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韶关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韶关司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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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选择在韶关市办理申请授予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经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到韶关市司法局现场办理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 年5月10日—16日 9:00 至 12:00 , 15:00 至 17 :30 (周六、周日除外)。
二、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第3栋韶关市司法局705室。
联系电话:0751-8469436、8469423。
三、提交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如证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尽快补办或更换。可持有效期内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
注意:后续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须凭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注意:申请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的,须相应提交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并且学信网可查。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严格按照现场审核预约时间前来办理,避免人员聚集。
(二)流感高发期间,申请人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现场审核期间倡导全程佩戴口罩。
(三)已经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重新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已取得的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
申请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本人信息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签章页);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公务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申请委托近亲属或单位有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及上述材料或情况说明外,还需提交双方手写签字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由、委托办理事项、本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等)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注意:仅限于委托办理现场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材料事项,后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需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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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sgzj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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