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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都投降73年了,这个说“安倍是我亲爹”的精日,还不自首!

浙里温州 2020-08-28


网友“@司波达也太君”

不仅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是“亲爹”

更称“老子是精日”

还说“哪条法律不许说‘台湾国’了?”

四川绵阳网警喊他去自首。


“安倍首相是我亲爹,你有脾气?”“这就是命不好,生在了错误的国家,结果只能拥有悲惨的未来。”


这些话是出自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昨天(14日)下午,四川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官方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通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请立即删除所有不当言论,并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微博上先是列举了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涉嫌触犯的数条法律


几日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不顾警告,在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微博评论区造谣惑众,大放厥词,精日辱国,招摇撞骗,挑动分裂,自以为只是喷子从不踩线,殊不知如跳梁小丑般的拙劣表演已涉嫌触犯以下数条法律:


【 煽动分裂国家罪 】

《刑法》第103条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寻衅滋事罪 】

《刑法》第246条第2款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 寻衅滋事罪 】

《刑法》第293条第1款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接下来还列举了“@司波达也太君”部分过往言论。


他不仅曾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是“亲爹”,更称“老子是精日”,还曾针对两岸话题“置评”称:


“统一后中国警察会欺负台湾人民,所以台湾人民拒绝统一!”“哪条法律不许说‘台湾国’了?”


来源:@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来源:@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来源丨环球网、中华网

编辑丨圈圈圆圆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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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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