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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1年4月下)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江西省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召开

4月6日,江西省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在南昌召开。省长易炼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标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不辱使命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努力打造更多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人民满意城市。

易炼红充分肯定了江西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深刻分析了江西省一些地方客观存在的“城市病”。他指出,新的历史方位赋予了城市发展新的内涵、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江西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了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既是国家层面的信任肯定、又是期待重托,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思想认识“再提升”,牢牢把握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各项工作。

易炼红强调,要对照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的目标任务,紧扣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全覆盖”,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引领性,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评估机制建立工作,深入查找“城市病”根源,科学精准提出“治疗方案”,加快构建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江西特色的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评估方法,强化技术平台支撑,注重评估结果应用,精准生成城市更新政策和项目,加快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要锚定功能品质“进一流”,增强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做到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和城市更新行动有机结合,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彰显城市地域特征、文脉传统和时代风貌,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城市环境、城市功能、城市品位、城市治理进一流,让江西涌现更多在全国美誉度高、影响力大、吸引力强的城市,使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易炼红要求,江西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上下左右“聚合力”,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着力在构建“大格局”、推进“大落实”、营造“大气候”上下功夫,落实好省部定期会商机制,确保各项决策及时落到实处、重大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全力谱写好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开篇之作”,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打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威海市2020年城市体检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日前,《2020年度威海城市体检报告》专家评审会召开,威海市80%以上指标达标,生态环境保护、安全防灾水平、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表现优秀,城市体检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评审会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同济大学、山东大学等7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审阅了成果文件,听取了成果汇报,并进行了现场提问。专家组一致认为,威海城市体检工作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工作方法科学,突出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实施导向,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对政府规划建设管理决策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统筹住房城乡建设部2020年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与威海市精致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威海市构建起具有威海特色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这次城市体检聚焦威海市辖区(环翠区、文登区),重点研究市辖区的建成区,并对全域精致城市建设进行专项评估,形成了《2020年度威海城市体检报告》《2020年度威海城市体检精致城市专项报告》以及环翠区体检报告、文登区体检报告、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5项成果。


《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南京都市圈将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对外联系通道,共同打造“畅达都市圈”。南京都市圈横跨苏皖两省,以南京市为中心,聚合苏北、影响安徽、辐射苏南,带动其他城市共同发展。规划范围包括南京、镇江、扬州、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8市全域及常州市金坛区和溧阳市,总面积6.6万平方公里,2019年末常住人口约3500万。

根据《规划》,南京都市圈将打造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资源配置中心。依托南京空港、海港、高铁港枢纽地位,联动芜湖、镇江、淮安、扬州等都市圈枢纽资源,加快完善连通全球的海陆联运、航空运输和信息通信网络,加快营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打造长三角向内辐射中西部、向外连接全世界的枢纽型都市圈。

到2025年,南京都市圈人均GDP将超过15万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城际“断头路”全面消除,省际航道更加畅通,都市圈轨道交通基本成网,南京与各城市之间实现1小时通达。


上海:重点推进“一城一名园”建设 五个新城各有特色

进入“十四五”发展新阶段,上海市提出“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的空间新格局,加快发展格局重塑。五个新城是上海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也是上海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新城发展的最重要动力和引擎来源于高能级产业。按照“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要求,新城产业能级需要大幅度提升。通过高起点布局高端产业,高浓度集聚创新要素,构建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的产业体系,重点推进“一城一名园”建设。比如:嘉定新城打响“国际汽车智慧城”品牌;青浦新城打响“长三角数字干线”品牌;松江新城打响“G60科创走廊”品牌;奉贤新城打响“东方美谷”品牌;南汇新城打响“数联智造”品牌。


江西: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江西省近日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明确,2021年,继续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方案提出,2021年,江西省深入开展“治脏”行动,包括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深入开展“治乱”行动,包括治理建筑风貌“乱”、治理市容秩序“乱”、治理违建临建“乱”、治理施工管理“乱”、治理背街小巷“乱”;深入开展“治堵”行动,包括加强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开展“功能修补”行动,包括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加强郊区新城和开发区功能设施建设;开展“生态修复”行动,包括实施城市山体修复工程、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开展“特色彰显”行动,包括开展城市设计、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实施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开展“亮化美化”行动,包括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开展“治理创新”行动,包括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开展城市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浙江:即将全面开启2.0版绿道建设

