间文书与明清斌役史研究》、《民间文书与台湾社会经济史》等著作,并得到学界朋友的充分肯定。但是,在与一些年轻朋友讨论时,时常会听到一些抱怨,认为在利用诸如族谱或者契约等民间文献典籍时经常会感到无所适从,因为这些资料无论在格式还是在内容上,有着太多的雷同性。您认为在解读这些民间文献资料时,应该注意那些方面?


陈支平 

确实如此,随着史学理论与方法的革新,契约文书、墓志碑刻、谱牒家乘等民间文献日益受到学界的重视,一大批成果也先后被整理出版。但是,民间文献的增多并不等于其学术运用价值的同步增长。关于其中原因,除去你所说的这些文献的基本格式和内容有着太多的雷同性之外,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一些学者对于这些民间文献的处理态度很值得商榷。当前学术研究中,一些研究者想当然地认为越是人们少见的地方文献、民间私家文献,越具有莫大的史料价值,越是奇货可居,沉浸于地方一隅,往往忽视这些资料的局限性,导致以偏概全的例子层出不穷。因此,我认为运用这些文献资料时,首先必须对于这些文献资料报以“了解之同情”的态度,注意这些资料的价值和不足之处,不能一味地为资料而资料。以族谱为例,民间族谱不仅数量多,分布地域广,而且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有许多官方文献中所不具有的内容,族谱受到区域史研究者的重视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也不能因为族谱本身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忽视对于族谱资料的鉴别取舍,毕竟族谱为私家所记,主观随意性很大。然后,还要注意一些针对性的比较研究,把握不同区域间乃至全国范围内历史现象的共性和特殊性。例如,我从事福建、台湾以及徽州的土地交易文书研究时,就发现在徽州的土地交易文书中,一般要明确写上所交易土地的在册编号,如“平字号”、“木字号”、“德字号”,对于土地的四至边邻往往从略;而福建、台湾的土地交易文书中,对于土地四至界限的记述相当重视。这两者不同,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徽州与福建、台湾民间在编制官府土地册籍上的执行情况有很大差异。最后,要注意借鉴诸如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法学等学科的一些理论与方法,注意分析这些文献资料的文本表达,把握其时代发展逻辑。也就是说,不能太拘囿于资料本身,应该跳出资料内容的束缚,将这些文献资料放入到大的社会环境中考察。例如,契约文书从表面上看,大部分是属于土地、房屋等物权交易文书,但是任何一种物权交易形式都依托于那个时代的政治、法律以及社会经济模式和民间习俗的大背景。


佳宏伟 

随之要问的就是有关区城研究的问题,目前也是学术界十分关注的论题。我知道,您的研究基本上多是区城性研究,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当前区城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存在着诸多弊病。您也曾发表文章指出当前区城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存在着“孤立化”和“自夸化”倾向。亨实上,这涉及目前学术界所提出的“大历史”与“小历史”的贯通问题。您能否结合自己的治史经脸,谈谈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认识?


陈支平 

近年来区域史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在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上都有很大拓展。但是,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我把它称为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孤立化”和“自夸化”倾向,也就是目前学术界讨论的“大历史”与“小历史”的贯通问题。从我自己的治史经验看,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与我们研究者一些先人为主的想法和过于功利性的学术风气有关。例如,一些学者常常不自觉地把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误解为地方史或是细小局部问题的研究,忽视了宏观考虑和制度背景考察;或者认为只有做好经济史的细部探索之后,才有可能进行宏观的整体考察。至于学术功利性问题,可以举个例子。记得老师们指导我们读书时,是一定要求先从《明史》、《清史稿》、《明实录》、《清实录》等全国性史籍读起,待到全国的一般情景有了某种程度的了解之后,方可进行区域性研究。那时读研究生,大多有终生执业的意愿。现在轮到自己带学生,有些学生的意愿在于文凭而不完全在于史学研究,因此,在读书和研究上难免有短期行为——人学之后,与老师一商量,说是最近发现一个寺庙或者几张契约,希望从这个寺庙或者契约人手撰写论文,他们搜集资料就是从这个寺庙人手,碰到问题再看相关书籍,最后结果是个案论文写成了,也许是属于“前人未涉及”的领域,但在学术上却很容易造成“井底之蛙”。因此,我认为在进行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时,必须而且非常有必要留意大传统与小传统的互动联系,或者说“大历史”与“小历史”的贯通问题。正如傅先生所提及的,虽侧重于“农村经济社区的研究”,“然亦不放弃其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形态之总的轮廓的说明”。这才是我们推崇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真谛。


佳宏伟 

您从1981年发表第一篇学术论文至今,已经有二十余年,研究论题也涉及诸多领域,包括斌役制度、商业社会、家族社会、民间信仰等方面。您能否结合二十余年的治史经验具体地谈谈自己的学术理路?


