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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宗元和七年林宝《元和姓纂》

2017-02-18 九牧林氏大宗谱 林氏宗亲订阅号

宪宗元和七年(812年)林宝《元和姓纂》 

说明:本文录自岑校本,黑体字为《元和姓纂》原文,“岑校”意思是岑仲勉校。

林,殷太丁之子比干之后。比干为纣所灭,其子坚,逃难长林之山,遂姓林氏。案《通志》,林氏出自姬姓,周平王庶子林开之后。开生林英,英生林茂、林庆。与此不同。鲁有林放,仲尼弟子。《左傅》林雍、林不狃、林楚,代仕季氏。《左傅》云,林楚之先,皆林氏之良也。齐有林阮,见《说苑》。林类见《列子》。林回,见《庄子》。

A「岑校」比干为纣所灭类稿三三、《新书》七引“灭”作“戮”,是也。《类稿》林姓引文,比今本讹夺更多,不赘及,他倣此。

B「又」其子坚逃难长林之山遂姓林氏校云:“案《通志》,林姓出自姬姓,周平王次子林开之后。开生林英,英生林茂、林庆。与此不同。”库本无“与此不同”四字,但云:“世系甚明,因长林山得氏,说自林宝始,夹漈称其偏,狥有以也。”余按古代得氏,恒有数说,究其来源,亦往往姓同系窗。必谓林姓尽出比干,固为不可,而谓林姓祗祖姬氏,要属难稽。宝籍济南,殆据本宗传述。樵生闽地,偏听晋安之言(闽多林姓)说可并存,难为轩轾。库校专主夹漈后着之《通志》,正坐偏徇。洪氏改为「与此不同」,持论尚不着边际也。

C「又」皆林氏之良也“林”,《通志》作“季”,《类稿》、《新书》及《备要》一九同。

济南邹县,《风俗通》云:林放之后。至林玉为相,有九子,号“十德之门”,又居九门。见《戚苑》。子孙秦末居齐郡邹县,汉分齐郡置济南,遂为郡人。据《秘籍新书》增。见《戚苑》。子孙秦未居齐郡邹县。汉分齐郡置济南,遂为郡人。

A「岑校」至林玉为相《新书》及《备要》“相”上有“赵”字。

B「又」又居九门四字洪氏据《秘籍新书》增,《类稿》引文亦有之。

C「又」见《戚苑》当即唐刘扬名所撰之《戚苑纂要》。引见前刘姓临淮望下,库本“苑”误“菀”。

玉元孙挚,仕汉,封平棘侯,传封四代,见《功臣表》。曾孙林遵,字长宾,受尚书于同郡欧阳高,官至少府、太子太傅,见《汉书·儒林传》。遵六代孙邈,后汉徐州刺史、清泉侯;五代孙乔,字伯昇,与释道安为友,见《高僧传》。伯昇元孙道明,后魏清河太守;生胜,北齐散骑侍郎。魏分清泉为临清,今兖州临清人也。

A「岑校」曾孙林遵按《汉书》八八作“林尊”、“尊”、“遵”古读通。

B「又」五代孙乔字伯遹,“遹”,库本作“升”下同。

胜生昙。昙生通。通生登,唐清苑、博野二令,以二子官居高陆,入关居三原县,生游楚、游艺、游道、游真。

A「岑校」入关居三源县,“源”当作“原”,唐属京兆,亦见《劳御》考二。

游楚自万泉令以应燮理阴阳科第二等,擢夏官郎中,出为凤、陈、鄜三州刺史,生希邱、希望、希礼。希邱,定平丞,生肃、琨。肃,延安主簿,生少良、伯成、季随、贾。伯成,偃师尉。琨,司驾员外、知制诰,生礼,膳部右司郎中,谏议大夫,中都男,赠兵部侍郎,工部尚书;生贲、贽、贵、宝。贲,左神武冑曹。贽,崇文校书,并举进士。贵,定平丞,三代进士。宝,太常博士。希礼生璠、玒。璠,京兆法曹,生伸,偃。伸,白水令。偃,司议郎。