近日,《浙江省省级绿道网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发布,提出到2035年建成绿道总规模3万公里以上。《规划》分析了当前省级绿道网与新时期省级重大战略的契合关系,提出了新时期省级绿道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内容。《规划》提出,至2022年完成省级绿道5千公里主线贯通;至2025年建成绿道总规模2万公里以上,其中省级绿道6千公里;远景至2035年建成总规模达3万公里以上,全面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智慧运维、特色多样、效益多元的全域城乡绿道网体系。更重要的是,除了建多少公里绿道这样的“硬指标”,2.0版更关注绿道在全网络、强带动、推精品、善治理、优绿廊五大突破性推进。


辽宁:1000多个老旧小区6月底前全部开工

今年,辽宁省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预计将改造1000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计划在6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基础改造工程基本完工。按照要求,辽宁省各地要实施集中连片改造,统一规划设计,统筹实施改造,合理利用公共空间,推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开展适老化改造,集中配置社会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动居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培育发展社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大胆引入社会资本。此外,辽宁还将推动建设数字物业、智能社区等措施,开展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将深入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完成1万户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1.45万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开展农村自建经营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和建设管理备案制度。


安徽:加速织密住房保障网

今年安徽省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年计划新筹集公租房2916套,用于解决局部区域公租房供需失衡矛盾;确保年底前实现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4.92万套,基本建成12.63万套的年度目标任务。据了解,今年安徽省将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其中,在公租房方面,安徽合肥、蚌埠和安庆3市要全面落实公租房建设各项优惠政策,确保新筹集公租房当年开工建设、按期竣工交付、及时配租使用。各地可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明确一定数量的房源,或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以及人才、退役军人等群体实施精准保障,切实将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甘肃:出台措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快编制完成并实施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和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为项目用地提供规划空间保障,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

《若干措施》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对确需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承诺将项目用地布局和规模统一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之后按程序报批建设用地。全面启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征收。科学配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改革年度用地计划管理方式,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省级统筹、分类保障,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以统筹支持省列重大项目、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内投资项目、生态产业发展项目、兰州新区项目、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项目以及“两新一重”项目,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保障精准有效投资用地需求。鼓励新建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的土地。


河北:《关于新时代支持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河北省太行革命老区属于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和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核心区域,共涉及全省27个县(市、区),大部分为欠发达地区。河北省将通过夯实老区振兴发展基础、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措施,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太行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到2035年,太行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青海: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完成

4月7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恩光在《2020年青海省国土绿化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青海在全国率先启动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和整合优化,将全省109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79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增加3.41万平方公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成型。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结合黄河流域林草生态保护和建设,高质量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退化草地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开展城市周边、农牧村庄、交通沿线、河道两岸高标准绿化,科学研究推进高海拔、寒旱区等困难立地条件区域造林种草。青海省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690万亩,其中营造林327万亩,草原修复治理363万亩。同时,人居环境同步改善,青海创建7个省级“森林城镇”和15个“森林乡村”。青海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5%,森林蓄积量增加到4993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4%。


四川:公布第三批“最美古镇古村落”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透露,四川省认定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等20个古镇为第三批“四川最美古镇”、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培村等30个古村落为第三批“四川最美古村落”。

据介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镇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自2018年开始,四川省启动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从省级以上的古镇古村落中,选择一批历史文化深厚、格局肌理保存完整、传统建筑具有较高保护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良好和未被开发为景区的村、镇进行培育创建,积极开展传统民居修缮、改建试点工作。截至目前,经各地推荐、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和专家评选、网上公示,四川省已评选三批共100个“最美古村落”、20个“最美古镇“,形成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认知度的“最美古镇古村落”品牌。


福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管理系统上线

近日,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管理系统上线,各县(市、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生成和项目进度等情况将可直接在线上进行填报,让项目报表不再“走路”“耗时”。

