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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检.动态】未办手续运输香樟木 没想到摊上大事了

刘铮铮 秦岭北麓检察 2024-02-05

案情

“本打算收购一批香樟木卖到山东赚点钱,想省点事所以没办手续,觉得晚上雇车走高速应该没事,结果车刚开西汉高速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面对公安机关讯问邱某悔不当初。

 2018年7月21日,邱某在未办理林木运输证与检疫证的情况下,雇佣司机王某从四川省泸州市运输一批原木至山东省菏泽市,2018年7月22日该车行至西汉高速涝峪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测量调查:该批原木共258根,林木蓄积共计69.0595立方米。经鉴定,该批木材具备樟科(Lauraceae)樟属(Cinnamomum)樟(Cinnamomum camphora)的木材特征,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年)二级保护植物。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被告人邱某构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释法:

作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香樟的根、皮、茎均属保护范围。对香樟木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加工等行为会直接导致珍贵野生植物的破坏,进而破坏生物多样性和整个生态平衡。提醒那些想走“捷径”的人,对于香樟木这类珍贵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树种,在买卖或运输前必须前往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否则终将会被法律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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