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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三亚等8市县试点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
明年1月起,海南将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海南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五指山、澄迈、乐东等8个市县为试点市县,要求试点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年试点 探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经验
据悉,试点时间为2022年1月-12月。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五指山、澄迈、乐东等8个市县为试点市县,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干部疗养院为省属试点医院。
鼓励增加老年医疗护理床位
支持社会力量办护理中心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创新性和灵活性,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健康需求,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增加辖区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
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机构内护士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高老年护理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对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培训,提高其从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
各二、三级医疗机构要积极设置老年病科,为老年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二级及以下医院、延伸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
加快稳妥推动海南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根据服务实际,努力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优先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各市县要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中,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供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
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
试点市县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有利于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聚焦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商业保险等政策合力,为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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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编辑:向顺宇
主编:陈 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