陈支平 

若从研究的具体论题分析看,我涉及的领域比较宽泛,包括赋役制度、商业问题、家族社会、民间信仰等。不过,仔细梳理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围绕闽台区域社会,并没有脱离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框架。具体地讲,无论是赋役制度、商业问题,还是家族社会、民间信仰研究,其背后都关注一个重要问题,即国家制度与基层社会之间的实践逻辑。例如,我关注赋役制度史,比较侧重探讨的是赋役制度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关系,注意分析制度表达与社会具体实践之间存在的距离,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讨论制度本身。后来关注家族社会,我认为在对官府的关系上,它既有割据、对抗的一面,又有互相利用、密切配合的一面,正是这些相互依存又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在其不断斗争和相互牵制中得以运转,从而使家族制度始终处于一种可塑能动的弹性状态,处在一种能够顺应外部社会变化的平衡状态。它对任何一种过激的社会革命都有着一种本能的抵制和消化功能,但它又能够适应各种不同形式的渐进式的社会变迁。对于商业社会的考察也是如此。例如,我利用郊商的谱系记录通过对闽台郊行这一特殊组织的研究,发现所谓的族商,并不是在家族内普遍分布的。他们以最近亲的血缘关系为核心,逐步扩大到本家族、本宗族以及姑表亲戚,进而再向以地缘为纽带的同村、同乡、同县以及同府、同省的关系发展。郊商同士绅阶层一道,参与地方社会和乡族组织的各种事业,成为清代维护稳定甚而控制民间基层社会和乡族组织的两个主要力量。实际上,这也是傅先生一直所推崇和贯彻的,后来他总结出“公”和“私”两大系统,我的研究基本上也是顺着这个思路。


佳宏伟 

最近,您主编了一套“中国经济史研究丛书”,涉及经济史学科的多个领城,引起学界的关注,您自己最近几年也先后出版了《民间文书与明清斌役史研究》、《民间文书与台湾社会经济史》等著作,《民间文书与明清族商研究》一书也即将出版,这似乎与目前史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点“背道而驰”。您也知道,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介入历史学,社会史和文化史等领域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经济史研究逐渐受到大家——尤其是一些年轻学者的“冷落”。近来您似乎一直在着力推动经济史的研究,您是否认为目前学术界对于经济史研究的“冷落”需要值得认真反思?


陈支平 

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史研究曾进人一个辉煌期,但到90年代以后,经济史明显受到了冷落,经济史研究人员转向社会史研究的不在少数。关于其中原因,除了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使然,也存在着自身的问题。比如,经济史与社会史的整合不够,经济史对制度史、官营经济关注较多,经济史研究中对理论的理解比较定性、单纯。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史研究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学术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从学理上看,经济史是经济学和历史学的基础学科,经济史水平的提高对于经济学和历史学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从现实意义讲,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中国农村经济与农民问题的重要性,这是众所周知而又不容置疑的。作为中国两千年来经济史的基础核心,农村经济与农民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国人的繁衍生息,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政权的更替以及思想文化的承袭演变。即使到了今天,虽然农业经济或者说农村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大大下降,但是超规模的农民群体与广阔的农村社会,依然表现出它巨大的潜在影响力。农村与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代中国的一个最为严重的社会经济改革难点,是任何一个政府所不敢忽视而又必须认真解决的紧迫问题。显然,对于农村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正是基于经济史研究的现状与其本身重要性的背离,最近几年我又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史研究上,希望为经济史的研究做一点工作。当然,这主要是得益于经济史学界朋友的支持。具体到我自己的研究,主要是利用自己收集到一批契约文书等资料考察明清时期的若干经济形态。当然,我的关注点较之前学界对于这些问题的关切点有所不同。例如,即将出版的《民间文书与明清族商研究》一书,除去关注商业发展基本脉络之外,更为关注商人、商业组织、商业资本等问题的运作实态和实践逻辑以及与地域社会的网络关系。


佳宏伟 

提及经济史研究,我们不得不提及最近几年受到学界关注的传统经济再评价问题。关于传统经济再评价问题的探讨,基本都是围绕着过去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展开的,您实际上也参与其中,先后发表《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理论的重新思考》、《“五朵金花”的多重审视》、《唯物史观与明清农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悖论》、《跨越时空论“封建”》、《明清国家体制异论》等系列文章,并且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与一些学者观点大相径庭。您是怎样看待这一史学发展趋势的呢?


