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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叁读书社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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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九点&十点,为你翻书,与你共读。各位书友好,今天我们将开始余华《活着》这本书的阅读,今天阅读的内容是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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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共读: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入选香港《亚洲周刊》评选的“20世纪中文小说百年百强”;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很多人也许不了解《活着》这本书在当代文学中所占的分量,但是当你捧起这本书,沉浸在余华细致入微又丝丝入扣的文字里,就应该明白这是一本读无数遍都能够有新的体会和收获的书籍。

余华坦言,1992春节后在北京一间八平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

我们阅读时会发现,小说一开始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叙述的。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搜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

小说在这里设置了一个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讲述了少年时候的我在乡村走窜时所见所听的奇闻逸事。

余华在笔下将那些好玩的事情不紧不慢地娓娓道来,谈到男女之间的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情,随意而又直白,偷情在余华的笔下被写得清新简单,就像一株庄稼从地里发芽长大一般。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差不多和我听到的歌谣一样多,当我望着到处充满绿色的土地时,我就会进一步明白庄稼为何长得如此旺盛。

那个夏天我还差一点谈情说爱,我遇到了一位赏心悦目的女孩。这样的艳遇浪漫而多情,可是余华要叙述的,并不是这样一个爱情故事。

我遇到了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是夏天刚刚到来的季节。

故事从这里开始,一开始小说所设置的旁观者的叙述角度,也转换成了第一人称,也就是人物本身的口吻来叙述。

|少年浪人福贵和他的荒唐事|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四十多年前,我爹常在这里走来走去,他穿着一身黑颜色的绸衣,总把手背在身后,他出门时常对我娘说:“我到自己的地上去走走。”

少年时的福贵,他爹是有一百多亩田产的地主,他爹是老爷,福贵则是少爷。还是少爷的福贵不学无术,吃喝嫖赌。

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

福贵少爷喜欢嫖妓,后来爱上了赌博。嫖妓只是为了轻松一下,就跟水喝多了要去方便一下一样,说白了就是撒尿。赌博就完全不一样了,我是又痛快又紧张,特别是那个紧张,有一股叫我说不出来的舒坦。

我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我常去的那家妓院是单名,叫青楼。里面有个胖胖的一妓一女很招我喜爱,她走路时两片大屁一股就像挂在楼前的两只灯笼,晃来晃去。她躺到床上一动一动时,压在上面的我就像睡在船上,在河水里摇呀摇呀。我经常让她背着我去逛街,我骑在她身上像是骑在一匹马上。

我的丈人,米行的陈老板,穿着黑色的绸衫站在柜台前我每次从那里经过时,都要揪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脱帽向丈人致礼:“近来无恙?”

是少爷的福贵做了不少荒唐事,这些事情都让人嘀笑皆非,福贵心里只是为了好玩,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包括他老子的看法。他爹打他的时候,福贵就抓住他爹的两只手,他爹已经没法管教他了,少爷福贵无法无天,自由自在。

|每个坏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好女人|


福贵沉溺于赌博,甚至都不爱去嫖妓了。福贵心里想,要把他爹年轻时输掉的一百多亩的家产给挣回来,家产没挣回来,福贵把他爹剩下的一百多亩家产也赔了进去。那是福贵最后一次赌博,和城里最大的赌博师傅龙二玩骰子,那天天都快黑了,家珍来城里找到了他。

家珍找到了我,一声不吭地跪在我面前,起先我没看到她,那天我手气特别好,掷出的骰子十有八九是我要的点数,坐在对面的龙二一看点数嘿嘿一笑说:“兄弟我又栽了。”

人都是一样的,手伸进别人口袋里掏钱时那个眉开眼笑,轮到自己给钱了一个个都跟哭丧一样。我正高兴着,有人扯了扯我的衣服,低头一看是自己的女人。看到家珍跪着我就火了,心想我儿子还没出来就跪着了,这太不吉利。我就对家珍说:“起来,起来,你他娘的给我起来。”家珍还真听话,立刻站了起来。我说:“你来干什么?还不快给我回去。”

家珍是福贵的女人,对他百依百顺不离不弃。即使福贵在外面乱搞女人,家珍也知道,可是家珍一声不吭。

我女人家珍当然知道我在城里这些花花绿绿的事,家珍是个好女人,我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家珍对我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我在外面胡闹,她只是在心里打鼓,从不说我什么,和我娘一样。

家珍为了劝导福贵,给他摆了四样各不相同的蔬菜,可是吃到下面都是四块差不多大小的猪肉。家珍想告诉福贵:女人看上去各不相同,到下面都是一样的。

家珍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心里不满,但是脸上不会让人看出来,弄些拐弯抹角的东西来敲打福贵,可是福贵不吃这一套。

家珍扯了扯我的衣服,跪在地上,细声细气地说:“你跟我回去。”

要我跟一个女人回去?家珍这不是存心出我的丑?我的怒气一下子上来了,我看看龙二他们,他们都笑着看我,我对家珍吼道:“你给我滚回去。”

家珍还是说:“你跟我回去。”


我给了她两巴掌,家珍的脑袋像是拨浪鼓那样摇晃了几下。挨了我的打,她还是跪在那里,说:“你不回去,我就不站起来。”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我怎么打她,她就是跪着不起来,打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觉得没趣了,家珍头发披散眼泪汪汪地捂着脸。我就从赢来的钱里抓出一把,给了旁边站着的两个人,让他们把家珍拖出去,我对他们说:“拖得越远越好。”

福贵没有跟着家珍回去,而是赌到了第二天天亮,直到龙二对他说:“不能再让你赊账了,你把你家一百多亩地全输光了。再赊账,你拿什么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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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一刀,今日头条专栏写手,“壹叁读书社”原创作者。一个混迹于文字江湖多年的二流写手,业余码字,就像一个三流刀客那样空手白刃地快意恩仇。

声明:本文为壹叁读书社原创首发,转载请注明。


——The end——


世界很大,而我们恰好在此时,相遇在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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