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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顾祖成 | 论二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事件

顾祖成 边疆时空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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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顾祖成

西藏民族大学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主要研究方向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主要成果为《明实录藏族史料》《清实录藏族史料》《明清治藏史要》等。


1844年以七世班禅为首的西藏僧俗上层呈控掌办西藏事务的二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贪黩营私,清朝政府令驻藏大臣琦善会同班禅,率同第穆、济咙两大呼图克图和哷征诺们汗进行确查,撤消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职务,革除其所有受封之职衔、名号,没收其资财,解离西藏。有关这一历史事件,自两年前国内藏学刊物译载铃木中正《关于1844年的拉萨政变》(以下简称《政变》)一文以来,已见有几篇论文发表。19世纪40年代西藏地方二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撤职查办,是一次体现其时清朝政府在其统一管辖范围內行使治理主权的事件。对这一事件的“本质”,铃木论断为“拉萨政变”“清朝干涉西藏内政”,背离了历史的真实内容,实有进一步剖析之必要。

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清朝文献中译写成阿旺扎木巴勒错勒齐木,且多以职衔名号称之为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1818年掌办西藏地方事务的第穆呼图克图土登晋美嘉措逝世,1819年8月9目嘉庆帝钦命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接办“布达拉商上事务”,即俗称担任所谓西藏“摄政”。其人系1757年清朝在西藏地方建立此种摄政制度以来的第五位摄政。

阿旺绛贝楚臣嘉措1792年出生在安多藏区卓尼地方,其父塔奎嘉措,汉姓马氏,为卓尼杨土司下属头人。阿旺绛贝楚臣嘉措4岁被噶厦认定为一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楚臣的呼毕勒罕。16岁被迎请进藏入色拉寺麦扎仓学经。后取得拉让巴格西学位,曾赴京在雍和官传经。因其前辈担任西藏第二任摄政忠于朝廷,掌办地方事务有功,在九世达赖喇嘛圆寂、转世灵童尚未签掣认定之际,年方28岁的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清廷委派掌办西藏地方事务,准其领先辈的“额尔德蒙诺们汗”敕印。1822年经驻藏大臣大臣文干保奏,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担任十世达赖喇嘛正师傅,清廷又准将其先辈的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名号作为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本身之名号,颁发敕书并赏还先辈的“衍宗禅师”银印。1837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继任甘丹寺第73任池巴。是年十世达赖喇嘛暴亡,道光帝命驻藏大臣孟保会同七世班禅和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主持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觅、试验和签掣。1842年十一世达赖喇嘛坐床之后,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充当其正师傅,继续担任摄政。直到1844年下台,执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达26年之久。

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得以长期担任摄政,执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得到清朝中央对他的信赖与支持。1844年11月理藩院议奏:“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额尔德蒙诺们罕阿旺扎木巴勒错勒齐木,本系不入册裆一微末喇嘛,自伊前辈起,历受三朝重恩,在雍和宫传经,旋命赴坐宗喀巴床,派充达喇嘛师傅,并敕封诺们罕萨玛第巴克什,……此诚皇上俯顺蒙古番众舆情,所以振兴黄教之至意。”这就明白说明此信赖、支持是为清朝“兴黄教安众蒙古”总体政策所规定的。还应当看到清廷抬高摄政的权位也是着眼于西藏地方的稳定,限制噶伦的权势,防止西藏上层少数人乘达赖喇嘛未成年之机“擅权滋事”。

