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如何看待爱钱进被申请“破产重整”
最近有这么个消息:
既爱钱进的运营主体公司被一个叫邓某某的给申请破产重整了。部分读者不太了解这一块的玩法,所以谈谈个人的看法。
所谓破产重整就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通俗的说法就是:马上要倒闭的企业,通过重新整合债权、债务、业务等关系,希望能起死回生。
破产与破产重整又还有一定区别,平时大家说公司破产了,一般就是指停止运营了,而破产重整的区别,就在于公司停止运营之前再去拼命的整合,期望重生。
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也有区别,破产重组更多是债权债务人等自家自愿沟通协商,没有法律成本,利益关系人之间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而破产重整主要是在法院的主导下,能有一定的司法保护,也会有一定的法律成本。这两者的区别有点类似于法务纠纷上的和解与诉讼的区别。
二、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
对匹凸匹平台公司来说,我们普通的投资人实际上扮演的是出借人的角色,平台是中介,那么向法院提出申请的邓某很有可能就是债权人。平台到底在外面有多少负债,欠了多少钱,外面的人几乎很难知道,尤其是那些表外的负债更难查到。
三、破产重整的流程
如下图:
实际上,上市和非上市类的企业破产重整流程是有区别;金融类和非金融的企业也有一定区别,至于匹凸匹公司,您说它是金融公司,它要说自己是做中介的,您要说它是做中介的非金融公司,但它当时却是奔着金融持牌机构去的,现在失败后,就搞成了四不像,所以有它的独特性。
仅大致的流程上说,目前爱钱进的流程仅仅走到第一步,法院同意了邓某某申请的爱钱进的破产重整申请。至于后面还涉及到的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出借人等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哪能那么容易达成一致啊。
机构之间的协商,大家好歹还要个面子,按常理出牌,但这爱钱进几十万出借人小散户,那很多都是不按常理、不按套路出牌的,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个意见,要统一达成一致意见很难,别说像爱钱进这样有几十万投资人的平台,即使是那些只有几百名投资人的小平台,出借人往往都很难达成一致,因为每个小散户的心态和观点,几乎很难一样。
如果非要说几十万出借人既不是平台运营主体公司的债权人,也不是爱钱进的债务人,那爱钱进做了那么多的资金池计划标产品,能洗干净没有挪用或者借用投资人资金的关系吗?所以匹凸匹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实在是太乱了,各种关系理不清,剪不断。而且还有那么多投资人要求平台本息全回的,要把这些出借人以及还有那么多的债权、债务人说服,能通过统一的重整方案,我只能说太难,希望爱钱进能成为业内第一家成功破产重整公司的先例,但也仅仅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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