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管理系统共包括申报系统、管理系统、督查指导、宣传报道等几个板块。目前,上线的是项目申报系统,该系统模块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属地、建设内容、建设计划和投资总金额、年度投资金额以及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各县只要按照模块内容进行选填就可形成项目清单,方便项目上报、统计,提高工作效率。


海南:规范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海南省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进行规范,强调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工作要坚持全省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

《办法》指出,各类建设项目必须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建设单位应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尽量少占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落实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制度,确保补足补优。


我国首个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正式建成

4月13日,珠三角森林城市群专家验收情况反馈会举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验收组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听取汇报、调查咨询等方式对珠三角9市森林城市建设进行考核,一致认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通过验收。标志着我国首个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正式建成。

专家认为,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区和经济先行区,在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上先行先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尺度统筹山水林田湖建设,为全国森林城市群建设提供了示范引领,这是中国城市生态治理的创新实践。


我国“十四五”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914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

据介绍,2018年年初,从各地调度上来的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率已达99.1%,但通过群众举报、卫星遥感等手段,发现有很多黑臭水体并没有消除,有的是加了盖板,有的是撒了药,有的是调水冲污,有的甚至把黑臭水体填掉了。为夯实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18年,有关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到2018年年底,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率为66%;到2019年年底,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率上升到84%;到2020年年底达到98.2%。


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壮大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特色品牌。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和相关部门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聚焦短板、明确重点,共同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部门召开座谈会强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3月30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京召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坚持机构调整和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工作不断档、大事不耽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不间断不落空,细化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逐项研究提出预警指标,科学制定应对预案,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要早谋划早启动,尽快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优先安排一批既改善生活又促进生产的工程项目,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推进乡村治理要有新举措新进展,全面建立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找准工作抓手和载体,总结推出一批乡村治理的典型模式,以点带面搞好推广。


杭州优化调整行政区划

4月9日,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方案出台。调整的具体内容是:杭州撤销上城区和江干区,设立新的上城区,以原上城区、江干区的行政区域(不含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为新的上城区的行政区域,人民政府驻望江街道望潮路77号。撤销下城区和拱墅区,设立新的拱墅区,以原下城区、拱墅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拱墅区的行政区域,人民政府驻拱宸桥街道台州路1号。撤销余杭区,设立新的余杭区,以原余杭区的余杭街道、仓前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中泰街道、仁和街道、良渚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余杭区的行政区域,人民政府驻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设立临平区,以原余杭区的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的行政区域为临平区的行政区域,人民政府驻临平街道西大街33号。设立钱塘区,以原江干区的下沙街道、白杨街道和萧山区的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钱塘区的行政区域,人民政府驻河庄街道青六北路499号。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全面启动。本次将组建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督察组将重点督察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赴三峡集团调研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

4月1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同志赴三峡集团开展调研,与三峡集团主要负责同志等共同研究2021年参与长江大保护目标任务。

胡祖才指出,三峡集团参与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三年来,开拓创新、大胆探索,运用系统观念,创新合作方式,形成厂网一体治污模式、PPP合作模式及“资本+”合作模式,探索“污水+光伏”的协同运营模式,开创了城镇污水治理“三峡模式”,累计落地投资1423.5亿元,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110万吨,管网长度1.7万公里,实现沿江省市全覆盖,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21年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狠抓已签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开拓新项目。三是持续创新治理模式,积极与其他企业开展合作。


交通运输部发布“四好农村路”今年工作要点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八个体系: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完善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政策体系;完善支撑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制定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


河南制定实施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近日,河南省制定实施《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等。

该《标准》适用范围包括沿黄的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及济源示范区行政区域内黄河干流、支流、湖泊、水库的集水区域。新建排污单位自2021年3月1日执行,现有排污单位自2022年9月1日执行。


安徽规范“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近日,安徽省检察院、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省级层面建立起“林长+检察长”机制作出规范。《意见》中确定了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联合督办和协同监督共7项具体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到2021年6月底,在设区的市全面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助推作用有效显现;到2021年年底,在县(市、区)全面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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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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