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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渔船定港停泊通告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外地渔船定港停泊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渔船停泊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三亚市决定实行外地渔船定港停泊制度。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所有外地渔船(本通告所指的外地渔船,是指非三亚船籍港渔船,含涉渔“三无”船舶)在三亚市水域活动期间,统一停泊在崖州中心渔港。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停泊在吉阳区红沙港等其他港口的外地渔船,请务必在15日内自行离港,并迁移至崖州中心渔港进行停泊。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迁移至崖州中心渔港的外地渔船,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日
来源: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陈思思
审核:廖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