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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宾 2018-05-28

王朝统辖的重心

就唐朝而言,618年的建国,意味着一个新兴的政治体在东亚的出现。它的疆域随之发生了与前迥异的变化。这个变化体现在内外两个层次组合的地域之上。

首先是中原核心地区的建构。如同其他王朝一样,唐朝政权的建立,采取的是毛汉光归纳的“核心区与核心集团”打拼的道路。即一个政治集团首先据有特定地区,再通过武力推翻现存的王朝而建国,旋后再剪除与之对立或争权的其他势力。这便是中国王朝前后嬗替的通常路径,与此对应的还有“禅让”即迫使君王让位而篡夺政权的方式。然而这二者常常交织相伴,并非截然分明(李渊也先册立杨隋的傀儡恭帝,后迫其退位以禅让) 。伴随李渊集团的武力夺权,还有许多势力同样指向隋朝而试图立国,相互角逐竞争。这种情形迫使任何一方都要先占据稳固的根据地,逐步扩大,待水到渠成,然后——剪除对手,建立政权。都城是构建新王朝的标志,以此为据,扩大统治,中原农耕核心区遂成为政权稳固的基础。李渊凭借关陇贵族集团从事政权建设,从太原起兵之后所走的道路,正是核心集团核心区模式的展现。

待这个农耕地带的核心区稳固而成为王朝的支撑后,李唐集团随即展开了向周边外围地带的开拓,目的是企图建立超越农耕区的强盛帝国。随后开始的征服东西突厥、东北和西域腹地的军事行动和行政措施的跟进,将这些地区陆续纳入到了王朝的控制之下。为什么唐朝要突破传统的农耕界限而向周边(尤其北方草原和西域腹地等) 发展?我在另一文指出,这取决于传统“天下观”及其在政治层面中一统化王朝盛世的追寻,而统治集团的北方胡系源脉为此种局面的打开提供了方便。前者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统化发展路径的沿承,后者则是北朝胡系( 游牧) 尤其拓跋文化传统的羼入,胡汉二系传统和观念的结合,促使关陇集团起家的唐朝统治集团做出了超越农耕区域帝国建构的预想并付诸实践,到太宗和高宗前期,随着周边区域的纳入,唐朝的控幅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唐太宗兼有汉人皇帝与草原游牧系统“可汗”于一身,表明他受到了这两个区域内群体的承认,而后者对他的认可充分证明内亚游牧人群接受统辖的态度。南北兼跨王朝的特质于此表现为:

通过中原腹地与周边四域的统合,到高宗前期完成了以地域为基础的王朝的构建,与这些地域配合的则是中原的汉人与四周非汉人多族群的凝聚。这种局面突破了传统中原/汉人的限域,将周边外围异质性民族和地区容纳进来,从而将王朝打造成为中心—外围二重结构的“新型”帝国。唐太宗的“皇帝”与“可汗”双重称号集于一身,就是胡汉两个系统抟成的标志。完成这条建国道路的方式是,在一统化思想的支配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武力拓展、行政建置及其相应措施的跟进,形成规模之后,再辅之以“天下一家”一统化的意识形态的渲染和构建,将其合法化并与盛世的传统衔接在了一起。这是我们理解包括唐朝在内的历朝历代构成中国王朝延续发展线路的主要特性。所谓中国王朝的持续乃至建基于其上的中华文明前后演变的整体套路,亦由前后王朝的相互演替为其依托而呈现出来。在这个系统里,唐朝的独特性就表现在它是由汉人为主体的族群构建了超越中原农耕地区兼跨长城南北诸多族群和不同地域而形塑的超越单一性的异质性王朝帝国。历史上类似的现象,在它之前有秦汉王朝的尝试,后有北宋和明朝的努力,但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在打通长城阻遏进入北部草原或东西两翼步入草原、游猎地带兼统那些游牧群体或半农半牧的势力时,均没有发展到唐朝这样广阔的地步。由此可以说,以汉人为主体建构跨越地域和族群的异质性王朝,唐朝应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虽然它的统治集团自身也混杂了大量的北方胡人文化的要素。

