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个人数据交易的流弊和混乱,矫正数据控制者与作为数据主体的个人之间力量对比关系的不平衡,英国根据固有的信托法传统以及爱德华兹关于数据增值“隐私税”的创见,提出了“数据信托”的设计构想,并进行了由第三方机构独立提供数据信托服务的若干个实验。《麻省理工科技评论》还把数据信托列为2021年十大突破性技术之一。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在《北大金融评论》上撰文指出,数据信托是根据数据主体的委托而设立的,因此与政府自上而下的监管不同,是自下而上生成的生态系统,并存在多样化的方案由个人自由选择。
10月27日晚7点-9点,季卫东教授将做客北大汇丰金融前沿讲堂,带来题为《通过数据信托界定人权与产权的关系》的精彩讲座,敬请期待(文末附有讲座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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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周三)19:00-21:00,应北大汇丰金融研究院邀请,季卫东教授将莅临北大汇丰金融前沿讲堂,开展《通过数据信托界定人权与产权的关系》主题讲座,欢迎长按下方海报扫描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行报名。
讲堂内容简介
数字与法治的两个全覆盖构成当今中国的显著特色。人们必须认真对待从传统的“人际关系”社会向当下的“物际关系”(智能物联网)社会转化过程中存在的算法失控和网络失序的风险。在探讨为保护个人自由权利和财产权利而推进的区块链革命和数据信托革命的可能性基础上,我们应该将数据信托作为发挥第三方功能、实现第三次分配等大政方针具体落实的精妙抓手,合理处理国内数字经济发展中信息流动与信息安全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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