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来了,大地颤抖吧
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监察委员会这一改变我国行政机构、司法机构职能设置的重大变革揭开神秘面纱,走向台前。我国现有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包括:党的纪检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反贪和反渎机构,还有政府中的其他监督机构,比如审计机关等,力量分散,分属于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同属性机构,在反腐工作中时有掣肘,不能适应群众反腐呼声和中央反腐要求。监察委员会将整合以上反腐力量,重拳出击。
一、监察委员会究竟是个啥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及改革过程 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集党纪处分、行政监察、刑事侦查于一体的反腐败监督执法机关。改革完成后,将形成一个在党的领导下,以党的纪检和国家监察为主导,以相关执法、司法机关为配合的反腐倡廉新格局。因为监察委的设立涉及到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试点工作作出立法决定,从法律依据上做好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工作。具体推进过程为:最高权力机关依法授权试点地区开展改革探索,待取得实践经验后修改法律,在此基础上在全国铺开进行。
2、监察委员会的职权 改革后设立的监察委,将把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职能进行整合实施。因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纪委相关职能也会随之整合到监察委员会。
根据草案,监察委能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权和可以采取的十二项执行措施,享有预防腐败的调查权、审计权、警示权、建议权,对腐败违法违规的调查权、处分权,对腐败犯罪的侦查权、预审权。监察委创新了非刑事手段和刑事手段并用的腐败治理模式,可结合查办案件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社会预防和技术预防,极大地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前置性,违法违规调查与刑事犯罪侦查同体则实现了反腐执法的一体化,从而形成“把纪律挺在前面”后,反腐执法的同步跟进,彰显罪(错)责相适的处罚公正原则和刑事法律的行为规制功能,将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被纳入了监督范围。
3、监察委员会的履职保障 从改革试点领导机构看,监察委服从党的领导,并向人大直接负责,业务上垂直领导。 2016年10月27日,中纪委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一表述首次将监察机关列在人大、政府之后,司法机关之前,从另一方面预示着我国国家机关组成的改变。直接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意味着监察委的职权独立、人事独立、经费独立。
4、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自然要接受人大监督。监督还有来自内部监督、自我监督。从十八大查处的腐败大案要案上不难发现,中纪委权力很大,但中纪委也在强化自我监督,查处了不少内部人员。监察委没有起诉权、审判权,对于其侦办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法院,可以有司法审查的权力。当然,社会监督、党内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试点工作作出有关决定后,三地监察委员会就将初现雏形。明年年初,是各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时,改革试点地区监察委领导的人事任命将密集进行。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监察委的设立目的、职能设置及借鉴经验与香港的廉政公署颇为相似,不同的是,多了个党纪查处。下面简要介绍一下香港的廉政公署情况吧。
二、香港廉政公署何以厉害
1、廉政公署建立背景 上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社会贪污状况非常严重,电影《跛豪》有着深刻的描述。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香港警司韩德曾供述:那时“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1973年香港市民走上街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贪污捉葛柏”大游行。香港总督麦理浩1974年根据《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成立廉政公署。廉政公署(英文:ICAC),作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独立执法机构,专门负责打击贪污。香港廉政公署是一个建立在三权分立、法治、民主监督社会的独立行政机构,并依赖司法中立以及自身的行政独立而存在。
2、廉政公署运行模式 廉政公署独立于香港政府,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由下属三个部门行使职能: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三个部门的职能分别是依法打击腐败、预防消除腐败、教育拒绝腐败,三管齐下治理贪污腐化。廉政公署查处对象主要来之市民举报,执行处接到市民举报后就会把材料按管辖职能进行分类立案调查。廉政公署目前有1300多人。其中执行处1000多人,其余各为100多人。
廉政公署的权力来之其高度的独立性。机构独立:最高官员廉政专员由香港最高行政长官直接任命,拥有拘捕权、扣留权、查询资料权等特殊权利;人事独立:署内职员采用聘用制,不是公务员,不受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管辖;财政独立:经费由香港最高行政首长批准后在政府预算中单列拨付,不受其他政府部门节制;办案独立:独立行驶调查权,包括搜查、扣押、拘捕、审讯等,必要时亦可使用武力,而抗拒或妨碍调查者则属违法。前段时间热播的电影《反贪风暴》、《寒战》都对廉政公署巨大权力进行了描述,办案人员可以无证据传唤香港警务处长谈话。
廉政公署反腐职能不仅仅是表现在抓贪污犯,其反腐职能主要是三个方面:通过执行处全力肃贪,对腐败分子“零度容忍”,形成“不敢贪”的高压态势;通过反贪重心前移,审核政府部门的法律文件、工作程序等杜绝贪污漏洞,形成“不能贪”的工作氛围;通过教育宣传让公务人员乃至市民形成“不想贪”的思想理念。说到这里,明白为何我们这次将检察院预防犯罪职能纳入监察委了吧?
3、廉政公署的成效 “零度容忍”是廉政公署的工作宗旨,并做到了“逢贪必被抓”。廉政公署成立后的短短数年,以其高效独立的办案效果、经过全方位的反贪风暴,让香港迅速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透明国际”组织调查显示,香港位居全球第十二位清廉排名,亚洲仅次于新加坡。香港公众对廉政公署的高效工作引以自豪,“香港,胜在有ICAC”,成为廉政公署引以为豪的口号。即使在香港的黑帮片里面,一句“ICAC请你喝咖啡”台词一出,基本就宣告了公职人员的仕途总结和牢狱之灾。
十八大之后,中央推出了中央纪委巡视地方的工作机制,抓了一大批大小老虎,群众交口称赞,但是对于这种运动式反腐成效没有多大信心。如果把中央巡视视为临时性反腐举措的话,那么监察委的设立将把这种反腐工作引入常态化,切实建立全体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工作机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中央反腐挂在口头的话,也是香港廉政公署三大职能的高度概括。机制已经构建,至于成效,留给时间考验吧。
挣钱并不是错,错的是你怎样挣钱,公平不代表每个人都赚一百元,公平是说你有赚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赚一百元;你有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赚二十元,这就是公平。可能你今日挣的钱比我多,但若我的才华比你多,终有一天我挣的钱会比你多。
——I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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