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目标有了,大目标也来啦!医共体将给医院、医生、患者带来什么利好?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为群众提供从预防到治疗、康复,连续、协同、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实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服务县域内城乡居民。
到2018年,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省覆盖,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较2016年底上升3-5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到2020年,县域内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医共体内人事资金一体化
在医共体内,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以及节约的医保资金,统筹薪酬分配;由牵头公立医院统筹人员调配、实行县乡医护人员定期轮岗,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可由县级牵头公立医院任免并按程序报备,探索由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乡镇)卫生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统一药品管理平台。
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新农合暂按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提取)后的95%作总预算,城镇居民医保可按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85%左右作总预算,并将其转换成参保(合)人头费(对应辖区每位参保参合居民),交由医共体包干,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外住院以及大病保险等规定的费用报销。
预算包干资金超支部分由县级牵头医院承担,结余资金经考核后由医共体县乡村三级机构按6:3:1比例分配、自主支配。
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意见》要求,县级医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县外实行集中转诊。中心(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等工作。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等工作,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
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中心(乡镇)卫生院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县级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县级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中心(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县级医院选择若干家县外专科医院或三级医院作为转诊合作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以购买服务方式结算医疗费用。对具备在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条件的患者,合作医院应及时转回,并通过医生跟踪等方式继续治疗。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医共体牵头医院应组织本院医师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和村卫生室村医开展“1+1+1”组团签约,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分担。
在落实免费“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包”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建立家庭医生考核机制,将签约服务人群住院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并与家庭医生报酬挂钩。2017年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偷工减料“
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定期开展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自查,严禁“偷工减料”、影响质量安全等行为。
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提升基础医疗质量。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开展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考核;省临床专业质控中心加强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学科水平和疑难病例治疗效果的评估,防止超能力截留患者。
推进名医、名科、名院、名药“四名”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科室骨干 基层负责
《意见》指出,医共体牵头医院可将部分科主任或技术骨干派到中心(乡镇)卫生院担任主要负责人,或组成技术团队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支持县级医院临床科室到中心(乡镇)卫生院领办对应科室或设立专家工作室,增量收入合理分成。
值得一提的是,在医共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我省将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在医共体内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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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陈旭 责编 ∣ 徐蒙蒙 程甜
主办单位 ∣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