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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出大案件:滥泥组户均一个“罪犯”!

大案之声 大案之声 2020-09-02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峰峦叠嶂,郁郁葱葱。据史料记载,大方县为风水宝地,龙盘虎踞,历史上曾经是贵州最大土司“水西安氏”的中心。

 

近日,该县却爆出一个30个被告人的大案。大方县滥泥组一共30多户村民,竟然有30个村民同时被抓、被判刑,滥泥组几乎每户平均一个罪犯。



被判刑的30名的村民中,60岁以上的村民有11名,这11名中又有5名75岁以上的村民,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79岁。



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大案?

 

一、风水宝地被毁林卖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于是有人盯上了这风水宝地金山银山,大肆谋取不义之财。


滥泥组周边的绿水青山


2004年,“滥泥组”组长段永全利用职权,违反民主议定程序,以总价款3000元的白菜价,承包了村里150亩荒山(实际面积超过千亩)50年的使用权。即便是按照150亩计算,每亩的承包价仅仅四毛钱。3000元÷150亩÷50年=04.元/亩

 

十余年间,段永全和儿子毁坏林地,大肆售卖坟地300余座,每座售价至少1万至2万,违法获利数百万元。购买者不是滥泥村的村民,都是毕节市或者大方县城里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其中有好多还是政府官员,不乏有厅级干部,甚至有公安局、环保局的领导。当然,高官购买坟地时,头脑颇为活络的段有全是赠送或者象征性收费。


 

调查发现,段永全家族利用林地售卖的墓地,恰恰就是大方县饮用地水源地,属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当地盛行土葬,段永全出售墓地,埋葬的都是未经火化的遗体,几百具甚至是上千具的遗体就埋葬在大方县饮用水源的上游的山上,实在不敢想象,大方县城居民饮用水究竟是什么标准。



所以,滥泥组组长段永全毁林建墓,不仅仅是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更是给当地的饮用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第三十六条 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

  • 第三十九条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一) 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而本案,段永全非法毁林出售的坟墓超过300座,每座面积超过30平方,合计面积超过15亩。远远超出了“5亩”的追诉标准。

 

二、村民维权无果,自发护林被迫堵坟

 

滥泥组组长段永全违法承包林地,侵占集体利益,毁林卖坟的恶劣行径激起了绝大数村民的愤怒。

 

多年来,村民们通过诉讼、信访、控告等途径寻求救济,均无果,段永全毫发无损,毫无忌惮的大肆出卖坟地。于是村民们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形下,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滥泥组村民们为保护山林,想出了一个围魏救赵的方法,就是切断坟地买卖下游链条,阻止坟主埋坟,俗称“堵坟”。其实村民的做法,与姚明保护非洲野生动物的纪录片中提到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道理是一样的,可谓“车同轨、行同伦”。

 

但是姚明是姚明,这里是大方。姚明在国际上是功臣,而段习友在大方却成为罪人。



滥泥组共有30多户居民,绝大多数自发参与了护山护林行动,这也为滥泥组村民几乎“全组覆灭、户均一罪犯”埋下祸根。滥泥组村民的维权行动触动了”墓地“背后巨大的利益。

 

2019年1月,大方县公安局对维权村民进行抓捕,大方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30名村民分别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

 

堵坟过程中,村民段习友等被告人告知坟主,这是滥泥组集体的山林,段有全无权出卖坟地。坟主大多是相中了这里的风水宝地,不愿放弃,见状就主动提出,愿意“花钱消灾”,拿出一笔钱给村民。而段习友等被告人认为,坟主现在再拿出一份钱来,等于出双份钱买坟地,那么坟主肯定就会找段永全去退钱,等于用迂回战术阻断了段永全毁林埋坟,达到了保护山林,维护集体利益的目的。并且坟主支付的钱,可以用来村集体修路、支付维权成本等,可谓一举多得。

 

于是,滥泥组30个村民,自发维权,护山护林,与段永全等违法村干部抗争,既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又保护了大方县的饮用水源。如果不是被告人等积极行动,堵坟维权,滥泥组怕是早已坟地满山,大方县的饮用水怕是也早已变了味道。

 

                           该为大方县饮用水源地,远处信号塔下就是段永全出售的坟地


但大方县公检法认为:村民堵坟构成敲诈勒索罪,村民找村干部要求解释说明违法发包林地过程中限制了村干部的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更甚之有一位68岁的双目失明的老人段永祥,竟然也被法院判决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

 

司法判例是社会风向标,具有教育、指引百姓行为的作用。在贵州省大方县,违反法律、毁林卖坟的村干部金钱满贯却安然无恙;而积极维权的村民却被判有罪,身陷铁窗。


真乃: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贵州省大方县要倡导百姓什么样的价值取向?

 

                                                    2020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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