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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考研情报中心 材子考研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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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为使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东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原文及附件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没有不及格现象,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3.原则上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推免生优惠政策


1.凡录取为学习方式全日制就业方向非定向就业的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与学费等额)。其中特别优秀的可申请校长奖学金2.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3.优秀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4.推荐免试生优先申请公派出国留学深造。


三、申请程序安排及要求


1.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预报名网站”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前请查询浏览报名系统中的申请须知。2.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以面试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安排,向申请学院咨询。3.参加复试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东北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点击原文链接查看附件)(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或书面证明;(5)思想政治审查材料(点击原文链接查看附件)4.各学院(部)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学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5.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其他


1.我校“推免预报名网站”的学科,仅供预报名时使用,2020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以2020年公布的硕士招生简章为准(根据国家要求,2020年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将有一定变化),最终录取学科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2.推荐到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确属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者我校负责报销其往返路费(硬卧)。3.考生所学语种必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5.本办法如有同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为准。


学院联系方式汇总:



东北大学2020年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励部分优秀推荐免试生。


一、总则


东北大学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获得)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差额评审)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二、奖励名额


学校设置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名额为不超过150个,包括申请制奖学金和评审制奖学金。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额度为1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二)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本科学校为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三)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1、本科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就读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20%的推免生;2、本科学校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的推免生;3、本科学校为其他院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的推免生(推荐排名第1者视为具备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参评学生应于9月28日前,填写并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点击原文链接查看附件),提供推荐排名、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报名功能开通24小时内完成拟录取确认工作,否则申请无效。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通信地址:南湖校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东北大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浑南校区-沈阳市浑南新区创新路195号东北大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或未完成录取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学校将按照学院接收推荐生及校长奖学金申请情况确定各学院(部)奖学金指标情况,各学院(部)按照学校分配的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名额制定各学院评选细则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公布),认真组织评审工作。3.学院须对获奖者名单进行公示,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其他


本通知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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