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 | 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及复试准备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将采用线下复试,各学院复试工作将于3月25日起分批错时进行,请考生关注研招办和学院的相关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复试名单公示
请登陆“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系统”(阅读原文查看)查询本人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4日12:00前完成以下2项工作:
1.确认复试科目
确认本人的复试科目,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选择意向导师
选择本人的意向导师,本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复试录取的依据,学院将根据考生意向、导师意向、导师录取指标等综合考虑后分配导师,最终以考生录取的导师为准。导师信息请至学院网站的“师资力量”栏目查询,若意向导师不在选择名单内,请在下拉菜单底部选择“其他”并输入导师姓名。逾期不填写者视为服从学院分配导师。
注:经管院非MBA考生、马克思主义学院考生、密西根学院考生选择“线下选导师”,MBA考生请选择“MBA导师组”,MPA考生请选择“MPA导师组”,非全日制会计考生请选择“MPAcc导师组”。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25日上午起分批错时开展,具体请见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其他说明
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考场规则》(附件3),以及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诚信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被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请考生凭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进入学校和考场,请务必佩戴口罩,并提前关注天气、规划路线、做好防护。请注意任何送考车辆、陪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