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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安:以理论之基,筑追梦之梯 | 庭前 · 十佳青年评选

吴亚安 庭前独角兽 2021-06-09

十佳青年


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如期而至。庭前独角兽每日将陆续推送23位候选人的成长故事,之后将进行十佳青年网络投票和现场评选活动,敬请期待。







奋斗为本 追求卓越


吴亚安(上海一中院)



成长故事

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候选人





选择法律:偶然的相遇与必然的契合


2005年,高考后我在不确定的忐忑中,填报了自己心之所向的专业志愿:法律。之所以选择法律,既属偶然,也属必然。


说偶然,是因为一次维权让我树立了对法律的信心。中学期间,我曾遭遇校园欺凌,面对欺凌者,回避和沟通似乎都没有效果,青少年的自尊心又让我羞于对家人和老师讲出这些事实。恰巧《今日说法》中的一期栏目,给了我寻求法律和规则庇护的勇气,在父母的陪同下我向学校举报了被欺凌的事情,而学校很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处理。这件事情,也让我意识到,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相关,生活中会有很多不确定的事情,但法律和规则可以为这些不确定提供保障。


说必然,是因为我相信学习法律的人总会见证历史。记得《费城故事》中有句话,“法律的魅力就体现在,有时侯法律人偶尔是促成公平的一部分,而这是令人振奋的感觉”。2005年前后,我在媒体上看到了孙志刚案,也看到了三位法学博士因为这个案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以及见证了之后不久上述遣送办法被废止的历史。对法律人而言,“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并非虚言。这件事让我认识到,法律的完善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而法律人对公正的追求则是推动法律完善的动因。后来,我也见到了更多的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大部分与法律相关,法律人采用理性思维而非感性思维的解题方式,为我开启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我相信,法律不只是叨叨,学习法律就有可能成为促成社会公正的一份子,也有可能见证历史的印迹。


就这样,在偶然和必然之间,我与法律结缘,从硕士到博士、从沉默的少年到叨叨的青年。




选择刑法:感性的承诺与理性的选择


选择刑法,因为它注释着人们对道德良知的渴望。我的刑法老师曾在课堂上告诉我们,“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么刑法就是法律的底线。法律或许做不到让每个人都达到善良的最高点,但刑法却可以让人们都能谨守公正的最底线。”以法为器,可以明规矩;以刑为器,可以去不直。读书时,恰逢中国警界先进人物任长霞先进事迹宣讲会在各地进行,作为学院团委组织部成员,我们积极组织大家学习,“活着,她是一面旗帜;倒下,她是一座丰碑”,这句话诠释了巾帼英雄与犯罪分子做作斗争的生动形象,对她而言,为人民服务,既是承诺、更是责任;从她身上,我看到了刑法人守护社会价值的奋斗与执着。在那次学习会上,我默默地向自己承诺,学好刑法,做一名社会价值的守门员。


选择刑法,因为它在自由和安全之间保持理性平衡。2009年的邓玉娇案、孙伟铭案等热点案件又一次将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刑法上来。为此,爱叨叨的我联合学院同学组织了一场司法裁判应当偏重法理还是情理的辩论会,这次辩论让我认识到,司法理性与社会认知的融合是裁判的重要目标。就刑法而言,裁判要体现出两种善:一是维护朴素公正的善,例如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正义永远不许向不正妥协,它通过正当防卫等制度来确保这种法所确证的利益;二是维护理性公正的善,无论行为人恶行多大,刑法也不会放弃理性,通过程序设置来保障被告的各项权利,通过逻辑推理来准确定罪量刑。


强烈的现实感、严密的逻辑感,都让我坚定了学习刑法的信心。





选择法院: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博士毕业时正值司法改革深化之时,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意味着成为一名法官需要更多的积累和磨练。有人说,此时进入法院做法官助理的“性价比”似乎比改革前弱了些,我也面临着是否延续法官梦的选择。经过一番纠结后,我依旧报考法院,成为了一名法官助理。这既有感性的承诺,也有理性的选择。


选择法院,是因为这里可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2017年前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以高利贷为名实施各类犯罪的新型套路贷案件,我就读的上海交大法学院联合实务部门率先举行了“高利贷刑事规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参与会议筹办的过程中,我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的刑事审判直面着社会中最尖锐、最难以调和的矛盾,为了应对这些难题,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对我而言,这是一种机遇。一方面,法官的职业化路径需要理论品质作支撑,多年的理论学习,或许可以帮助我去思考和解决新时期的各类疑难问题;另一方面,刑法的生命在于她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只有被实施,才能真正起到维护社会安定的效果,而我也愿意成为社会价值的守护者。


选择法院,是因为这里可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在工作期间,我进一步理解了,对个案而言重要的是解释法律而非批评法律。近年来,多起热点案件引起了人们对正当防卫的关注,当公众在热议正当防卫的实践问题时,我院也审理了一起多人共同防卫致人死亡的案件,该案中,一名防卫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另一名防卫人则被认定为无罪。案件宣判后,在法官的指导下,我也蹭着热点叨叨了正当防卫的认定规则,通过撰写案例明确,该类案件的裁判要区分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和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不能因死亡结果发生就否定行为的防卫性质;对欠缺意思联络的多人共同防卫时应区分认定责任。案例发布后,也入选上海法院2019年的100个精品案例。这些工作让我认识到,从案例中提炼规则具有强烈的社会意义,这不仅可以提升法律的可预测性,也可以鼓励公众正当地行使防卫权。



选择坚持——纯粹的理想与执着的追求


只有心有所向,方能行稳致远。有梦想、有立场,才会有希望、有方向。当别人问我为何选择在法官助理的岗位坚守时,我经常回答,因为这是梦想的起点啊。入职后我先进入研究室工作,期间,我参与起草和修订《关于优化繁简分流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试行)》《司法公开全方位落实一百则(2018年)》等院级司改文件10余项;总结司改经验编写《一中司改》20余期,并参与整理“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交流材料和案例资料;执笔最高法院、上海高院等课题8项,执笔课题曾获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优秀奖、上海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优秀奖、依法治市办调研课题二等奖等,有1期课题成果被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刊载;2019年9月转入刑庭后,我注重在辅助办案中总结审判经验,撰写精品案例3篇,有1篇入选2019年度上海法院100个精品案例;编写工作信息20余期,有3期被上级法院采纳。


在这里,努力就会有收获。改革后的法官助理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工作后,我一直将“做好‘助’手、精通法‘理’”作为自己努力的目标。我辅助办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是一起命案,也是全市首例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在陪审员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区分法官与陪审员的裁判权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在审判长的指导下,我及时总结这个案件的审判经验,尝试在明确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区分标准的基础上,探索法官和陪审员合作行权的裁判方式,相关成果获得了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年来,法官助理的岗位既给了我紧密贴近实践的机会,也给了我思考总结的动力,这些成长都让我离法官梦更进一步。


在这里,坚持就可以圆梦。法官的职业化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学历只是职业化的一项内容,它必须与司法经验、司法道德相结合才能形成优良的司法能力。一个优秀的刑事法官既需要有从繁杂社会活动中洞察行为本质的专业素养,又要有从个案中识别潜在风险的综合素养,更要有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政策掌控能力。法官助理是法官的蓄水池,在理想实现之前,应当具有承载理想的能力和技巧。如果没有长期的知识积累和工作历练,就无法承担起国家和社会赋予给刑事法官的责任,从法官助理开始踏实工作、稳步积累,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前路虽远,但都在脚下,我相信厚积总会薄发。


我是吴亚安,一个立志用专注厚植理论的“叨叨吴”,一个梦想用专业端稳天平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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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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