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山巅之城:孟晚舟和华为事件解读

四野子弟 四野子弟 2020-09-13


  1  


北京时间1月29日凌晨,美国司法部宣布了对华为公司、有关子公司及其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指控,并声称即将向加拿大提出对孟晚舟女士的引渡请求(以下简称华为事件)。

华为否认关于华为公司、其子公司或附属机构犯有起诉书中指控的违反美国法律的各项罪名,也不知晓孟女士有任何不当行为。华为相信美国法院最终会得出相同的结论。

华为是中国全球化程度最高的企业之一,也是中国标杆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堪称中国的“苹果公司”。华为事件从孟晚舟在加拿大当地时间2018年12月1日被逮捕开始引爆,和中兴事件一样,成为中国政府和民间高度关注的中美争端的一部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评论:

一段时间以来,美方动用国家力量抹黑和打击特定的中国企业,企图扼杀企业的正当合法经营,背后有很强的政治企图和政治操弄……美加两国滥用他们之间的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无理采取强制措施,是对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美国司法部门对于境外企业和外国公民行使“长臂管辖权”,威胁到他国的管辖主权,被很多国家的政府视为美国霸权主义的粗暴证明。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网络一体化的背景下,美国司法部门对中国跨国通信公司行使“长臂管辖权”的背后,既有着其国内相关利益集团的影子,更是其国家战略和国家利益的考量。美国作为民主制度国家,自诩法律立国、治国,那么,“长臂管辖权”在美国国内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民意基础和历史文化渊源呢?


  2  


说起美国历史,一般都以“五月花号”移民船作为起源。1620年9月16日,“五月花号”载着102名乘客,离开英国的普利茅斯港,在海上漂流了66天后,于11月21日到达北美。他们是基督教清教徒中的分裂派,自称“长途跋涉的朝圣者”,立志在生死未卜的荒蛮大陆创建理想中的“山巅之城”。

在登陆前,“五月花号”所有的41位成年男子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北美第一份成文的社会契约,为美国未来的政治体制奠基。公约强调了对上帝的信仰;全体人员达成契约,组成“自治”的社会团体;全体人员保证遵守和执行上述法规与制度。

1630年,清教领袖温斯洛普率领700名教徒到达波士顿,在“阿贝拉号”船上,他宣讲了著名的《山巅之城》:“你们是世界之光,是山顶上的城市,无处隐藏。”他告诉追随者,他们将要建立的“山巅之城”,是“基督教的典范,全世界的楷模,所有的人都仰视它”。

清教徒自认为是“上帝的选民”,为了配得起这份荣耀,他们严格按照《圣经》的“正义标准”严于律己,严于律人。他们坚信自己和上帝有个契约,他们建立的是福音的国度,这个国度面向的是全人类,维护的是普世价值,不受世俗的国度限制。

“五月花号”和《山巅之城》的故事及其代表的精神融入了美国的主流文化,经过将近四百年的流变,宗教精神已经融入了法律精神。也许,这就是“长臂管辖权”在美国的民意基础和历史文化源泉。


  3  


从文化基因里就自视为世界领袖和道德楷模的美国,自信心满满,优越感满满,为了保持“山巅之城”的心理地位,绝对无法容忍被其他国家抵近威胁,更加不用说被超越了,即使是同样价值观的国家也不行,遑论不同价值观的国家了!

信息时代,通信产品无孔不入,对美国社会的抵近威胁无疑是最大的了,因此,通信行业必然是被打击的出头鸟,中兴和华为事件应由此而发。

美国以国内法进行狙击,既符合他们的价值观——作为自视的道德楷模,他们应该是不屑于其他价值观的,因此抗议必定无效——又解决了现实挑战。所以,美国一旦自认为证据比较充实,出手就一点儿也不迟疑,以后也必定不会妥协,除非法律证据和证据链上确实有瑕疵。若无瑕疵,则华为必将受到比中兴更加严苛的处罚。若真有瑕疵,估计也会以华为割肉为和解方案。一句话,美国目的明确,箭在弦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必定是不达目的不罢休。

因此,到如今,没有任何其他力量可以帮得到华为——除了华为的律师团队,以及至今秘而不宣的证据!

已自强必不息,即使此次受挫,仍然相信华为的未来!

祝福华为!


声明:音像来源于网络,与文字未完全对应。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