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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小区客户跳单被中介推下楼摔死?警方通报来了

浙里温州 2020-08-24

11月5日,温州市区墨斗小区三幢一男子坠亡。据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下午1时50分左右,救护车在1时55分到达现场,男子已经证实死亡。



随后,网上出现“市区墨斗小区因客户跳单,中介把客户推下楼摔死了”等谣言信息,相关信息在温州房产中介圈人员中被大量转发。


温州网警巡查执法”公号辟谣







经向鹿城警方核实,死者生前患有抑郁症,系跳楼自杀。刑大现场勘查后初步排除案件。温小巡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要不信谣不传谣,恶意散布谣言者将会受到法律惩罚。



温小巡普法讲座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步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丨温州网警巡查执法

编辑丨圈圈圆圆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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