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莞交警发话:大力整治这种电动车!
电动车、共享单车、三轮车
大家经常在路上看到
特别是三轮车,有时候突然闪出来
真的吓到人!
重磅消息!
东莞交警发布通知
三月开始全面整治!
为加强电动三轮车交通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六统一”标准,从今年3月份起,东莞市全面开展邮政业快递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违法整治工作。
2019年10月25日,东莞市邮政管理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邮政业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制定邮政业电动三轮车“统一车辆标准、统一车辆标识、统一车辆编码、统一车辆保险、统一管理平台、统一人员装佩”的“六统一”标准,在全市各镇街(园区)全面推行。
01
三月份为“过渡期”执法期间,交警部门设置了一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今年三月份)内,对于未在邮政管理平台备案并悬挂编码牌(见下图)的电动三轮车、未考取D类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如仅存在上述两项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如发现其它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则依据发现的违法行为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或未取得D类驾—2—驶资质)合并处罚。
02
四月开始严格执法“过渡期”结束后
从4月1日开始
交警部门将对邮政业快递
电动三轮车严格执法
对已在邮政管理平台进行备案
并悬挂编码牌的电动三轮车:
❶
在执法过程中第一次发现驾驶人未依法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通过邮警通小程序进行记录,第二次直接予以处罚。按照:未带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如果未取得 D 类驾驶证)进行合并处罚。
❷
驾驶人存在除未带头盔外的其它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时,直接予以处罚。按照:具体的违法行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如果未取得 D类驾驶证)进行合并处罚。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0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如发生有人受伤的事故,并处15日行政拘留)。
❸
如果驾驶人尚未取得 D 类驾驶证,但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已在邮政管理平台备案并悬挂编码牌,在车辆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时,此时对驾驶人未取得D类驾驶证的行为暂不予处罚。
对于未在邮政管理平台备案
并悬挂编码牌的电动三轮车: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此情况的一律查处,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如果未取得 D 类驾驶证)+其他具体的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
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0 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如发生有人受伤的事故,并处15日行政拘留)。
03
选择行驶车道如果因非机动车道的入口与机动车道高度落差较大(10 厘米以上)、非机动车道的入口处立有柱子或石墩、非机动车道施工等原因致无法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则电动三轮车应在道路最右侧行驶。正常情况下,如未在道路最右侧行驶,则依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进行处罚。
凡是符合以上处罚条件的
一律先扣留电动三轮车
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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