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司波达也太君”
不仅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是“亲爹”
更称“老子是精日”
还说“哪条法律不许说‘台湾国’了?”
四川绵阳网警喊他去自首。
“安倍首相是我亲爹,你有脾气?”“这就是命不好,生在了错误的国家,结果只能拥有悲惨的未来。”
这些话是出自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昨天(14日)下午,四川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官方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通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请立即删除所有不当言论,并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微博上先是列举了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涉嫌触犯的数条法律:
几日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不顾警告,在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微博评论区造谣惑众,大放厥词,精日辱国,招摇撞骗,挑动分裂,自以为只是喷子从不踩线,殊不知如跳梁小丑般的拙劣表演已涉嫌触犯以下数条法律:
【 煽动分裂国家罪 】
《刑法》第103条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寻衅滋事罪 】
《刑法》第246条第2款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 寻衅滋事罪 】
《刑法》第293条第1款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接下来还列举了“@司波达也太君”部分过往言论。
他不仅曾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是“亲爹”,更称“老子是精日”,还曾针对两岸话题“置评”称:
“统一后中国警察会欺负台湾人民,所以台湾人民拒绝统一!”“哪条法律不许说‘台湾国’了?”
来源:@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来源:@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来源丨环球网、中华网
编辑丨圈圈圆圆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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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