陈支平 

对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的有关讨论,自1993年以来已经前后进行了十几年,讨论以清代经济评价为中心辐射到传统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把具体的历史问题讨论与理论方法、研究范式的检讨结合起来。应该说,这是一个十分有意义的争鸣,加深了对一些传统经济论题的认识。我个人从事二十余年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也深刻体会到确实有必要去反思过去的某些研究逻辑。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命题的提出,就给研究明清农业经济史的学者们制造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难题。为了适应这一理论命题,一方面要面对宋元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力进展缓慢甚至是停滞不前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则要绞尽脑汁来论证明清时期的农业经济是如何有力地促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的产生。又如,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的一些论证也值得深刻反思。地主经济是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的基础?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能够实行经济的高度集权吗?地租、赋役、利息可以用“阶级剥削”一言以蔽之吗?等等。在我看来,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关于地租、赋税以及利息等问题,当前人们几乎众口一词地说地租、赋役、利息等等就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实行经济剥削的产物,很少有人提及地租、赋役以及利息等等在封建社会里是否存在着的合理性。我们固然应当承认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地租、赋役以及利息的存在,其中一部分的确反映了阶级的经济剥削,但是,我们还应当追问:在怎么样的社会里,才会取消地租、赋役和利息呢?再如,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主要是田地之税,虽然大家都说封建国家对于农民实行“残酷”剥削,但是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封建社会里的田地赋税(指政府正式公布的),其实是很轻微的。即是明代后期所谓的“三响”加派,可以算是封建社会晚期最臭名昭著的田赋加收,但心平气和地分析,三晌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当然,这并不意味中国封建社会里农民的赋役负担不可谓不重,其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中央集权政府,而是在自上而下的各级官吏以及与官吏有关的“官僚地主”。 

不过,我主张对传统经济进行再评价,并不是意味着全然否定过去所有的研究成果。近来一些学者对于传统经济研究的再评价,如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似乎太过极端。因此,我曾发表《跨越时空论“封建”》和《“五朵金花”的多重审视》等文章谈论这些问题。以“封建社会”为例,从学术概念的严格意义上讲,“封建社会”一词显然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使是在欧洲,现代的一些历史学家也同样对于“封建社会”一词持有异议。但是,我们不能因此一棍子给打死,中国人使用“封建社会”一词已有将近一百年的历史。“封建社会”一词之所以为大部分中国学者乃至民众所接受,成为“约定俗成”的时代名词,是因为它有合理性一面。我认为,“封建社会”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不能仅局限于就“封建社会”来讨论“封建社会”,而是应该超越“封建社会”的时段限制,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广阔空间和历史进程来考察。退一步说,即使是从名词的社会适应性上来比较“封建社会”一词与其他表述名词的优劣,无论是社会进化论者的定义,还是维科的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威廉·麦戈伊的五个纪元,都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构建名词的表述逻辑与凸显主旨的简洁性。这种理论上的适应性和名词上的言简意赅,不能不使“封建社会”一词成为中国“约定俗成”的一种学术与社会名词相结合的特定名词。这种名词已经超越了我们学术讨论的范围,我们又何必一定要遗弃它呢!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和讨论也是如此,作为特定政治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其存在的局限性乃至某些谬误都是毋庸讳言的,但是,因此把这些研究不分良荞地一棍子全部打死也是不合适的。毕竟,这些研究和讨论对于历史学的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其所产生的影响力和推动作用是不能抹杀的。


佳宏伟 

最近您主编的一百册《台湾文故汇刊》出版之后,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我留意了一系列相关的报道,其关注点都集中在其现实的政治意义,被誉为是重击“丈化台独”的百册重典。您能否就此谈一下您对史学与现实关系的认识?您在编纂《台湾文献汇刊》这一百册文献资料时主要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陈支平 

