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翔:为梦想之路烙下奋斗的足印 | 庭前 · 十佳青年评选
十佳青年
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如期而至。庭前独角兽每日将陆续推送23位候选人的成长故事,之后将进行十佳青年网络投票和现场评选活动,敬请期待。
奋斗为本 追求卓越
曲翔(崇明法院)
成长故事
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候选人
起点:球场上的“铁面判官”
我自小喜爱体育,足球、篮球、斯诺克在我成长过程中从未缺席。学习累了,球场上大汗淋漓便可一扫疲倦,对我来说,似乎没有什么烦恼是一场球解决不了的。如今,作为崇明法院篮球队长,带队获得全市法院第四名;成为上海法院篮球联队的一员,又得以与更多的“同道中人”切磋球技。
然而在球场上,除了运动员的身份外,我还是一名裁判员,大学期间曾被评为优秀篮球裁判,主裁了很多关键比赛。控场能力一流,吹罚犯规既“稳准狠”不留情面,又能让双方队员信服,同学们说我是球场上的“铁面判官”。一场球赛须是公平的、有序的,才可能是精彩的、激烈的。尊重规则,公平竞赛,是最基本的体育精神。所以,自幼性格中便有冰雪般的冷静和理性,崇尚规则和正义的我,十分享受主持赛场公正、评判是非的过程。
从小到大,老师的教诲、家人的引导加之自律的学习习惯,我始终保持着不错的学习成绩。“打鸡血”的高中生涯难熬但也过得飞快,除了偶尔在体育场上挥汗如雨稍稍放松紧绷的神经,其余精力几乎全部被学习占据。作为班长,每逢雪天清晨带领同学们清扫积雪、自习课坐上讲台监督大家学习、运动会带领同学们为场上选手呐喊加油……都是至今无法忘却的美好回忆。三年光阴倏忽而过,黑龙江省三好学生和哈尔滨市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给高中生活画上了句点。毕业前,我决心前往心中最讲规则的城市——上海,就读最能维护公正的专业——法律。
高考如约而至,我满怀信心地走出考场,估分后填报志愿时,一口气都填了上海高校。然而天意弄人,我遗憾地与一志愿复旦大学失之交臂,更为残酷的是,根据黑龙江省当时的报考制度,由于一志愿落空,我便必须面对与一批次院校无缘的现实。泪水不禁夺眶而出,这像极了上天赐予我的成人礼,让我明白“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的道理。擦干眼泪,我选择不再回头,昂首阔步继续向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相信只要努力,一切仍将美好。
世博会的举国欢腾中,我第一次远走他乡来到魔都,来到上海海关学院,在这座美丽的校园里开启又一段命中注定的难忘旅程。母校是一所极讲规则的学校,让我很快就爱上了它,蓝肩章制服、走队列、晨跑、会操……准军事化管理练就了我站如松行如风的“军人气质”,已不记得多少次被陌生人问起“你是不是当过兵?”由于学习成绩优异、军事化表现突出,我被学校任命为“导生”,作为教官指导新生班军训,并为他们的学习、生活提供帮助。
岔路:象牙塔与修炼场的抉择
课堂上,在老师们的授业解惑之下,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跃然纸上,法律的思辨、法律人的思维方法都让我沉醉其中。午间慵懒的阳光下抑或是明月当空的深夜里,我常泡在图书馆研读法学专著。周末也不得闲,兼职家教要跑去几个学生家里辅导高中数学,让我能更深入地了解这座城市。
四年的大学生活过得忙碌而充实,带着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站在了读研还是工作的人生岔路口,老师们都建议我延续良好状态继续深造,但我还是选择了直接就业。“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检和律所的实习经历让我懂得,只有将所学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焕发法律的生命力,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学习提高。在与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依依惜别后,热爱主持赛场公正的那个追风少年,毫不犹豫地选择来到法院——这个法律人维护社会公正最好的“修炼场”。
2014年盛夏,怀着美好的憧憬,我加入崇明法院的大家庭。六年来我一直耕植于刑事审判一线,难忘初来乍到时,庭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刑事审判事关生杀予夺,每一个有罪判决剥夺的都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作出任何决断都要慎之又慎,合乎法律,更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刑庭团队里的每位前辈都是严于律己的典范,他们对我倾囊相授,让我在集体中深感温暖。于是,我耐心地从庭审记录、文书校对、卷宗归档等基础工作做起,不放过每一处细节,就连宣读法庭纪律,都力求字正腔圆、节奏恰当,彰显法庭的威严。去年我作为书记员参与的庭审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当看到评委会评语中那句不太起眼的“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严肃庄重”时,我知道所有的“吹毛求疵”都会在未来某一天落地生根。
渐渐地我开始在带教法官的指导下摸索办案之道,向心中的法官梦慢慢靠近。刑事案件千奇百怪,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常让我感到焦虑,我必须始终保持对新知的饥渴感和不断学习的紧迫感,在学习中将焦虑变成动力。入职后办理第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案卷阅毕,我毫无头绪,税收法律制度完全是我知识的盲区,就当即网购了一本税法教材,用几天时间加班啃下了这本书,把各个税种的规定学懂弄通,与法官讨论起案情也有理有据了。
笃行:用专业践行社会责任
