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法润无声-手语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三)
手语·普法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法手手相传,法心心相连。为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6月8日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西部志愿者协会主持团队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两所高校的法律援助协会宣讲团队,重庆师范大学译心手语翻译团队,通过腾讯会议开展了“法润无声”-手语普法系列活动第三次普法盛宴。
本次活动以“未保法、民法典、刑法”等专题,为残障孩子们特别制定。参与活动的有来自四川、重庆、西藏等地区的20所特校以及双流区2所普校的师生们。
活动伊始,双流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夏伶俐女士致辞。
法律知识小课堂正式上线。
01
未成年人权利篇
来自北大法援的志愿者小张老师和小罗老师带我们进入了,通过简短的小故事,告诉孩子们什么是名誉权、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劳动权。
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两位老师通过举列,告诉了孩子们,保护名誉权可以向他人沟通、向老师报告、向上级诉讼。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有4种途径:家庭保护、司法保护、学校保护以及社会保护。家庭暴力会侵犯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02
刑事责任篇
我们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小张老师通过小故事,告诉了我们:承担刑事责任需根据年龄和自身的行为能力,做了不好的事情,根据年龄接受不同的惩罚。
03
民事行为篇
我们有民事行为能力吗?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小张老师告诉我们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年龄和精神状态为划分,不同的年龄做不同的事,自己的事自己做。
04
《小路回家记》
清华法援的志愿者小陈老师以《小路回家记》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狡猾的犯罪分子,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第一,熟背父母的联系电话、单位、姓名;第二,不与陌生人搭讪;第三,不接受陌生人的食品、衣物;第四,遇到紧急情况时,尽量找值得信任的人求助。
最后,北大手语社小孙老师发出倡导:社会是多元的,每一个灵魂都应被理解和尊重。聋听有别,但名誉、教育、劳动、法律保护,我们都一样!提高认识,让助残成为自觉,让社会再无障碍!
本次活动,不但提高了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也强化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对全体学生健康成长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任重道远。今后,我校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养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
文字/马鑫
照片/付康珍
编辑/潘金秋
审核/陈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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