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透视 ||悼张生远去,抚良知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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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界泰斗级人物张思之去世,享年95岁。
他是中国真正的第一代律师,
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铮铮铁汉般的律师,
最能体现批判精神和独立精神,
被誉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
有媒体曾这样报道称:
张思之,一个几乎没打赢一场官司的律师,
却在法律界被尊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他的一生体现了中国律师的荣辱史,
也体现了中国法制的兴衰史。
悼张生远去,抚良知思之!
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
16岁,他放弃上学,参加远征军。
1947年,张思之进入当时名气不小的
北平朝阳大学学习,
开始了他与法律结缘的一生。
1950年7月,张思之在中国人民大学以全优成绩修完“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主要课程”。1956年,他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被划为北京律师界第一个右派分子,开始了长达15年的劳改生涯。
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制度也开始恢复重建。1980年,张思之成为北京律协副会长,同时兼任法律顾问处主任。适逢党中央正准备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法律界简称“两案”)进行公审。1980年,司法部指定在北京市要四个律师,组成两案辩护律师组,张思之被任命为组长。“两案”之后,张思之名满天下。
1995年,张思之代理《民主与法制》记者董服民被诉“侵权案”;2003年他以76岁高龄代理“郑恩宠”案;2004年代理“黎元江”案。
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表示:“张思之先生作为中国律师的标志性人物,在国家发展的特殊时期走过了不平凡的人生道路,也给我们这些后辈深刻的教诲与启迪,我们永远怀念他!”
此外,有文章称,走下辩护席的这些年来,他对诸如聂树斌案、吴英案、李庄案等一些影响深远的案件发表意见,成为一名广受尊敬的学者。
左起:郑仲兵、钱理群、张思之、邵燕祥、刘瑞中。窦海军 摄
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因张思之律师精彩的辩词而将2003年度“当代汉语贡献奖”授予他,颁奖词写道:“张思之先生的存在,表明了通往自由的旅途中,不仅要做叛徒的吊客,还要做异端的辩护。”
2008年11月,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在柏林宣布,授予张思之该年度的佩特拉ㆍ凯利(Petra Kelly)奖,以表彰他“为在中国保障人权和建设法制国家及律师制度做出的杰出贡献”。
张思之先生独白
作为律师,我认为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身处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境地,“肉食者”的权利意识历来淡薄,使用法律维护人权恰恰是律师的“正道”。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
从律师实务的角度考虑,要紧的是,案情无论繁简,任务则一:或为民争权,或代民维权,使之由此获得自由与尊严,从而提高其精神境界,进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变革。
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人权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一个政全如果关起门来都不能维护自己本国普通公民的QUAN力,它有什么资格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这个国家的权LI,它的合法性性就会遭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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