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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让爱不等待

2017-04-26 法才汇 法才汇法律服务平台




常回家看看,让爱不等待

——解读“常回家看看法”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除此之外,新法还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

该法实施以来备受争议,有支持的声音,更不乏反对的声音。凡事都有对立面,当我们坚持自己的观点时候,不妨站在另一个角度想想自己是不是太过偏激。法律是社会的产物,让我们站在不同角度分析“常回家看看法”。

一、“常回家看看”陷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尴尬境地的原因。

在中国,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在人们心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同时也是道德调整的范畴,“常回家看看法”把道德调整的东西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一方面是比较笼统,对于多久时间回家看望老人一次是“常”,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另一方面是当被强迫回家看望父母,这种亲情是不是完全变了味道,我们不敢保证子女回去是帮父母重温了亲情,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还是跟父母发一通脾气,诉说着自己的不易,埋怨父母让自己丢了面子,如果是后者,那老人不是开心的过每一天,而是受气之后还天天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老人的精神世界会更受打击,更不利于老人的健康。大部分子女由于时间、工作、距离等原因造成想回家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回家难局面。

二、“常回家看看法”是现实的需要

中国目前已经进入了“未富先老”的现状,老年人口占了人口的很大一部分,很多老人都是空巢老人,精神世界需要安抚,这也体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是社会的产物。

现代通讯和交通的便利冲击了很多人“家乡宝”的观念,尤其是80后大部分人都奔赴祖国的各个地方工作,但是由于经济条件等限制条件一年很难回家几次。

对父母来说哪怕再有错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孩子,对孩子的挂念不间断,社会中大部分孩子都应该是孝顺的,也有一部分孩子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不会回家看看父母,“常回家看看法”实施后,如果不孝顺的孩子与父母对簿公堂,父母胜诉后,孩子无论以什么样的面孔回家,也了却了父母想看一眼他的心愿。

不管这法究竟合理不合理,作为子女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关心自己的父母吗?没有他们的抚养怎么会有今天的我们?生活在现代社会,年轻人的生活压力确实很大,但这一切不应该让父母来替我们承受。在经济条件、时间、距离不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抽出时间隔几天打个电话给他们,哪怕问问家里的琐事他们也会很开心,这也表示了我们的关心,对他们的牵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放假应该回家看看父母,就算一起吃顿饭,他们也会觉得幸福。不要一味的就知道计划去旅游。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常回家看看,让爱不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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