A「岑校」生少良伯成季随贾《从编》一三引《复齐碑录》有《卢君女墓表》,元和六年立,林贾撰文,此贾为宝再从父,殆即其人。

B「又」琨司驾员外知制诰《全文》四五八云,琨,代宗朝官左司、司封郎中,知制诰,按今《郎官柱》封中有琨名《全诗》十一函八册收琨诗一首。

C「又」生礼劳《考》一云:“二字疑衍”按琨之从父名希礼,其子似不应名「礼」,劳说是也。

D「又」璠京兆法曹《全诗》十-函八册收林琨诗一首。

游道,高平令,生希业、涛、洋。业,河南法曹,生弼、赏。弼,王屋令;赏,监察御史。涛,渭南尉;孙清赵,邺令。洋,密、衢、常、闰、苏,九州刺史,生晔、益、实、毕。晔,万年尉。益,河阳丞。

A「岑校」涛渭南尉《全文》六二一收涛《对惰农判》一首。

B「又」孙清赵库本作「清越」。

C「又」洋密衢常闰九州刺史详见《精舍碑》监察御史并內供奉。《元龟》五四,天宝九载有吴郡太守林祥,应即此人,“祥”乃“洋”之讹。《旧书》一四六,薛播伯父元暧之妻,为济南林氏,丹阳太守洋之妹。《全文》三六有《玄宗赐丹阳太守林洋敕》。《嘉定镇江志》一四:“时练师李含光将赴金坛,故有是敕,石刻犹存,含光上表年月系天宝七载,则林洋守丹阳正其时也。”

D「又」益河阳丞《全文》六二收益《五声同色赋》一首。

游真孙,明,大理司直、榆次县令。

平凉:后魏平凉太守林遯,称遵后。晋永嘉后,平凉女为魏孝文帝后,生废太子恂。

A「岑校」平凉后魏平凉太守林遁称遵后晋永嘉后平凉女为魏孝文帝后按《北史》一三云:“孝文贞皇后林氏,平原人也。父胜,位平凉太守”。《魏书》一三略同。是平原人,非平凉人;名胜,不名遁。“永嘉后”之下有夺文。或为“徒居”等字。

广陵:监察御史林衮,状称遵后。后汉末,恂仕吴,因居焉。恂盖衮之先也。

A「岑校」监察御史林衮《全诗》五函六册刘商有“送林衮侍御东阳秩满赴上都”,此与《登科记考》二四,大顺元年下引《淳熙三山志》之林袞,时代不同。《此集》,蕴,披第六子,贞元四明经及第(《新书》二〇〇有传)。全诗六函一册欧阳詹《玩月诗序》:贞元十二年,……予与乡人安阳邹楚长、济南林蕴、颖川陈诩亦旅长安”。闽人语:欧阳独步,藻蕴横行。

魏郡:林放之后,状称:本居广平任县,隋末徙魏州。唐率更令林庭珉,女为元宗昭仪,生万春、宜春二公主。其子实,为湖城令。

晋安:林放之后,晋永嘉渡江,居泉州。东晋通直郎林景,十代孙宝昱,泉州刺史。今领判官、监察林藻,江州判官兼监察林蕴,皆其后也。

成都:汉有林闾,善古学,扬雄师之,见《雄集》

河南:《官氏志》,邱林氏改为林氏。与《登科记考》二四大顺元年下引《淳熙三山志》之林衮,时代不同。

A[岑校]今领判官司监察林藻《黄御史集》,明人曹学佺序引《灵岩寺碑》云:“贞元中,侍御史林公藻、水部员外郎蕴各兹业文。”余按《御史集》五《灵岩寺碑》实云:“初,侍御史济南林公藻与其季水部员外郎蕴,贞元中谷兹而业文。”非谓两林氏已官侍御、员外也,《解题》一六,藻贞元七年进士,官至岭南节度副使。《登科记考》一二,藻,披次子。《纪事》四二,贞元七年杜黄裳知举,访名士于尹枢,枢言孤进有林藻,是年藻第十一(亦见《广记》一八〇引《闽川名士传》)。《宜和书谱》十收林藻深慰贴一,当即其人。

B[又]江州官兼监察林蕴《考欧阳行周集》二有《蜀门与林蕴分路诗》,同卷三有“与林蕴同之蜀诗”,同集九又有“送巴东林明府序”,应即其人。明林俊《见素文。》

宪宗元和七年(公元812年)林宝 撰

关于《元和姓纂》:

1.基本概述:

