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这些人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立案侦查!
案例一:
2022年9月11日。东兴流调溯源组在开展流调溯源工作时,居住在深沟社区的何某丞不配合流调工作,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其行为造成多人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
何某丞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月11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例二:
2022年9月11日,居住在东兴市东兴镇公园社区的杨某军不遵守防疫规定,私自离开其所在风险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东兴边境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
9月13日,居住在江平镇万尾村的黎某平不配合流调工作,故意隐瞒行程轨迹,造成疫情扩散,多人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黎某平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公安机关一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例四:
江平镇万尾村某音乐烧烤吧老板牛某未按防疫规定对进入场所人员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造成其本人和多人感染新冠病毒,多人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同时牛某还存在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牛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9月15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五: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经提醒或东兴市智慧化管理平台弹窗提示仍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赋予黄码或行政处罚。9月1日至9月15日,对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246人赋予黄码,对多次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13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警告8人,拘留5人。
案例六:
9月9日下午,陈某贵因未按规定报备出城,途经江平镇黄竹卡点时,为逃避检查,驾车强行冲卡,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平边境派出所依法对陈某贵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