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新规来了!涉及个人建房、就业、养老...
8月起,一大波新规“上线”
涉及个人建房、就业、养老等
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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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镇开发边界内
个人建房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试行)》
8月15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建房的规划管理,规范个人建房行为,有效遏制城镇违法用地及违法建筑的蔓延,消除个人建房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7月1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建房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对不予审批个人建房的情形、允许审批个人建房的情形等进行了明确。【详情→】三亚明确:这5种情形,不予审批个人建房!
8月起
暂停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人员参保缴费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于8月起对当月到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养老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暂停参保缴费。为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权益不受影响,请上述参保人务必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或户籍所在地),以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详情→】注意!8月起,这项缴费暂停!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8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从统计数据收集、管理、共享、运用、公开等环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详情→】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8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构成及职责,优化会议程序。适当调整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做法,将主席团组成人数由原条例的“七至九人”改为“七至十一人”,并规定十万人以上的乡镇,主席团成员的名额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十五人。【详情→】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海南省船舶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
为客观公正评价我省船舶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充分调动广大船舶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人才的合理选用和聘用提供依据,7月11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海南省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本条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详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8月1日开始施行
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首部规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于8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系统规范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明确要求服务机构建立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依法暂停或终止为存在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的单位提供服务;对人力资源培训、举办招聘会、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活动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详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8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7部门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8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基于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详情→】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8月15日起施行
8月1日起
对锂离子电池组、移动电源
实施CCC认证管理
△CCC标志式样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详情→】注意!8月起~充电宝、锂电池有了“新保险”
《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月1日起实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于8月1日起实施。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从此前的医疗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提高了灵活性。我国从2015年5月开始试点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
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8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扩充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纳入调整范围;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详情→】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警报并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详情→】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16项渔船管理便民措施
8月1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第683号公告,公布16项渔船管理方面的便民措施,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这16项措施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取消10项证明事项。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等10项证明事项自8月1日起停止执行。二是精简3项审批程序。取消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签发人、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跨省份光船租赁渔船不再报农业农村部批准。三是优化3项管理要求。审批中不再审查申请人所属渔业组织的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国内光船租赁不再审查承租人所在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意见,共有渔业船舶的所有权登记的申请人调整为全体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约定的共有人。【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83号
来源:三亚发布综合中国政府网、海南省人民政府网、三亚市人民政府网、央视新闻等
编辑:陈 怡
审核:廖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