如宇宙般浩渺的法律世界有太多的宝藏值得去挖掘,做专业的法律人始终是我追求的目标。几年来,我辅助法官成功办理毒杀新生男婴案、全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中船二期动拆迁补偿诈骗及渎职案等诸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案件越复杂,我反而越“兴奋”,兴奋于能从案件中获得新知,提炼精华,完成从实践到理论的反向促进。
六年来,我共在《人民司法》《上海审判实践》《人民法院报》、上海司法智库公众号等省级以上刊物、媒体发表调研文章10余篇,撰写的案例被评为上海法院精品案例,并曾入围上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候选名单;调研课题获得上海法院调研课题优秀奖,作为撰稿人参与编写本院专著3部;撰写信息简报数十篇,其中8篇被《上海高院简报》、高院刑庭《刑事审判信息月报》录用;作为承办人,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参与制定刑事206系统中聚众斗殴和故意毁坏财物两个罪名证据标准和清单……
最难忘的,还是在辅助办理全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时,因是刑法新增罪名,尚无司法解释规定,案例更是极少,涉案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没有定论,存在较大争议。我主动查阅大量资料,从多角度论证形成书面意见,提出可以对刑法规定作出符合解释规律的扩大解释的参考意见。最终合议庭经过反复讨论作出判决,认定该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案件生效后,我立即撰写文章阐明观点,积极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最终成功入选,并被改版后公开发行的首期《上海审判实践》刊载,案例要旨还被后来出台的司法解释所采纳吸收。
然而,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法律人,不能仅游走于笔墨之间,将自我束于高阁、处江湖之远,更应善于用生动的案例传递价值、引领风尚,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办理一起十分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时,驾驶员是因为开车看手机才撞倒了前方的被害人,导致惨剧发生。这个案件非常值得深思,我便主动向法宣部门反馈了新闻线索,在我与法宣同仁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多家权威媒体连续多日的滚动报道,全网上下形成“开车不能看手机”的普遍共识。
为了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一起网购诈骗案审结后,我梳理总结近年来网购诈骗特点,落笔写成《网购防骗“首要”:不要轻信光鲜说辞》《网购诈骗特征:躲得深危害大》两篇文章刊登于《人民法院报》。我共向不同行业部门发布了8篇司法建议,帮助他们弥补管理漏洞,其中2篇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多次前往中小学,为在校学生做预防犯罪和普法教育的讲座,博得孩子们的阵阵掌声。“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在向被告人送达判决书时,叮嘱一句“惩罚不是目的,希望你吸取教训,改过自新”早已成为我的习惯,或许稍显苍白,但我想,哪怕能引起对方心中的一丝波澜,也就值了。
六年的法院生涯让我感慨法律世界之深邃,未知永远大于已知,这时常让我自惭形秽。离开大学校园时暗下“重返校园”的决心丝毫未曾动摇,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我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录取,未来三年里,在工作的同时攻读硕士学位。重返校园是如此地让人憧憬和期待,理论与实践的碰撞定将使我在专业之路上走得更远。
前方:让青春乘风破浪
知名主持人白岩松曾在一次演讲中说,“30岁以前要拼命地做加法”,努力多做一些人生尝试,我深以为然。在青春岁月里,我的确做了很多加法——考取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主持崇明区级创城节目汇演,连续六年主持本院春节联欢会并编排、参演节目;担任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频道《法官说案》栏目主播;多次参与全市法院及崇明区演讲比赛、演说会、朗诵会、运动会,并多次获奖……在所有的加法中,我都尽力去展现好一名法院青年的青春朝气和良好风貌。
然而我深知,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大路上,我绝非独行者,如此多的青春力量都与我一样矢志推动法治事业。所以,作为院团总支书记,我从不满足于仅仅为自己做“加法”,我更要团结带领全院青年一起来做“乘法”,为青年成长搭建平台,汇聚起青春力量。开展崇法朗读者、法官与法官助理面对面、迎“六一”亲子行等品牌活动,活动内容曾被《人民法院报》刊载。组织青年重温《邹碧华传》,分享读书心得,体悟燃灯精神;参观中共一大会址、宋庆龄故居、淞沪抗战纪念馆、海巡01轮、C919总装车间,增长见识,砥砺初心……在我所组织的这些活动中,我最喜欢看到的就是青年们积极、乐观而又自信的笑脸。青年是法治事业的未来和希望,当法治汪洋里所有的“后浪”汇聚,朝着彼岸奔涌而去,必将化为推动法治事业前进的磅礴力量。
明年即将迎来而立之年,品尝过人生五味后,幸而初心未变。那个喜欢主持赛场公正的少年,现已戴上法徽捍卫法律的尊严,也誓将成为手持法槌主持社会公正的坚强力量。巍巍高山,道阻且长,感谢一路走来家人的陪伴和支持,感谢领导、师长、同学、同事的关心和鼓励。
如果说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那么我坚信,在青春褪去后这旋律必将变得更加悦耳,更加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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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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