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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虎说法丨为孩子上学,花150元买假房产证被判刑,这下代价大了
小虎说法
这种行为或将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注意啦!
“办证刻章”广告电话可不兴打!
不起眼的外表下
隐藏着极大的危险
这种行为
或将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为上学买房产证?
2018年10月,福建厦门,郑某不满意孩子根据户籍划片就读的小学,想让孩子去更好的学区上学,但无力购置该校片区内的商品房。于是,郑某将个人信息提供给路边小广告上的“办证”人员,花150元购买了一本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
2019年7月,郑某携带该本伪造的房产证至小学为其女儿报名入学。之后,该校老师发现其产权证书信息真实性存疑,遂通知郑某到校核实,后被在场民警当场抓获。
随后,福建省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证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系伪造的房地产权属实,并予以扣留。
郑某归案后对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审理中,被告人郑某主动预缴罚金。
法院:郑某行为已构成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章来源:广西普法
微信号:sgzj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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