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期间,除例行的派遣年班堪布呈进贡物外,还多次专差堪布赴京。1820年乾隆帝病故,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即发至诚,齐集众喇嘛等唸经,复欲代达赖喇嘛偕班禅额尔德尼遣堪布等来请朕(嘉庆帝)安。”1822年嘉庆帝病逝,道光帝即位,同样“即率大小各寺喇嘛念经拜忏。兹复具表呈进佛尊、哈达、香枝等物,又恭请朕(道光帝),呈进佛尊、哈达、数珠,甚属恭顺。”1831年道光帝五十寿辰,摄政阿旺绎贝楚臣嘉措“吁请赴京祝嘏,情词恳切,出于至诚”,清廷因他“系办理商上事务之人,未便令其离藏。”清廷多次对其赐敕褒奖,进行赏赉。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还几次为重修和兴建的寺庙向道光帝请颁御书匾额,以邀中央朝廷的支持。由于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对清朝中央“俯顺忠诚”和掌办西藏地方事务的业绩,清朝在额尔德诺们汘名号上又加赏“达尔汗”名号,在衍宗禅师名号內三次递加“翊教”“靖远”“懋功”封号,给予敕印。尤以1842年清廷赏加“懋功”封号,表彰他在抗击森巴战争中捐資助赏之功,是与七世班禅同时得到加封的。这每一次的赏封无疑都是给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权位以有力支持。《政变》一文断言:到了道光年间,西藏地方当权者“便致力于排除清廷的监督控制,企图走向政治独立的道路。”查阅清代文献没有一条资料能作为此说法的论据。恰恰相反,大量史实证明,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这位清朝中央任命的西藏高级官员,为巩固其执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的权位,始终重视清朝中央的信赖与支持。他是西藏地方历任摄政中得到中央朝廷封赏较多,任职最长的。 

二 

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自任西藏摄政、达赖正经师、甘丹池巴三职,长期执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权力地位炙手可热,激化了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1844年春,琦善接替对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过于迁就的孟保为驻藏大臣,甫经到任,七世班禅与噶伦们即向他控告摄政。琦善将他们的呈控泰报清廷。7月21日道光帝批示:“该诺们汗噶勒丹锡图萨玛第巴克什现在掌办商上事务,如果实有狂妄贪奸各情,于黄教大有关系。著琦善会同班禅额尔德尼,并率同第穆、济咙呼图克图、哷征诺们汗等,逐款确査,据实参办。其商上事务著照议准令班禅额尔德尼暂行兼管。”据琦善、七世班禅等人的确查,导致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撤职查办的“劣迹”,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各条:

1、“心存傲慢,藐视达赖喇嘛”,“(十世)达赖喇嘛颈上受伤,流血不止,该诺们汗知而不办,其中情节尤属可疑”。

2、“几于无事非弊,无弊非脏”,侵占百姓田庐,将改桑拉木结“放一札萨克喇嘛,即勒取财物几及盈千累万”,并收受罗布桑曲批等人贿赂。

3、擅给拉达克喇嘛随从路票和将扎什伦布所属牧地布竹草场交给洛敏达头领管理。

4、对在哲蚌寺发生的杀人事件处理不当。

其它尚有“擅用未蒙恩赏轿伞,更强据商产,隐匿逃人,钤用印信,不在公所,独断独行,进呈贡物,不出己资,滥支滥取,任性听断,恣意欺凌”等等。

在这些造成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从权力高峰上推下来的罪因中,以对达赖喇嘛“心存傲慢”和十世达赖暴亡一事为最大。早在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下台前,拉萨就有十世达赖喇嘛为其暗害的传闻,清廷已有所觉察。1843年1月四世章嘉呼图克图奉命赴拉萨“看视”十一世达赖喇嘛坐床返京,道光帝询及西藏情形,专门“著驻藏大臣传谕噶勒丹锡哷图禅师,俾伊等郑重奉侍达赖喇嘛”,这无疑是正告不能再出现类似十世达赖暴亡之事。所以,当琦善奏报七世班禅等人的呈控后,道光帝即行指示,对达赖喇嘛颈上受伤流血不止,“仍著该大臣会同班禅额尔德尼等提集全案人证逐一严讯,取具确切供词。”十世达赖暴亡于22岁,这与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为保持自己的摄政权位有何干系,确是一个大问号。达赖喇嘛究竟多大岁数成年亲政,当时虽未有明确规定,但这也有历史先例可循。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圆寂后,西藏政教事务一时无人主持,乾隆帝始立摄政,以代理达赖喇嘛职权。1781年八世达赖喇嘛二十四岁,乾隆帝降旨令其亲政。十世达赖恰恰暴死在当年八世达赖亲政之年岁的前二年,“不得安享遐龄,其中情节,殆有不可问者”。但此事终究未能查个水落石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恐怕是事后追究,是在十世达赖暴亡7年之久才进行查究的,已“无罅漏可寻”。

