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罪!”
她叫李九莲(1946年09月09日~1977年12月14日),出生于江西赣州的一个工人家庭。
在上中学时,李九莲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她积极甚至是狂热地参加各项“运动”,还曾经被选为省市的积极分子,到北京接受检阅。
1968年,李九莲高中毕业,到赣州市当地的一家工厂当学徒工。真正地接触到社会以后,她很快就发现现实和自己的“理想”并不一样:生产衰退,生活困苦,文化艺术凋零,身边陆续有熟识的人一夜之间被打倒。
她自己的家庭也没幸免:她的父亲,一个安分守己的老工人,因为与当年黄埔军校的一名学生同名同姓而被揪斗。她的哥哥姐妹分别被派出插队、垦荒、学习等。
理想幻灭,亲人天各一方,李九莲开始反思,她不断扪心自问:为什么会这样?
她把自己的各种反思和质疑写在日记里,一共写了三十多篇,七千多字。在日记里,她对遭遇重重厄运的家庭和个人深表同情,为他们鸣不平,毫不掩饰对现实中种种的反感和厌恶。
年轻的李九莲想找人倾诉。
1969年2月28日,她给高中同学,也是在恋爱中的男友曾昭银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她直言不讳对当时正在如火如荼展开的运动的怀疑和反感。
这封信是用匿名的方式发出的,在信的最后还特地交代:“此信万勿给予他人”。
爱恋中的女孩总是简单纯粹的。
曾昭银收到匿名信后,很快就知道了这是李九莲写给他的。此时曾昭银正在福州部队当兵,一心想着提干,飞黄腾达的欲念把爱情打得粉碎。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
“上级”如获至宝,立即展开紧急调查,在1969年4月30日深夜,将李九莲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李九莲犯下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错误,她的厄运也从此开始了。
将李九莲送进监狱的曾昭银并没有实现飞黄腾达的理想,这个辜负了李九莲的人,没有在部队提干升职,而是很快也被当作“有嫌疑的人”提前退伍。
李九莲被捕以后无所畏惧,也很坦然,她交出了信件底稿和日记,并且与审讯她的人辩论。这自然让她罪加一等,于是李九莲被送进了监狱。直到1972年7月才开释出狱,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被送到兴国县的画眉坳钨矿挑矿砂。
在坳钨矿,她饱受歧视,周围的人仍把她当成危险人物,见面躲着她走。而且,她的健康状况也很不好,承受不了那种繁重的体力劳动。恰在此时,附近一所中学缺一名英语教员,她要求去补这个缺,被有关人员拒绝。
因为有过入狱的经历,她的感情生活也屡屡受挫,甚至连一名三十五六岁的光棍汉都在众人面前嘲笑她:宁可娶一个“破鞋”,也不要她这个有“问题”的大姑娘……
诸如此类的刺激与屈辱,激起了李九莲的愤懑,她接连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要求免除加在她身上的罪名。
在一次次申诉无果之后,她又想起了送她入狱的曾昭银,请求他帮她作证,帮她洗冤。
被一请求被曾昭银冷漠无情地拒绝了。
于是李九莲决定靠自己的力量,她写了数张大字报来陈述自己的冤屈,要求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李九莲的遭遇,人们开始同情和声援这个可怜的女人。有人在李九莲的大字报上写下批语:“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
在赣州,很多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支持李九莲,他们还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但群众的呼吁,被江西的一些地方官员断然拒绝。
1974年4月19日,李九莲发出最后一篇申诉《我的人生态度》,其中写道:
为了真理,我不惜再度失去自由而入铁窗!……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我宁为红梅报春早,不做百花苦争春。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做一个小小的萤火虫,在无光的黑夜里,发出自己的光,照亮一点点小地方。
李九莲入狱以后,一批曾为李九莲鸣冤的“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成员先后被捕,其中被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就多达六十人。
在监狱之外,有六百多名曾声援过李九莲的干部群众被开除党籍或团籍、开除公职或留用察看、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降职降薪或免职停职靠边站的;至于挨批挨斗、写检讨、坐“学习班”的,以及受到株连的同学、亲友、熟人等等则数以千计。
李九莲被捕入狱,为李九莲鸣冤的声音也被打压下去了。
这时,另一位勇敢的女性站了出来。她叫钟海源,这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她本是江西赣州市景凤山小学教师,之前也是地区广播站播音员。
她并不认识李九莲,仅仅是出于正义和良心的召唤,为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鸣冤叫屈。她在李九莲的大字报上写下“李九莲,您是我们女性的骄傲。”
在李九莲被捕入狱后,她依然义无反顾,在自己家里起草了《最最紧急呼吁》、《强烈抗议》、《紧急告全市人民书》等传单,到赣南剧院发放,呼吁人们支持李九莲。
很快,钟海源也被捕入狱,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为了替一个陌生人伸冤,这个勇敢的逆行者,不惜身陷囹圄。
李九莲在服刑期间拒不认罪,因此被监管干部栽赃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其间,她曾绝食以示抗议,被强行注射葡萄糖。
此时的李九莲也许已经心如死灰,她对一切都漠然待之,既不上诉,也拒不签字。只在一小片粗劣的灰黄色手纸上,李九莲草草留下了一首题为“真理的花环”的小诗:
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武装自己,同时也是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她又在另一小片同样的手纸上写道:
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得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1977年12月14日,在赣州市宽大的体育场举行数万人参加的公审宣判大会。李九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为避免她在广众之前进行分辩或呼喊口号,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一体。
公审宣判大会结束后,在赣州市西郊土红色丘陵地带的一座小松林里,李九莲被执行死刑。
李九莲死后,没有亲属敢前往收尸,后被一个有恋尸癖的老光棍猥亵(老光棍后来被判刑7年)。
钟海源在狱中依然不放弃李九莲无罪的观点,并且数十次与监管人员辩论。
在李九莲殉难四个月后,1978年4月30日,钟海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听完死刑判决后,钟海源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有什么后事要交代?
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昂首离去。
钟海源的生前默默无闻,死后也鲜为人知,但这位柔弱的女人,绝对当得起“伟大”这两个重逾千钧的汉字。
李九莲殉难两年多以后的1980年秋天,新华社收到一封来信,信中透露,江西一名青年女工李九莲被冤杀,多名曾为李九莲辩护过的干部群众被判以重刑……
新华社记者戴煌在看到这封信后,十分错愕,如果信的内容属实,这是又一桩张志新式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
1980年11月下旬,戴煌前往江西赣州采访。戴煌是中国新闻界的前辈,先后参加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的采访报道,其作品《不朽的国际主义战士——罗盛教》曾被选入小学语文教材。
对戴煌的到来,赣州地方的领导十分不爽,百般阻挠:记者的屁股坐在什么板凳上?
戴煌正色回答:我坐什么板凳?我坐在党的板凳上,坐在实事求是的板凳上,坐在讲真理的板凳上。
在经过一个多月的详细查访后,戴煌得出结论,那封来信中所言基本属实。
回到北京后,戴煌立即写了一篇名为《……女青年李九莲三年前被枪杀至今未昭雪》的内参。
1981年1月,高层作出批示,由江西省高级法院彻底复查李九莲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赣州地区公检法机关派人参加。
沉重的铁盖终于被掀开了。在《关于李九莲案件的复查报告》中,江西省高级法院这样写道:“……在处理李九莲案件时,不能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甚至模糊了正确与错误的界限。……”
李九莲终于获得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