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官员的腐败行为是不是隐私?通奸被下属偷拍的副局长,判了
自2017年3月起,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在得知其上司,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子产生婚外情后,对周祥辉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跟踪偷拍。
一、偷拍上级通奸案二审开庭,坚称自己无罪
12月24日,台州“偷拍上司通奸”民警涉侵犯个人信息罪案在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临海检方指控,自2015年起,池文先后使用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设备,对池某、潘某、胡某等6人频繁进行定位跟踪和偷拍,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132余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检方认定池文进行跟踪的6人中,有2人系池文的近亲属,4人为公职人员。
24日下午,记者从池文辩护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易藩处获悉,对于检方指控,池文在法庭上予以否认,坚称无罪。
杨易藩在辩护时指出,与一般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不同,池文在获取信息后并未将其进行倒卖或从事其他的经营活动,而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主管单位举报,“性质差别很大。”
目前,本案已审理终结,将择期宣判。
▲台州民警偷拍领导通奸案开庭 律师:民警称系公民监督。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二、被偷拍的上级领导已经被宣判,获刑五年三个月
12月25日,据《台州日报》报道,12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对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祥辉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周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黄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周祥辉利用担任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城关派出所所长、黄岩分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处理工程纠纷、追回赔偿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8.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周祥辉退缴了全部赃款。
黄岩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祥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周祥辉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索贿事实外,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已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经黄岩区委批准,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已决定给予周祥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案情回顾
今年5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并举报其上司——黄岩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周祥辉通奸后反遭行拘一事,在网络引起热议。其中,周祥辉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获处分,被调离至另一单位担任副局长,尤其遭人质疑。
此前据媒体报道,自2017年3月起,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在得知其上司,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子产生婚外情后,对周祥辉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跟踪偷拍。池文通过在一别墅地下车库安装摄像头,多次拍到周祥辉与一名女子在地下车库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影像。之后,他将音、视频资料刻盘寄送黄岩区纪委和台州市公安局,举报周祥辉涉嫌违法违纪。
举报未有下文。2017年7月,周祥辉发觉此事后报警,池文因侵犯隐私先后被黄岩公安分局处以禁闭7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被举报人周祥辉则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获处分,被调离至另一单位担任副局长。
池文结束禁闭及行政拘留后,他将自己收集的材料递交给台州市纪委、浙江省公安厅,对周祥辉进行举报,但并没有获得回应。2018年4月,池文不服自己受到的行政处罚,将黄岩公安分局行政诉讼告上了法庭。
池文行政诉讼希望法院撤销黄岩公安分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经一审开庭后,台州玉环市人民法院5月21日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为当地警方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池文的诉讼请求。
5月25日,澎湃新闻从池文的代理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处获悉,池文不服该一审判决,已经决定上诉。
池文认为,周祥辉长期与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党纪,他跟踪和偷拍“取证”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侵犯他人隐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放弃休息时间掌握大量违规事实,是正义之举”。
周祥辉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池文对他的数条指控均不实,称“他都被拘留了,(举报内容)怎么会是真实的呢”。对于举报信的具体内容,周祥辉以“已交由组织调查”为由不予置评。
今年5月21日,临海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查,池文(男,1974年出生,黄岩区人)自2015年起,先后从网上购买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设备,对池某、潘某、胡某等10余人频繁进行定位跟踪和偷拍,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住宿信息、车辆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台州市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指定我局管辖办理。5月21日,我局已对池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与此同时,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也通过“黄岩发布”通报了对周祥辉的处理意见,周祥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于: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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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民警偷拍领导通奸案开庭 律师:民警称系公民监督。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二、被偷拍的上级领导已经被宣判,获刑五年三个月
12月25日,据《台州日报》报道,12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对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祥辉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周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黄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周祥辉利用担任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城关派出所所长、黄岩分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处理工程纠纷、追回赔偿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8.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周祥辉退缴了全部赃款。
黄岩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祥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周祥辉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索贿事实外,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已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经黄岩区委批准,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已决定给予周祥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案情回顾
今年5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踪偷拍并举报其上司——黄岩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周祥辉通奸后反遭行拘一事,在网络引起热议。其中,周祥辉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获处分,被调离至另一单位担任副局长,尤其遭人质疑。
此前据媒体报道,自2017年3月起,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原民警池文在得知其上司,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子产生婚外情后,对周祥辉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跟踪偷拍。池文通过在一别墅地下车库安装摄像头,多次拍到周祥辉与一名女子在地下车库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影像。之后,他将音、视频资料刻盘寄送黄岩区纪委和台州市公安局,举报周祥辉涉嫌违法违纪。
举报未有下文。2017年7月,周祥辉发觉此事后报警,池文因侵犯隐私先后被黄岩公安分局处以禁闭7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被举报人周祥辉则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获处分,被调离至另一单位担任副局长。
池文结束禁闭及行政拘留后,他将自己收集的材料递交给台州市纪委、浙江省公安厅,对周祥辉进行举报,但并没有获得回应。2018年4月,池文不服自己受到的行政处罚,将黄岩公安分局行政诉讼告上了法庭。
池文行政诉讼希望法院撤销黄岩公安分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经一审开庭后,台州玉环市人民法院5月21日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为当地警方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池文的诉讼请求。
5月25日,澎湃新闻从池文的代理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处获悉,池文不服该一审判决,已经决定上诉。
池文认为,周祥辉长期与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党纪,他跟踪和偷拍“取证”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侵犯他人隐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放弃休息时间掌握大量违规事实,是正义之举”。
周祥辉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池文对他的数条指控均不实,称“他都被拘留了,(举报内容)怎么会是真实的呢”。对于举报信的具体内容,周祥辉以“已交由组织调查”为由不予置评。
今年5月21日,临海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查,池文(男,1974年出生,黄岩区人)自2015年起,先后从网上购买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设备,对池某、潘某、胡某等10余人频繁进行定位跟踪和偷拍,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住宿信息、车辆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台州市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指定我局管辖办理。5月21日,我局已对池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与此同时,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也通过“黄岩发布”通报了对周祥辉的处理意见,周祥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于: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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