导致唐朝帝国抟成的核心力量,就是南北兼纳的统治集团通过上述路径形成的。它所兼纳的内外地区,均系通过武力、降服等方式将这些地区的群体置于自己的控制范围从而构建了帝国。本文以唐朝的疆域与特点为论题,试图证明其时代的特性所在。论述至此,我们看到的与其说是疆域这种固定的物质属性,不如说是活跃在其间的群体。唐朝疆域扩展的核心特性,就在于它超越了传统的农耕之地而进入了草原。而唐廷之进入草原的动机,主要是奔着征服或收降草原的那些游牧势力去的。直白地说,唐廷之所以对周边地区能够产生兴趣,就是活跃在那些地区的人群,这些人群又多属于汉人以外的群体(唐人多采用“胡人”概称) 。这表明,超越传统内地的强盛的内外二重制的王朝,它凝聚的重点是不同地区的不同人群,正是通过对他们的控制才将他们活动的地区连带囊括入内。二者之间,人群为主,地域为辅,并形成不可分割的密切关联。这是我们所讨论的唐帝国(形成) 盛世的基本特质。换句话说,包括唐朝在内的王朝帝国的构建,无论是内缘的农耕地带,还是周边的游牧半农半牧地区,统治集团关注的对象,始终将群体置放在第一位,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


疆域的变易性

如此看,包裹在唐朝帝国构建中的疆域是随着人群的归属而成为王朝的组成部分。任何群体都活动在特定的地域之上,族群与地域的联系不可或缺,获得了人群的支持也就得到了相应的地域,这是王朝帝国构建的通行模式。当李渊集团进军关中占据大兴城罢黜隋恭帝旋后征服与他争衡的势力之时,随着这些势力的征服、降服和归顺,他们所在的中原内地和近边之地也相继落入到了李渊、李世民的唐廷之手;又随着唐廷发动周边的武力征伐,东西突厥、高丽、高昌麴氏政权的陆续垮台和降附,以及漠北草原铁勒诸部的主动降服,这些地区亦并入到唐廷版内,从而形成了王朝的强盛局面。此时的唐朝控制的地域,诚如谭其骧主编的地图唐高宗总章二年(669)所示,东至朝鲜半岛中部,北逾小海(今贝加尔湖) ,西至吐火罗,南到大海。在这个图幅中,虽然作者采用红线将疆界划定,但那显然是今人的观念,这种明晰的界限在总章二年是找不到的。以北部单于都护府和安北都护府为例:

二府之设置,均与漠北铁勒诸部的主动降附朝廷的举动有关。贞观二十一年(647) 正月,铁勒诸部内附,唐廷设翰海等六都督府予以安置,旋后又置燕然都护府。诸酋长曾上奏称:“臣等既为唐民,往来天至尊所,如诣父母,请于回纥以南、突厥以北开一道,谓之参天可汗道,置六十八驿……使为表疏。”这标志“北荒悉平”。至高宗永徽元年(650) ,突厥车鼻可汗被俘,尽为封疆之臣。北陲遂有翰海、燕然都护府分领突厥、铁勒诸部之设置。龙朔三年(663) 二月,唐廷将燕然都护府迁移至回纥,更名翰海都护府;原翰海都护府移至云中古城( 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土城子) ,改称云中都护府。二府以沙碛为界,在北者隶属翰海,在南者隶属云中。麟德元年(664) 初,云中改为单于都护府。总章二年(669) ,翰海更名为安北都护府。但高宗调露元年(679) 以后,突厥降户连续反抗并复国,单于都护府所领州县被突厥所夺,唐遂改为镇守使。驻守碛北的安北都护府被迫南迁,先后经居延海南之同城( 今内蒙古居延海东南) 、删丹县西南之安西城( 今甘肃张掖东南) 、故单于都护府( 河套东北) 和西受降城( 今内蒙古五原西北)而入中受降城( 今内蒙古包头西南) ,单于、安北二都护府最终转入朔方节度使的管辖之下。

