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关系千家万户!我省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确保疫苗流通规范和预防接种安全,经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社会多方座谈会,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
6月14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其中,采购、流通环节是上述重点监管环节,将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纳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流通全过程、冷链配送以及使用环节的管理。
在疫苗采购环节,《征求意见稿》指出将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纳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其中,第一类疫苗由省卫生计生委通过平台集中采购后,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第二类疫苗的集中采购和交易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并特别强调,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
在疫苗流通环节,《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加强流通全过程、冷链配送以及使用环节的管理。
《征求意见稿》指出,安徽省将建立健全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在疫苗全程追溯信息化体系未建成运行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记录疫苗销售、储存、运输、配送和使用等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的可追溯。
因为疫苗的特殊性,冷链运输是重要的一环。为了保证疫苗质量的同时保证供应,《征求意见稿》规定,疫苗生产企业除直接配送外,可在我省原疫苗经营企业或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所规定疫苗配送标准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择优选择1~2家具备较好冷链储运条件的企业为其在全省范围内配送第二类疫苗。
在疫苗规范接种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接种单位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疫苗品种、预防接种告知书、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禁忌、接种方法、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以及第二类疫苗的价格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等。要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按照受种者“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使用第二类疫苗,严禁诱导使用第二类疫苗。
《征求意见稿》全文请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
声明:凡转载“健康安徽HealthyAnhui”稿件,请注明出处。
康大夫和安小护的形象归“健康安徽HealthyAnhui”所有,侵权必究。
主编 ∣ 陈旭 责编 ∣ 徐蒙蒙 程甜
主办单位 ∣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