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烟!东莞一小区监控拍下令人非常揪心的一幕...
平时走在街边上看到可爱的狗狗
很多人会忍不住逗一下它们
但是,小编劝大家以后最好还是别随便这样做
近日,东莞某小区的监控视频
拍到令人非常揪心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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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孩在小区逗犬反被多次扑咬
从画面里可以看到
当时一小朋友与玩伴在小区里玩耍
期间遇到另一业主家的女生(未成年 17岁)
在园区遛宠物犬(有宠物牵引绳,无宠物犬口罩)
小女孩见到狗狗非常可爱
主动上前抚摸狗狗
第一次和第二次抚摸狗狗均无异常
但是,当小朋友第三次抚摸时狗狗时
狗狗突然发躁
直接攻击咬伤小朋友!!
造成当事小女孩头、颈、手臂多处受伤
随后受伤小女孩由父母送往医院处理伤势
据了解,目前小朋友伤势平稳
正在慢慢恢复中
希望小朋友早日康复!
小区也迅速做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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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伤人事件不是第一次发生
在东莞也曾出现过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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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东莞市桥头镇一名7岁男童,被狼狗咬致“狂犬病暴露三级程度”。
2018年9月,东莞厚街一名阿姨抱着9个月大的宝宝出街散步,没想到一条大狗突然窜出来咬住宝宝的腿,造成宝宝腿部局部急性蜂窝织炎。
2018年8月,东莞樟木头发生一起藏獒伤人事件,接连袭击了4人!最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毙。
文明养犬这一话题
再次成为大家关心的焦点
早在去年11月中旬《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一批新制度、规范出炉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条例!
↓
未办理养犬登记,最高罚10000元!《管理条例》提出,养犬人应当在养犬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委托的养犬登记服务机构提交养犬登记申请材料。本条例颁布前已经养犬的,应当在条例颁布施行后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
公安机关自收到养犬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办理养犬登记,应当同时为犬只编制全市唯一序列号植入电子身份标识,并发放智能犬牌。
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行为记分制度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分值
已经记满的养犬人将不得养犬
具体记分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另行规定
养犬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并取得犬只免疫有效证明;按规定将犬只尸体送无害化处理;自觉遵守携带犬只外出行为规范;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不得在公共区域饲养犬只;不得放任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为犬只佩戴犬牌;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犬只应当佩戴口嚼或者嘴套;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不得在禁入时间段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携带犬只乘坐公用电梯时,应当征得其他搭乘人同意;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主动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立即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
《管理条例》还规定,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和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等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业主大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和时间段,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其管理的场所内划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区域和时间段。
但以上规定均表明残疾人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等服务犬除外。
从《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内容上看
这样一措施无论是对养狗人士、普通市民
还是狗只都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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