清廷认为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在奉侍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达赖喇嘛年在冲幼,全靠掌办商上事务之人平日维持听护,方保有安无危,乃该诺们罕于达赖喇颈上受伤流血不止,始则略而不防,继且知而不办。”这并非罗织罪名。且不说狂妄贪黩这些问题,单因十世达赖喇嘛暴亡引起的社会不安,堪布及众喇嘛纷纷向驻藏大臣呈诉,清朝政府就不能不考虑采取必要措施,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下台终所难免。

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出身边远藏区,为巩固自已的权位,多年在藏经营个人势力,党羽日众,这就不可避免地与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其他势力的矛盾和斗争日趋尖锐。促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从权力高峰上跌落下来的正是西藏政教统治集团中的重要人物,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作为黄教两大活佛系统之一的领袖,九世、十世、十一世达赖喇嘛的师傅,他反对摄政的态度无疑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反摄政的一派不是以前后藏两大政教势力为分野的,从前藏统治集团看,噶伦和几位有担任摄政资格的大呼图克图都归到反对摄政这一边。当然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多年执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在西藏地方也形成自己的势力,他通过亲信布根登楚称控制色拉寺麦扎仓,其侄婿又为镇慑一方的萨迦呼图克图。但是他的同情与支持而在西藏远不及反对他的那一派势力,这就注定了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失败结局。在这场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內部的激烈权力斗争中,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垮台,终以清廷受理反对势力的呈控将其撤职查办之形式出现。

在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撤职后,清延让七世班禅出面执掌西藏地方政教权力,暂任摄政。七世班禅表示“年老体弱,不能胜此任,因奉大皇帝圣旨,不得不勉为其难”。暂摄不到8个月,经琦善会同七世班禅选择保奏,哷征诺们汗伊喜楚臣坚赞被清朝仼命为摄政。《政变》一文将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撤职查,清朝中央任命西藏地方新摄政竞称之为“拉萨改变”,这又有何“政变”可言? 

在摄政阿旺絳贝楚臣嘉措被撤职查办事件中,驻藏大臣琦善确是一个起关键作用的人物。《政变》一文说,琦善这是“为了恢复自己失去的地位,企图利用这一事件。”姑且不论这种单凭分祈个人动机是不能阐明历史事件的实质的,就是所谓琦善的“复职企图”,也仅是一种“看法”而已。其实,早在琦善任驻藏大臣之前,随着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执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而出现的个人权势欲的膨胀,已引起清朝中央的异议。这从清廷不同意加封其为呼图克图可窥见一斑。1825年清廷对驻藏大臣松廷、帮办大臣保昌有关摄玫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咨行驻藏大巨文內,率写呼图克图字样……未即详查驳斥,率于奏摺内添写”予以斥责,交部察议。1826年道光帝又驳回松廷赏给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所谓“呼图克图虚衔”的奏请。1829年理藩院核议由驻藏大臣惠显出面奏请的将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定为“扎多尔呼图克图”时,曾明确指出:“查该萨玛笫巴克什前曾派充达赖正师傅,并赏给印敕,是已迭沖恩施,今复吁恳赏加呼图克图名号,实属过当。”从某种意义上说,1844年摄政阿旺绛贝楚巨嘉措的被撤职查办也是这种“过当”引起的矛盾的激化。

《政变》一文说:“琦善所列举的诺们汗的罪行,即所谓勒索财物、侵占田户等等,……这恐怕是琦善为了陷害诺们汗毫不费力地罗织的罪名。”这是置史实于不顾的任意推断。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下台时,被抄没的资产就计有白银144000余两,米287石,麦豆青稞6949石,其长期执掌政教大权“几于无事非弊,无弊非脏,欲壑之深,莫此为甚”。清朝中央之所以决定根据琦善转奏的七世班禅等人的呈控,将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撤职查办,正如道光帝所指出的此种“狂妄贪奸各情,于黄教大有关系”。清廷先前对阿旺绛贝楚臣嘉揹多次封赏,授其掌办西藏政教事务大权,是“俯顺蒙古番众舆情,所以振兴黄教之至意。”现将其撤职查办,也正是考虑到这兴黄教、尊崇达赖、班禅之治藏政策。清朝前期的治藏政策决定在西藏地方维护集政教大权于达赖喇嘛的黄教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和清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体制。清朝是以此促进西藏地方内部的统一与安定的。

