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农村卫生健康工作有了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于2月3日发布。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对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其中,卫生健康领域内容主要涉及以下章节:
二、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八)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
(十)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
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持续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
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六)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户厕改造,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
(十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二十)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八)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文件全文
往期阅读推荐
1 | |
2 | |
3 |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中国卫生杂志编辑: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