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法官按职务给予照顾,是不是“司法改革逆淘汰”?
今天在微信群里,有网友发出了一份声明书,内容是,自己要退出了本院省里组织的第二轮法官入额遴选。问其原由,其不无失望的言道:本次遴选他们院分了五个入额法官名额,经过一轮下来的笔试考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自己各项累计排名第五,本以为很有把握入额。谁知道,最后公布《综合成绩汇总》自己成了第六。本来排在成绩最末的院长助理不知什么原因来了个“+10分”,排到了第五。
他打电话咨询省高院,得到的答复是,本次遴选并没有什么“10分”的加分事项。这样的法官遴选究竟是选业务精英还是照顾领导,遴选前发文称的“遴选保证公平公正”岂不是在忽悠人?故,他与本院另一名参加遴选的法官,双双发布声明,退出本次入额遴选。
记得此前曾经也有南方某省的一名法官发文质疑法官遴选的公平性:年过四十的他,连续五年在本院办案前五名,2017年还是地区级法院里办案数的第一名。二轮法官遴选中,他们院分到了三个名额,自己业绩考核成绩在各法官中排名第一得了71分。谁知三个院领导也参加入额,人家不用考核工作实绩,按职务考核直接得了99、98、97分。这个法官盘算了一下,自己笔试即使满分100分,人家领导笔试得60分,自己也没戏了。
司法责任改革,是一场人民法院队伍建立以来规模最大,内容全新、影响深远的“自我革命”,是事关全国法院队伍司法审判业务水准的大事,更是决定今后司法队伍业务素质、运行稳定与否,乃至司法顺应新时代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大事。
法官员额制遴选,是对人民法院司法人员利益格局进行的“重新洗牌”,是从全国21万法官队伍中择优遴选出审判业务精英,以担负起未来中国法院队伍的审判事业,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其他各项后续配套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
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只有选出好的入额法官、检察官,才好理顺司法辅助人员、办案机制、分类保障等其他问题,才能队伍稳定,众人皆服、更好司法。今年一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新闻发布会上讲到员额制法官遴选标准时,公开连用四个“从严”描述:从严控制员额比例,从严设置员额岗位,从严限定入额标准和条件,从严规范入额方式,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
但是,一些法院在执行员额制改革中,明显在搞“论资排辈”、“利益平衡”,不考虑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单纯按职务和资历排队入额,明显违背了上级的改革精神,极易引发队伍不稳、审判质量下滑。
8月1日,中国法院网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数据,数据显示,2018年6月30日,全国法院共有12.4万名员额法官,新收案数1229.5万件,人均新收案件99.2件;全国法院结案952.8万件,同比上升4.41%,人均结案76.8件。
人均结案76.8件多吗?别忘了有多少法院从年初就发布了全院加班取消休假的通知,又有多少法官累倒甚至牺牲在了审判执行一线,又有多少法官上半年结案已经达到四五百件。
为何人均结案数这么少?说白了就是入额法官中领导级法官占比太多。根据各地法院办案数的要求,从院长、副院长、专审委委员到庭长,只需要办理普通入额法官的10%到50%、70%的办案比例要求,而这些领导级法官占到了入额法官的六七成以上。
开号至今,法萌君在后台和留言区不断收到一些法官对于自己经历的遴选方法、考评方式“论资排辈”、“官职排序”等的遭遇描述,让人不禁为未来的司法审判水平担忧。
案件终身负责制、裁判文书自己签发的入额法官,代表着今后中国司法公平正义的未来和希望。很难想象,如果领导随意把控下的只重官职轻业务、重资历轻能力为标准遴选出来的法官,能够秉公办理案件、唯法不受领导关系、人情、行政干预。
以上所讲的两个真实发生的例子,让每一个关心司法事业的法律人、寄予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民众,心存疑虑,如此的法官遴选方法,连内部的公正公平都无法保证,何以保证案件审判执行的公正公平,司法改革何以成功?
笔者认为,法官遴选是事关司法权威、人民群众司法公信的头等大事。对于司法改革中不执行上级改革精神和要求的个别法院领导,应该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不能允许“逆淘汰”给司法改革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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