在查办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过程中,追究其擅给拉达克喇嘛随从路票和发给洛敏达头领布竹草场住牧印照,是根据1793在西藏颁行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事关维护清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管理体制。《政变》一文承认有《藏内善后章程二九条》的根据,但是说“乾隆末年的规定经常无效”,这是琦善“为了陷害诺们汗”而将“清朝政府长期未用的有关西藏政务的监督、统治的规定拿出来应用于诺们汗”。史实并非如此。《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有关西藏地方涉外事宜集权中央的规定颁布后,这一体现清朝对西藏地方管理体制的重要规定,西藏地方一直是遵行的。这是有大量史实可资佐证的。其他且不谈,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担任摄政期间,哲孟雄当权者曾几次向西藏恳请赏给地方、人口,都是先后经驻藏大臣文干、松廷等奏报清廷,而由清朝中央明令“批驳”,并饬令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严行驳斥,以绝其妄念”。就是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此次发给洛敏达头领住牧印照,也还是报请过驻藏大臣的。问题出在当时驻藏大臣孟保“于诺们汗擅请发给牌照住牧,既不详查,又不请旨,率以均属合宜任听发给办理。”所以,清廷在查究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擅请发给”时,也对孟保的失职进行追究。

至于对擅给拉达克喇嘛随从路票的追究,不应忽视英国侵略势力此时侵入拉达克这一重要前提。当拉达克还属于西藏阿里一部分的时候,拉达克人往来西藏地方,自然是西藏内部管理的事。现在清廷不得不强调“申严边禁”。而有关申严边禁之事,如1822年禁止喇嘛擅自出入尼境,摄政本人就曾奉命禁阻过。所以,并不存在《政变》一文所推断的,什么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并没有认为这是自己权限以外的不当措施,而认为是应当实行的权力。”

《政变》一文为了论证乾隆末年的许多规定“道光年间都变成了一纸空文”,说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不仅任免了地方的营官,而且他还自由地任免了象噶伦和戴琫这样重要的官职。”噶伦、戴琫发生缺额需补任时,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同提名,呈报清廷批准任命,是《藏内善后章程二计九条》的一条重要规定。果真是道光年间,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任摄政时,这条重要规定成为一纸空文了吗?《清实录》道光二十五年九月己巳条记载:“至该已革诺们汗点放所管戴琫、噶布伦等,琦善常言所放不是一节,所控尤系虚词,全无凭证,显系该已革诺们汗挟该大臣参办之嫌,捏词抵制。”《清实录》中与阿旺绛贝楚臣嘉揩有关的“任免”戴琫、噶伦的资料仅此一条。这条资料中所谓“点放”能解释为“自由任命”吗?至于“自由免除”更不知缘何而言了!《政变》一文断言“诺们汗可能认为他作为西藏人,自由任免手下的官员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并未感到有什么不妥之处”,不过是一种想象与臆测罢了。历史论述岂能想当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

总之,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撤职查办,乃是清廷以此维护兴黄教、尊祟达赖、班禅的治藏政策,增强对西藏地方的统辖与治理。这才是1844二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事件的本质。

清朝中央罢黜、惩处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实质,可从1845年1月清廷议准琦善制订的《裁禁商上积弊章程》二十八条得到进一步论证。

1792年福康安奉旨制订《藏内善后章程》之时,正值八世达赖喇嘛直接掌权,其时并无摄政在位,所以未涉及摄政一字。嘉庆期间虽有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平等,非与代办事之呼图克图平等之议,但未正式制定有摄政权限的规定。琦善奉旨查处阿旺绛贝楚臣嘉指,特根据当时西藏情况,对《藏內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作岀新的补充,其中针对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在十世、十一世达赖未亲政时期连任摄政,西藏政教大权长期操纵于一人之手,所暴露出的若干严重问题,对摄政的权力加以限制,作出明文规定。主要有下列几条:

