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其中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关于综合成绩同分情况的处理以《报考指南》第三十条解释为准。(人员名单见附件)
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其中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
(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9日6:30以前,按分组到十堰市市民服务中心门前广场集合(北京中路82号,考生可乘坐16、18、28、31、99路公交在“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考生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前报经考录单位及市委组织部同意,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体检的考生除外,其体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安排)。
(二)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准考证同版的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表1支,体检费440元左右(因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提前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不含复检费用)。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考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体检当日,持十堰市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考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体检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空腹(体检前一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在未做完血检、尿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时请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可佩戴准确度数框架眼镜;穿着宽松、轻便服装(女生避免穿连衣裙、丝袜);不穿带金属扣内衣;不佩戴首饰饰品。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由考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不要马上离开十堰,体检第二天下午16: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方可离开。
1.考察工作于8月9日至12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请考生等候考录单位通知,考生可按公告要求先行准备相关材料。
2.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3.考察对象在接到考察通知后应及时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自传表》(见附件2)。
(2)有工作(学习)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学习)表现情况鉴定;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3)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的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300KB以内)。
(4)银行征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打印:https://ipcrs.pbccrc.org.cn/,银行网点也可出具)。
(5)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或工作地派出所可开具)。
(6)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人民法院也可出具)。
(7)考察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考察对象向考察组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4.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根据考录单位要求提前联系准备。
5.入围考察的考生在考察期间尽量不要外出(特别要注意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保持通信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与考录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719-8109429。
附件:
1.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2.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分组安排.xlsx
3.十堰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自传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