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改办和各级单位账号按职称管理权限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各自主评审单位由市职改办创建账号。
账号一般创建程序为:市职改办创建主管部门账号,主管部门创建推荐单位(用人单位)账号。
民营企业一般由人才中心(人事档案托管地)作为主管单位创建账号,也可由经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创建账号。各国企(可由国资委作为主管单位)、事业单位(非在编)由人事档案托管单位(人才中心)分别创建账号。
个人申报:登录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1,先绑定用人单位,再选择所申报专业评委会,之后据实填写各相关信息。
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2进行审核。
网上申报推荐程序依次为:个人申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到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到职改办。
2022年度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和递交材料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
1.其他申报事项均严格按照《关于2022年度全市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十职改办〔2022〕6 号)要求进行申报填报。
2.同步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要规范化,各类表格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系统下载),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文件规定程序和相关手续。
3.如有疑难问题可及时咨询,电话:0719-8665733。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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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市人社局官网
编辑:木子 责编:张多多 终审: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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