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集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
9月9日,中建集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巩固拓展集团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持续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中央第三十四指导组到会指导,组长何文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建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周乃翔作讲话,中建集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赵钊主持会议,中建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云林,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马泽平出席会议。
何文波对中建集团第一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给予肯定,并对中建集团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提出要求、作出具体指导。他强调,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党的建设。要认真贯彻部署要求,切实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
周乃翔代表集团党组全面总结了集团第一批主题教育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他指出,在中央第三十四指导组的指导下,集团党组组织两级总部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始终聚焦主题主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始终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在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思想政治和党性作风受到深刻洗礼、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集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增强,集团第一批主题教育达到了预期目的,为第二批主题教育积累了重要经验。
周乃翔对深入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提出要求。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第二批主题教育各项任务和举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主题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加强分级分类指导,要结合基层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切实改进组织指导方式,既要确保全覆盖,又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转型升级、加强党的建设等作为主题教育着力点。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差距不足,主动对照检视,即知即改、应改尽改。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坚持开门搞教育,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用职工群众的获得感来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果。做实功求实效,把主题教育同落实“基层减负年”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把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中。
周乃翔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压实领导责任,当好示范表率,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教育质量,集团巡回指导组和各二级单位指导组要沉到基层一线,结合不同单位特点,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从严从实加强督促指导,增强主题教育效果。坚持统筹兼顾,实现深度融合,把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化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同做好集团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抓好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挖掘宣传基层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宣传成果。要注重典型引路,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选树一批以陆建新同志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榜样、敢担当、创一流。
会前,中建集团党组还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周乃翔通报了集团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会议重点环节及中央第三十四指导组对会议的点评。他指出,要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的问题整改,尤其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班子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实效。
会议共设1个主会场,1267个视频分会场,共22900余人参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集团巡回组指导组组长、副组长,在京二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人,集团老同志代表,在京全国党代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职工代表在北京主会场参会;总部部门资深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京外二、三级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总助级干部、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具备条件的四级子企业和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总助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全国党代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各地视频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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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建筑融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党建工作部,干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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