北陲二府从设置到转移,正是因应北部形势变迁的结果。大致上说,二府的建置就是唐廷征服突厥之后为应对局势而采取的军政措施。我们看到,王朝帝国向周边拓展所采取的政治、军事、经济乃至思想文化措置多因时而异,唐朝的开拓更以行政建置著称。北陲二府的前后演变是唐廷擅长之道的体现,当然它是以唐朝的实力或攻略为基础的。从铁勒诸部的主动投附可以看到,唐朝与突厥对峙直至将其攻灭对草原造成的压力,应当是促使铁勒投附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唐廷采取都督府、都护府形式的目的在于进行治理,将朝廷统辖权施展于其地。诚如周振鹤所说,疆界的划定及其观念取决于行政建置,而行政的划定是朝廷管控的必要手段,管控又建立在朝廷与北方政治势力相互交往的基础上。贯穿它们前后的,是一条因果相连的逻辑锁链,缺少其中的任何环节,这条线索都不能成立。这表明,唐朝南北的互动是疆界划定之因,但要有行政管理这个程序的运作才能出现疆域和疆域的观念,缺少了这个环节,疆界的划定就不可能产生,直白说,疆界划定的直接动因乃是行政治理。这是唐朝疆域及其观念出现的因缘。

然而我们在上面看到的北陲二府包含的若干都督府和州,都没有明确的界限分隔彼此。以安北都护府为例,《新唐书》在列置“新黎州(贞观二十三年以车鼻可汗之子羯漫陀部置。初为都督府,后为州。) 浑河州(永徽元年,以车鼻可汗余众歌逻禄之乌德鞬山左厢部落置。) 狼山州(永徽元年以歌逻禄右厢部落置,为都督府,隶云中都护。显庆三年为州,来属。) 坚昆都督府(贞观二十二年以沙钵罗叶护部落置。) ”之后,以“右隶安北都护府”署名表示该都护府的辖属,这里没有州府界限的明确标识。《旧唐书》涉及安北大都护府的地域范围时采用了“北至阴山七十里,至回纥界七百里”的字句描述, 这也只是大致范围,没有线络的精确界定。从上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出,这里的安北都护府是唐朝从碛北南退之后的现状,其范围大幅缩小,即便如此,它的界限仍很模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谭其骧说“划分之标准专问部落而不问地域”,这正是上文表述的唐朝控制这些地域关注的首先是人群,唐廷对他们更感兴趣,有了人,才有活动的地域。这些人群都是突厥、铁勒游牧族群,他们降附朝廷或被征服后,唐朝采取的控制办法就是适应其地的羁縻府州之置,其特点在于控制群体的酋长、首领等上层以带动部落( 族) 全体,他们的生活方式保持不变。草原自身疆域及其观念的缺失,应当是唐廷设置羁縻州府乃至都护府之相应疆域界限不明晰的基础,而关注人群并置于其统治下的朝廷的诉求更将疆域模糊与重叠的特性凸显出来了。

