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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海南4项医疗保障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国家部署的6项“跨省通办”医疗保障服务任务事项中,海南有4项已依托国家医保平台实现“跨省通办”,2项依托人社系统实现“网办”。
今年以来,海南在全省范围内上线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对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数据集中和互联互通,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4个事项“跨省通办”。
同时,海南对尚未纳入医保信息平台经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事项和“职工医保参保信息变更”1项子项目,依托人社系统进行“网办”,确保群众“少跑腿”。
省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紧密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打牢政务事项“跨省通办”基础;今年3月,海南实现每个市县有一家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接入医院达229家,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11月,海南获批开通5个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12月1日,全国试点的首例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海南实现。
该负责人表示,海南将加快推进业务系统融合建设,争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职工医保参保信息变更”2个事项今年12月下旬实现“跨省通办”。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和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推进省内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都能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加强和外省试点区域合作,扩增纳入联网结算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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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陈思宇
主编:陈 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