《元和姓纂》是中国唐代谱牒姓氏之学的专著。原本十卷,今有十卷本、十八卷本两种。唐宪宗时宰相李吉甫命林宝修撰,元和七年(812)成书。

该书详载唐代族姓世系和人物,于古姓氏书颇多征引,因而也保存了一些佚书的片段。原书体例以皇族李氏为首,然后按四声韵部分系姓氏。

唐代崇尚门第,家谱往往攀附望族以自重。《姓纂》取材包括私家谱牒,故所述族姓来源未必都翔实准确。原书久已失传,清乾隆间纂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辑出,再用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等补缺,重新分为18卷,此为《四库》辑本。

清孙星衍、洪莹及近人罗振玉都做过校补。此后岑仲勉又重行校勘,写成《元和姓纂四校记》。所谓“四校”,指第四次校勘,以《四库》辑本为一校,孙、洪为二校,罗振玉为三校,岑氏所作为第四校,该书晚出,后来居上,功力最深,收获也最大。有中华书局排印本。

2.关于作者:

林宝,济南人(一作三原人),约经历了唐德宗至唐穆宗四朝,当时即以擅长姓氏之学知名。曾任过同州冯翊县尉、万年县丞。沔王府长史等官,宪宗元和二年,兼史馆修撰,曾与崔郾等共同审定《格后敕》,并参与修撰《德宗实录》和《皇唐玉牒》,后任朝议郎行太常博士。

林宝乃工部尚书礼公四子,东汉清泉侯邈公18世孙,西汉济南林尊公23世孙。李肇着《国史补》一书卷下六称:“大历以后,专学者历算则董和,天文则徐泽,姓氏则林宝”。姓纂是在“因案据经籍,究其旧史,诸家图牒,无不参详,凡二十旬,纂成十卷”。

《元和姓纂》详载唐代族姓世系和人物,于古姓氏书颇多征引,因而也保存了一些佚书的片段,该书取材包括私家谱牒,故所述族姓来源未必都翔实准确,原书久已失传。今本乃清乾隆间纂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辑出,再用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等补缺,重新分为十八卷,此为《四库》辑本。

3.四库提要:《元和姓纂》·十八卷(永乐大典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唐林宝撰。宝,济南人。官朝议郎,太常博士。序称元和壬辰岁,盖宪宗七年也。宝,《唐书》无传,其名见於《艺文志》。

诸家书目所载并同。惟《唐会要》称王涯撰,盖以涯曾作序而讹。郑樵《通志》又称李林宝撰,则因李吉甫命宝作是书,当日二名连书,传写脱去吉甫字,遂并为一人。观樵《姓氏略》中讥宝作《姓纂》,而不知林姓所自出,则《艺文略》中本作林宝可知也。焦竑《国史经籍志》亦因之作李林宝,误之甚矣。其论得姓受氏之初,多原本於《世本》、《风俗通》。其他如《世本》、《族姓记》,《三辅决录》以及《百家谱》、《英贤传》、《姓源韵谱》、《姓苑》诸书,不传于今者,赖其徵引,亦皆班班可见。

郑樵氏作《族略》,全祖其文,盖亦服其该博也。但宝以二十旬而成书,援引间有讹谬。且当矜尚门第之时,各据其谱牒所陈,附会攀援,均所不免。观《白居易集》自叙家世,以白乙丙为祖,而云出自白公胜。颠倒时代,悖谬显然,其他可知。洪迈《容斋随笔》称《元和姓纂》诞妄最多,盖有由也。然於唐人世系则详且核矣。书至宋,已颇散佚。故黄伯思《东观馀论》称得富弼家本,已阙数卷。陈振孙《书录解题》亦称绝无善本,仅存七八。此本在《永乐大典》中,皆割裂其文,分载于太祖《御制千家姓》下,又非其旧第。幸原序犹存,可以考见其体例。今仍依《唐韵》,以四声二百六部次其后先,又以宋邓名世《古今姓氏辨证》所引各条补其阙佚。仍厘为一十八卷。其字句之讹谬,则参校诸书,详加订正,各附案语於下方。

至原序称皇族之外各以四声类集,则李姓必居首卷。今独无一字之存,殆修《永乐大典》时已佚其第一册欤?然残编断简,究为文献之所徵也。(子部四十五·类书类一)

文章排版:林凡(linfan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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