1、规定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地位平等,非与代办事之呼图克图即摄政平等,对摄政有考核之责、奏参之权。

2、重申西藏地方涉外事宜集权于中央朝廷,“外番人等或来藏布施,或遣人通问,事所常有。应请悉遵定例,无论事之大小,均呈明驻藏大臣代为酌定发给,不准私自授受、违者参革,以重边疆”。

3、规定达赖喇嘛年至18岁,应由驻藏大臣具奏请旨,即行亲政,“其掌办之人立予撤退”,所有掌办印信,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加封存贮商库,仍奉明并知照理藩院存案备査”,“不应任听掌办之人捺压滋弊”。

4、避免摄政权力过重,规定“嗣后掌办商上事务之人,不准保充(达赖)正师傅及噶勒丹池巴,以昭限制”。

5、防止营私结纳,“掌办事务手下之札萨克喇嘛,只准其管本寺事务,不准丝毫干预商上公事。同其余喇嘛均只准其补本寺之缺,不准补商上之缺与占他事差使。其商上当差之人,亦不准补掌办事务寺中之缺,庶界限得以划请”。

6、对掌办印信存用的规定,“嗣后于商上就近拣择清净房间,作为印务公所,无庸另行建造,即于属僧内视其职衔相当、老成懂事者,派令分班看守,其印钥由该掌办之人自行佩带,印信启闭钤用,交总堪布专司监视:其中译有饬令公所居住,以杜弊窦而专责成。”

7、对摄政其他权力的限制,“掌办事务之人,各有庄田百姓、尽可役使,不准再用商上乌拉,以苏民困。其熬茶布施,应自出资办理,不准交商上番目代办,以免商上补贴”。“掌办之人,不准将商上田地人民,擅行给予寺院,又送与亲友,各寺院亦不准向掌办商上之人私行呈请将商上庄田赏作香火养赡,违者将掌办参革,分别退还商上,以儆专擅”。

《裁禁商上积弊章程》表明,清朝处理二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事件,不仅仅罢黜一人,而且从摄政制度上作出重要规定。显然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清朝推行的由达赖喇嘛执掌政教大权的黄教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和增强清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统辖与治理。 

清朝中央将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撤职査办,制定二十条裁禁积弊章程,防止摄政专擅,这并非意味着如《政变》一文所云:到了道光年间,西藏当权者“致力于排除清廷的监督控制,企图走向政治独立的道路。”相反,大量史实说明,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担任摄政期间,一直致力于争取依靠清朝中央,以巩固自已掌办西藏地方政教事务的权位。除上文述及的史实外,在其担任摄政期间,驻藏大臣从玉麟到琦善先后换了十二任,除最后一任外,他和前十一任驻藏大臣都相处得不错,通过他们的保奏,清朝曾多次颁发谕旨表彰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敬遵朕谕”,“甚属恭顺”,直至1844年4月驻藏大臣孟保上奏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任噶丹池巴七年期满,清廷还颁旨表彰他“感激朕恩,在藏多年,办理事务,并管辖僧俗人等,甚属妥协,于地方诸臻安静”。几个月后,矛盾终于激化,阿旺绛贝楚臣嘉措遭到撤职查办,这在他确是始未料未及的。

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就是在被撤职查办之时,还筹划向清廷呈词上诉,试图从清朝中央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最高裁决。他曾秘密派喇嘛扎坝三丹、老桑连楚及其三弟跟役瞻车等四人前往青海,与其二弟工布谋商。工布常进京,在京交结有人。他已设法将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藏文呈词,由老桑连楚、扎坝三丹及其家人丹柱送到在京喇嘛囊素罗布桑曲垫处,准备递呈清朝中央。清廷事先得到琦善的报告,根据“非奉旨调后,不准私来”的规定,进行严密査拿,呈词被査获收缴,与传递有关人员被解交理藩院管束。虽然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呈词冀清廷裁决被说成是“希图翻控”,对其更为不利,但其呈词中对章嘉呼图克图、第穆呼图克图的某些指控,清廷认为“均属有违禁令,如果查明属实,未便置之不问”,还是决定“查明妥协”。《政变》一文说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认为自己无罪,确信北京方面会消除误会”,这就应当理解为阿旺绛贝楚臣嘉措首先不认为自己有反对清朝中央之罪。

