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2号)(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可围绕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师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探索与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的构建与运行机制、创新创业赛事与教育教学改革融合等方面,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02
申报数额
按照省厅分配指标、国家级双创教育实践基地奖励指标、以及第八届“互联网+”大赛奖励指标,申报数额如下:
➊本次立项学校拟向省厅推荐10项。
➋我校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银奖及以上的3个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可作为负责人申报1项,不受上述指标限制。
03
申报要求
➊请各院系于10月10日前,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填写前六项,见附件3)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13184947792@163.com。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推荐,省厅进行立项审核。
➋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同一教师指导多个项目获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银奖及以上的,不受该限制)。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全国“互联网+”大赛获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除外)。
联系人:王绚
联系电话:7525595
附件:
排版:陶卓
审核:王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