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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关注!肇庆市2016年中小学高级(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经肇庆市中小学高级(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共通过高级教师职称212人、一级教师职称17人、二级教师职称8人。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6〕166号)的要求,现对通过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同步在“肇庆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档案管理系统”(http://rs.zqbe.net/fwpt/)公示,本单位教师可以登录系统查阅其相关申报材料。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止。
快来看看这份名单
有没有你所熟悉的老师
如果有,请告知并祝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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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肇庆市西江北路肇庆教育大楼)
邮政编码:526020 联系人:陈学明、冼红珊
联系电话:2829904、2851770、2834030(传真)
电子邮箱:zq2829904@126.com、zq28299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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