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就是在因自己下台而发生部分喇嘛闹事时,还是不主张采取对抗的方式。这次闹事是撤职查办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谕旨到达拉萨,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之四弟河尔康汪结与其妻纠约色拉寺麦扎仓堪布根登楚称及喇嘛多人,各持刀石火把,于12月29日夜间,围聚关押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庆祝寺,用石块打伤负责看守的噶伦丹珍策旺等人,将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劫到麦扎仓所属寿凝寺。然而,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并不主张这样做,第二天“自行投回”,他宁愿被解送北京,他相信“如果到了北京向清朝皇帝说清楚,一定会得到昭雪”。第二天拉萨闹事就告平息,数日后,阿旺绛贝楚臣嘉措被解离西藏。对此,《政变》一文颇为惋惜,说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没有下决心诉诸武力,将清朝之影响从西藏排出去”,“没有一个革命家的胆略和才干”,“诺们汗本可以全歼拉萨的汉人,也可以在全西藏点燃起熊熊大火,但是看来他并非采取如此行动的人物”。历史毕竟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愿望就可以随便更改的,历史的事实是,闹事的次日天明,驻藏大琦善传集西藏地方主要官员“及各大寺领事堪布,会同班禅额尔德尼,督率济咙呼图克图、哷征诺们罕,宣读谕旨,详悉晓谕,并将该犯承认供词,成令传观,各喇嘛均斥其非,坚恳毋须带兵擒拿,情愿自往理论。”随后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即日自行投回”,麦扎仓闹事堪布根登楚称被逮捕,琦善商同七世班禅另派楚称顿垫充当堪布,并会同噶厦官员“将供岀滋事喇嘛,随供随拿”,“拿获纠抢人犯二百一十名内,除情节较重者分羁朗仔辖、硕里两处外,其余喇嘛一百八十一名暂交回寺拘管”。从此次色拉寺麦扎仓喇嘛闹事的迅速平息,可以看出清代前期对藏施政影响之深远,西藏地方对清朝中央向心力之巨大。只有正视这个历史事实,才能做到客观地评述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其人其事。

1845年,阿旺绛贝楚臣嘉措在发配黑龙江途中,清廷将其改为遣送回原籍。至于拉萨闹事喇嘛,除极少数为首分子外,不久即得到宽大处理,“所有该犯等一百七十八名著即全行免罪”。《政变》一文说,清朝在西藏历来对叛徒是严厉处分的,但是1844年却未能有力量做到。问題的前提是清朝并未视这些人为“叛徒”。就是对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清廷也只是指资兵“不知守分”“狂妄贪奸”。

综上所述,1844年二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事件的实质是,由于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长朔执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不知守分”,权力膨胀,激起西藏上层集团内部的矛盾,以及与清朝中央治藏政策的矛盾,清廷澄肃西藏地方吏治,查处摄政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维护兴黄教、尊崇达赖、班禅的治藏政策,增强对西藏地方的统辖与治理。在清廷查处这一事件的过程中,以七世班禅为首的西藏上层的立场态度以及阿旺绛贝楚臣嘉措本人的表现都说明,在中国西藏地方遭受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以前,清朝中央在西藏地方行使着完全的国家主权,乾隆年间制定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一直有效地施行,并得到补充和完善。将西藏地方当权者权力膨胀引起的与中央朝廷治理上的某些矛盾,说成是“企图走向政治独立的道路”,将清朝对二世策墨林诺们汗阿旺绛贝楚臣嘉措的撤职查办说成是“干涉西藏内政的事件”,是与历史的真实内容毫无相同之处的,应还其历史的本来面目。


【注】文章原载于《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

责编:杨一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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