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如果你是警察或辅警,如果你是正义的爱警人士,请转起来让他红!

2017-01-22 琴心剑胆 凸凹镜

昨天下午开始,一条新浪微博认证号发布的微博惊爆小编的朋友圈。


从该条微博中的内容不难推断,这是一条涉警且是披露某人侮辱警察的贴文。

从微信朋友圈截图可以发现,该男被其朋友圈朋友标记为“马四光”。当日在辽宁省沈阳市街头,其被执勤警察依法检查后,因一贯的嚣张特权思想受到冲击。于是对执勤警察甚至警察整个群体产生不满,甚至是极度的仇恨。后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了拍有执勤警察的照片,并使用极其下流、肮脏的用词对警察群体进行肆意侮辱。



然,经进步一深挖对比相关照片发现,该“马四光”实为“马祏光”,其新浪微博认证为电视台新闻记者、编辑。据说,其另一身份是前央视打工记者。


记者?编辑?看到这两个身份小编感觉再次受到惊吓!虽然小编对记者这个行业木有什么感情,但小编还是相信绝大部分的记者同志还是正直的、善良的;相信绝大部分的记者同志还是有正确的社会价值观的;相信绝大部分的记者同志还是能坚守最基本的人类道德底线的。

然,第一,该马姓之人(恕不愿称其名)却毫无做事的底线和正确价值观,被警察检查后即产生嫉妒的仇恨和不满。其实,任何一个公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记者也好、编辑也罢,哪怕是官员、权贵、明星,都有义务配合警察执行公务,更不得妨害。

第二,该马姓之人(恕不愿称其名)却毫无做人的底线和基本的人类道德观,被警察检查后,哪怕对警察的执法过程有异议或不满,完全可以通过事后的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而不是对警察进行侮辱,甚至牵扯到对警察的家人进行侮辱。

如此恶毒的、肮脏的、极尽下流的用词已经完全暴露了该马姓之人丑恶的灵魂,让其完全丧失了一个能称其为人的最起码的道德底线。

从这段侮辱的用词不难看出,该马姓之人对警察这个将黑暗挡在你的视线之外的群体是多么的仇恨,你发出这段侮辱警察群体的文字时你的良心就没有收到谴责吗?难道你就不怕全国200万人民警察和正直的爱警人士人人一口口水就能将你淹死吗?

不过,本号猜想,该马姓之人还没有被口水淹死前,就已因公然侮辱他人进了拘留所了。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

另外,小编还要很高兴的告诉并提醒该马姓之人和潜在的“马姓之人”们,正在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将会增加对工作时间之外的人民警察的权益保护。更明确的说就是对非执行职务期间的人民警察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故意伤害的也将被依法从重处罚。

最后,小编再一次郑重的提醒大家:言论自由≠自由言论!



鸡年大吉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