你所提到的相关报道,我也注意到了。实际上,我们在编辑《台湾文献汇刊》时,主要基于史料缺失的考虑。台湾整理出版的《台湾文献丛刊》固然规模宏大,影响广泛,但是这套丛刊是不完备的。当时,由于海峡两岸的社会文化交流处于完全隔绝的状态,《台湾文献丛刊》的编者只能尽量地网罗台湾岛内的文献资料,而不能顾及台湾之外特别是祖国大陆收藏的众多文献资料。大陆许多图书资料和部门所收藏的有关台湾问题的文献资料,无论在数最上还是质量上,均可与《台湾文献丛刊》媲美,亟待学者们去搜集、整理和出版。正是基于此,为了促进台湾历史文化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我们才着手并经过十年的策划整理编辑,出版了这套规模宏大的《台湾文献汇刊》,以期尽快填补台湾历史文化研究在文献资料建设上的这一缺陷,这是我们编纂这套资料丛书的初衷。因此,我们在整理、编辑《台湾文献汇刊》时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凡是《台湾文献丛刊》已经收人的文献,除了少量有明显差异的原稿本、传抄本之外,此次不再重复收人,而是尽量选择那些此前未被整理过的东西。当然,由于目前两岸关系处于敏感时期,因此这套资料被赋予了很强的社会政治意义,这就是涉及你上面提到的史学与现实的问题。在我看来,无论是历史学,还是其他人文科学,他们与政治和道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毋庸置疑的;历史学以及其他人文科学应当为国家、民族的现实服务,这也是历史学家和其他人文科学贵无旁贷的。由古知今,由今知古,古今参照,相得益彰,应该是毫无疑义的。从梁启超所倡导的“新史学”,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社会史大论战”,再到五六十年代盛极一时的“五朵金花”的讨论,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潜意识中的“经世”思想都贯穿始终。不过,我们也不能不顾历史的本来面目,而一味投现实政治之所好,使学术研究变成一种政治宣传。


佳宏伟 

最后我想问一下陈老师对于自己未来的学术研究有什么具体计划呢?


陈支平 

关于未来的学术研究,说实在话,我并没有缜密地研究规划。不过,这么多年走过来,我一直觉得以前的一些研究需要我们认真反思或者进一步提升。具体地讲,如果可能,我希望以后首先能在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宏观架构的分析。记得十几年以前在日本访学时曾有一个想法,就是写一部有关《明清国家体制导论》的书,后来感觉这一想法似乎太过宏大,不是我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放弃了。现在仔细想想,实际上还是有它的必要性。因为,这么多年来,虽然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进行得轰轰烈烈,成果也是连篇累牍。但是,正如前面所说,“孤立化”和“细碎化”的倾向却日益明显。因此,我越来越觉得需要有人去梳理一些大历史的问题。虽然这些问题相对于一些区域性的实证研究可能会略显空泛,而且所提出的未必一定会完美,但是,这些宏观的架构分析往往会给人们提出很多的思考空间,对于历史学的未来研究必将会产生一些实证性研究所不能起到的作用。例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以及后来所谓“五朵金花”的讨论,对于整个历史学研究所起到的推动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我希望有时间的话对于当前讨论的一些热点问题从一个比较宏观的角度提出自己的反思。另外,在史料搜集与利用方面,希望再花一点精力。我一直以来关注于民间文献的搜集和利用,在搜集和利用这些文献资料时感觉到同样有很多方面需要学术界认真思考。说实在话,现在很多学者在利用这些民间文献资料时有点“叶公好龙”,真正能拿出来的比较好的研究成果仍然并不多见,这除去前面提到的资料本身的局限性之外,我认为应该寻找一些新的研究思路和切人点至关重要。因此,我也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够挖掘土地之外的契约文书,选取一些以前学术界鲜有讨论的论题,如社会结构、商业交换、家族经济形态等方面进行重点探讨。关于此,我觉得不是不可能,而是需要下大功夫,即将由中华书局出版的《民间文书与明清族商研究》一书就运用闽台地区五百多张有关族商的的文书,这些文书是以前学术界较少关注的,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下层社会经济变迁十分有益。所以,资料的开拓和利用方面也是我以后重点想要做的一项工作。

【注】来自《明清史研究辑刊》微信公众号,文章刊登于《学术月刊》2009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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