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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四期地方立法培训班
广东人大网讯 12月1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委党校、高校联盟、广东省立法咨询和服务基地共同举办的广东省第四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在省委党校开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省人大法委主任委员金正佳主持开班仪式。
12月12日上午,广东省第四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在省委党校开班。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张广宁指出,加强立法学习培训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需要。是学习贯彻立法法,做好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需要。是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的需要。
张广宁强调,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突出学习重点,掌握立法工作规律。一是注重把握正确的立法方向,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正确的立法方向,自觉把中央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开展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注重把握立法重点。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要做好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通过学习研究和广泛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确定各市重点立法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通过立法解决问题。三是注重把握立法工作方法。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专业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系统掌握地方立法工作涉及的专业和知识,探索、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思路和方法。
来源:广东人大网
记者:吴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