疆域随着人群的活动而发生转移,这是我们理解唐朝北部地区的一个基本视角。事实上,疆域及其观念主要体现在唐廷与北方游牧势力相互交往的过程之中。当唐廷接受铁勒诸部的降附尤其是突厥的征服后,它的势力就突进到草原的纵深之处并以羁縻州府的设置为依托行使管辖权。然而这些群体与唐廷关系的变化,同样也会引起这些地区的变动。当高宗调露元年(679)出现突厥诸部持续性的反抗并复国运动的时候,突厥人又重新占领草原并沿长城地带不断南下骚扰唐朝州县,这个时期唐朝的边防地带又回复到了传统农耕区的北缘。唐朝的边疆此时就表现在长城地带而非草原内部了。这又一次说明,所谓边疆是随着人群的活动而转移,而人群的活动集中表现在政治性行为即建构国家王朝这类政治体的基础上,这才有边疆或疆域的观念。上面所谓政治体的构建最终又落实在羁縻府州的行政建置中,行政建置本身就是冲着人群的控制去的,所以它的最终目标是人群。当唐廷关注北方人群的降附或收复之时,控制他们的手段就是这些建置,他们所在的区域也随着这些建置而进入到唐朝的范围;反过来说,当这些人群脱离了唐廷的控制,这些州县也随之而丧失,即州县所在的地区随同人群的离去而被裹挟了。这表明,草原的归属再次与唐朝无缘。谭其骧在谈到羁縻府州时将它们分为设置于边外各国各族原住地和边外各族迁入内地( 侨居地) 两种类型。后一种隶属唐廷管辖殆无疑义,前一种如同《新唐书》所说“或臣或叛”,归属不定,他认为当他们臣服时就在唐朝版图之内,待其叛乱自行其立后则不在此限。北陲二府就是这一种类的典型。由此,疆域及其观念就是在唐廷与北部游牧势力之间的隶属抑或独立之间而萌生或泯灭。这与民族—国家以后的情形完全不同。后者拓展的首要目标,与其说是人群,不如说是他们所在的地域。譬如美国的西进运动,即北美十三州扩大指向的西部地带,就是以争夺资源和土地为核心目标而展开的,对当地土著的人群则多以消除为手段,或者将他们控制在固定的地区( 所谓印第安保留地) 。以土地资源为核心的领土争夺成为近代以来政治体之争的主要内容并由此引发的诸多事件,几乎与近代历史相始终并与日俱增。


唐朝疆域的本质

上面的讨论,我们只是以唐朝前期北部草原为例证,具体就是通过控制铁勒、突厥群体设置的北陲二府的前后演变,证明疆域(及其观念)是在唐廷与对方的互动中萌生、转变或泯灭的史实。这些互动经历了唐廷的进攻和征伐、对手的降附或主动投附,唐廷设置州县和都督府、都护府等机构施行治理,以及突厥反叛所导致机构的南迁等环节,唐朝的疆域随之经历了超越长城地带而拓向草原、再度回复到长城沿线的变迁。唐朝初创与东突厥对峙之时,夹在双方之间的是一片拉铁摩尔称之的“过渡地带”,这个地带的特性表现在其南部受到农耕地区的拉力大而北部则受草原游牧的牵引,是一个相对模糊不定的区域。但630年唐廷征服突厥后,这个缓冲区就被羁縻州县取代了;到突厥复国后,双方又回复到了对峙并争衡的状态,这个缓冲区再次重现。就此而言,唐朝的北部疆域就处在这样的变迁状态中。这是我们理解的唐朝疆域的本质特性。

显然,农耕地区的相对稳定、外围地域的模糊变动,是唐朝疆域(包括其观念) 的整体特点。而疆域的实质,尤其是外围地区的疆域,反映的是唐廷控制周边外族与外族是否接受唐廷控制而展开的博弈,这也是双方和多方关系的地域性表现。今人对此展开的讨论,因糁杂了民族国家蕴含的以领土为主要资源的观念,无形之中也将今日的想法混同其间,从而做出了“古今穿越”式的解读。建立在线条标识的明确疆域、主人公的公民群体和合法自如行使主权基础上的民族国家,疆域的重要就体现在通过它构成国家的公民享有各种权益并以国家主权保障使其权益得以维系,它不仅使得一个主权国家自身获得稳定的状态,而且促使各个不同的国家彼此相互约束和尊重,从而避免了以往国家间的相互冲突和肢解的命运。疆域转而从国家内部的边缘上升到国家之间相互局势稳定性的维系进而变成了国际性问题。如所周知,民族—国家之所以产生于欧洲,就是那里众多的王朝、帝国、公国、封侯等势力彼此交集,并常以战争、协约与联姻相伴,经过三十年战争后,诸国于1648年通过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促使民族国家形态定型化,并由此扩散到全世界。每个民族国家均享有自身合法的诸项权利而被各国所认可和遵守,疆域的固定化由此而形成。

