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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月底前完成重点VOCs企业整治!8月底前完成原辅材料低VOCs改造!


近日,深圳市发布《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关于VOC治理的要求如下: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233家省控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情况的核查评估,完成13家市重点监管企业及1家包装印刷企业的综合整治,拟定包装印刷、医药等重点VOC监管企业名单。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市控重点VOC监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辖区包装印刷企业原辅材料低VOC改造,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化工生产企业VOC综合整治,及工业涂装生产线原辅材料低VOC改造。未完成改造的,依法责令停产。


严格执行《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54-2017)、《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SZJG52-2016)和《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2014)等技术规范,开展销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专项检查,抽检范围不少于20批次。开展建筑装饰装修涂料销售市场专项检查,抽检范围不少于200批次。开展家具产品专项检查,抽检范围不少于150批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上述特区技术规范产品的违法行为。


将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要求列入工地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开展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胶粘剂抽样执法检查,抽检工地不少于200个。对不遵守以上要求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并将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新建、改建、扩建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项目,必须采购成品构件,严禁现场喷涂。道路桥梁、人行道护栏翻新、道路交通隔离栏翻新、道路标线和标识涂装作业,必须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开展交通工程涂料检查,抽查项目不少于50个。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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