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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警说法|镇江警方查处首例驾证“买分卖分”案件!

2017-08-17 平安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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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年检了,

处理违章分不够,

怎么办?

买分?

卖分?

别傻了!

8月12日下午,镇江警方查处我市首例驾驶证“买分、卖分”案件。

组织实施“买分、卖分”的违法人员戴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自今年6月份起,镇江车管部门通过线索和车驾管后台系统数据分析,发现镇江人戴某有买分卖分的违法嫌疑。

7月中旬,镇江市车管所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戴某在违法处理窗口长时间逗留,左顾右盼,也不办理业务,形迹可疑,民警于是上前询问。

起初,戴某谎称在等朋友,过了一会又说要办业务。因为其行为举止异常,民警随即对其进行盘查,然后在其身上搜出多本他人驾证和车辆行驶证。面对车管民警的质询,戴某支支吾吾、敷衍搪塞,镇江市车管所民警随即将其移交给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查明,我市于今年1月13日实施非现场处罚违法记分管理措施,违法嫌疑人戴某见有机可乘,就动起了歪脑筋,做起了“买分、卖分”的勾当。

调查期间,据戴某供述,今年6月份,他与驾驶人杨某商定,以每分100元的价格,帮助杨某办理销分。最后,戴某通过从网上联系其他驾驶人等方式,办结了销分手续。

镇警说法

买  分

就是支付报酬,使用他人驾证信息为自己销分。

卖  分

就是赚取报酬,用自己驾证信息为他人销分。

或  者

组织、介绍、帮助他人“买分、卖分”

上述3种行为,

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第二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目前,我市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时,均使用摄像头、“高拍仪”采集驾驶人图像信息、证件图像信息。

对提交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驾证与持证人不相符的,也不予办理。

此外,镇江警方将对“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法分子切勿心存侥幸。

镇江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编       辑:曹伦平

审       核:黄春林

素材报送:镇江市车管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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