如果从民族国家的角度立论并试图澄清古今的区别,那么再揣度王朝国家的疆域,则非但不至于错乱,反而更有助于我们透彻地理解。民族国家形态以前的王朝国家同样享有和具备民族国家的上述要素,但在性质和程度上却存在着诸多差别,整体上讲就是这些要素的模糊或不明确性,如同吉登斯所说的“传统国家”缺乏明确的主权观念和清晰明了的领土界限,尤其对远离政治中心的地带难以形成有效的控制,甚至“有边陲而无国界”。这在本文论述的唐朝前期北部的案例中有生动的回应。虽然如此,王朝国家的本质属性,仍旧表现在它的统治和管理,若要达到这个目标,获得统治权则是首要条件。论述至此,我对唐朝(北部) 的疆域及其观念的本质属性表述为:

第一,唐朝国家疆域(及观念) 表现在内外二重结构的建置中。其内重以农耕地带为核心,以汉人群体为支撑,是王朝建构的基础,稳定性较高;周边的外重多系游牧和半农半牧地区,活跃其上者系汉人以外的异质性群体,变动性较大,模糊性是其特点。

第二,长城地带处于内外交汇处,当唐廷初始建立尚未对周边地区拓进之时,它以中间缓冲区之相貌展现,成为中原、草原二者的过渡环节。一旦唐廷势力突破界限进入草原(如征服东突厥之举) 并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控制范围内,过渡地带就演变成为州县和都府; 而当草原重新集结力量复国自建政权时,情形则回复到对峙状态。主要展现在外重地带的唐朝疆域,亦尾随内外的互动而时续变化。

第三,就农耕、草原二者而言,疆域的划分及其观念更多地集中于前者。唐廷征服突厥后为维系统辖,郡县制(根据情况的特殊而采取了羁縻府州) 的设置就成为王朝施展统治权的手段。行政设置本身既是疆域衍生的结果,又能强化疆域观念。

第四,于是乎,疆域( 观念) 出自行政建置,行政建置衍生于唐廷的控制,唐廷的控制则是南北兼统的传统诉求和北方胡系因素的介入。它们彼此构成了因果链条,成为唐朝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范式。唐廷的拓展力度与局面的维系能否成功,决定了行政建置与军事控制长久或断裂,建基于行政之上的疆域亦呈伸缩不定之状态。这就是我们理解的疆域特性。

第五,但无论是疆域怎么由行政建置所强化,这些物质性的建构都是外在条件,根本因素还是活跃在不同地区的不同人群,或者有别于汉人的胡系族群。唐朝疆域拓展至中原农耕地区以外(尤其北方草原) 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开始了大规模直接处置游牧人群这些以往朝代较少遭遇问题的新时代,唐廷与这些族群及其政治势力的交往联系或抗争对峙,决定了疆域的扩展和萎缩。这表明,疆域问题的实质是汉人与非汉人(特别是胡人) 之间是在一个朝廷的控制内还是处于不同的政权之中。唐朝将诸多族群囊括在中央政府的有效管理下虽不超出半个世纪,但它却进行了成功的尝试,并为以后诸王朝的再次实践奠定了基础。从元、清多民族一统化王朝的相继构建,可以看出,追求一统而非各自分异的王朝虽由非汉系的蒙古王公、满洲贵族集团所主宰,但它们统辖的政治及其发展的趋势,无不与唐朝有着前后相连的脉络承续。

地带状、模糊性、变动性、行政建置、王朝统治、依托于群体而非纯粹土地本身、意识形态的介入等等,可能是我们用以描述唐朝疆域的关键词,我想再也没有比它们更合适的了。

【注】 本文经作者授权,文章刊登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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