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翻译研究》好句摘抄
理无专在
而学无止境也
然则问可少耶 ?
——见清•刘开《问说》
读书如饮水,爱喝水的人从来杯不离手,读书也同样让人上瘾。许多研究和实验表明,书能对人的思想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还能对人产生生物作用。
好书通常是公认的好书,不会因读者的年龄、社会地位和民族的不同而发生改变。下面要介绍的这本书,绝对称得上是好书,相信对你翻译有帮助。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请一定将其加入你的书单,因为读书是人生一大乐事。
读书笔记
reading notes
作者:思果(1918-2004),原名蔡濯堂,江苏镇江人。思果先生写过两本研究翻译的书,是他毕生的心血:《翻译研究》(台湾大地出版社1972年初版;2001年,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引进,出版简体中文版)和《翻译新究》(台北大地出版社,1982年出版;2001年,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引进,出版简体中文版)。除了讨论中英翻译,还谈及中文的“西化”问题,力倡中文应该简洁、通畅。思果在《翻译研究》的引言里写道:“谁也不能否认,目前的翻译已经成了另一种文字,虽然勉强可以懂,但绝对不是中文……本书的态度,却是要翻译像中文。凡是中国已有的表达意思的方法、字眼、句法,尽量采用,没有的再想办法。”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翻译研究》的精华部分:
注: 39 37981 39 14940 0 0 2491 0 0:00:15 0:00:05 0:00:10 2930下文字是先用“语记” 软件整理,再经过本人(Andrew:译国译民教研中心老师)修改而成,因此免不了有些出入。(页码以旧版书为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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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守“精确”的原则下,译者应该常常自问:“中国人会这样说吗?”如果中国人不这样说,译者至少应该追问自己:“我这样说,一般中国人,一般不懂外文的中国人,能不能理解?”如果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译者就必须另谋出路了。译者追求“精确”,原意是要译文更接近原文,可是不“通顺”的译文,令人根本读不下去,怎能接近原文呢?不“通顺”的“精确”,在文法和修辞上已经是一种病态,要用病态的译文来表达常态的原文是不可能的。理论上说来,好的译文给译文读者的感受,应该向原文给原文读者的感觉。如果原文是清畅的,则不够清畅的译文,无论译得多么“精确”,对原文来说仍是“不忠”,而“不忠”与“精确”恰恰相反。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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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貌似“精确”实为不通的夹缠句法,不但在译本中早已猖獗,且已渐渐“被转移到”许多作家的笔下。崇拜英文的潜意识,不但使译文亦步亦趋模仿英文的语法,甚且陷一般创作于效颦的丑态。长此以往,优雅的中文岂不要沦为英文的殖民地。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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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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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译有赖才学和两种语文上敦厚的修养,虽然应该鼓励,但是无法传授。同时,妙译只能寄望于少数译家,一般译者能做到不错,甚至少错的“稳静”,已经功德无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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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欧化”是目前中译最严重的“疵静”,究其病源,竟是中文不济,而不是英文不解。事实上,欧化分子的英文往往很好,只是对英文过分崇拜至于泥不能出,加上中文程度有限,在翻译这样的拔河赛中,自然要一面倒向英文。所以欧化分子修改疵译,十之七八实际上是在改中文作文。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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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译句,不是译字,句是活的,字是死的,字必须用在句中,有了上下文,才具生命。欧化分子的毛病是,第一,见字而不见句,第二,以为英文的任何字都可以在中文里找到同义词,第三,以为把英文句子的每一部分都译过来后,就等于把那句子译过来了。事实上,英文里有很多词都没有现成的中文可以对译,而一句英文在译成中文时,往往需要删去徒乱文意的虚字兀词,填满文法或语气上的漏洞,甚至需要大动手术,调整文词的次序。所谓“勿增、勿删、勿改”的诫条,应该是指文意,而不是指文词。文字上的直译、硬译、死译是假精确,不是真精确。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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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今天的读者即使不懂英文,也不至于完全不解“西俗”或“洋务”,无需译者把译文嚼得那么烂去喂他。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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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讲中译英的书该用英文写,写给英文写作能力强,而不大能理解中文特点的人看。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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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派、求全派、学者,力求语文纯真的人,并不是没有用处的,这些少数和绝大多数不讲究语文纯真的人相对,仍然可以发生作用。就保存一国文化和增进人类互相了解而言,这种人是有功劳的。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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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最重要的工作是思想,译而不思,虽然译得久也没有用,不但没有用,反而养成习气。见到一个字就固定给他一个固定的译文,见到一种英文结构,照样套用那个结构;不去细想那个字在那一句到底是什么意思,那句结构怎样改读起来才像中国话。资格越老,毛病越深,所谓思想,就是细心研究英文的原义,细读自己译文的毛病,细听中国人讲的话,细读中国的古文诗词,著小说,如《红楼梦》、《儿女英雄传》。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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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译文是这样的,先把原文看懂,照原文译出来,看看念不念得下去,试删掉几个不一定用的着的字,看看是否有损文义和文气。如果有损,再补回来。试把不可少的字加进去,看看是否超出原文范围,增减以后和原文再校对一次。有些地方是否译错,语气的轻重是否恰如其分,原文的弦外之音译文里找不找得到?原文的意思要消化,译文的文字要推敲。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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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要有对文字的敏感,他要懂得作者在每个字眼,段落上用的心;他要预先感到读者对他的译文的反应,有时在他看来,译文已经好到极点,谁知读者看了,不是不懂,就是觉得好笑,或者以为他别有所指。译者要多读书,多思考,多向人请教、多练习,然后才谈得到有敏感。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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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好就送出去,是很危险的,错落在别人手上,白纸上写黑字,赖都赖不了。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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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百科全书的人,不免有点主观,也不免有错,所以一个题目多查几部百科全书比较有益,以免为别人的先人之见或错误所左右。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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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用英文国家的专门名词,即使那个字像英文字,也不可当它是英文译。办法是请教懂那种文字的人,或者查一本那种文字的字典。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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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社会民主到什么地步,对某些人有特别的尊敬也是应该的,民族英雄、著名学者、专业人士、教会领袖、妇女,都应该有个“位”。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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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和朋友游瑞士里的“曾经”是用不着的,只要在“游”后面加个“过”字。P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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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人遇到对话,尤其要用心念出声来,看看像不像话,我们还不大会说话,第一是不敢,第二是字写不出,第三是不懂口语的特别文法,狄更斯写的对话何尝和英文正规文法,但却是活人所说的(尤其是下流人的),所以读来如闻其声。P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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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在说明变化的程度的时候,往往要把过程叙明。如“河身突然变狭到宽不足一里。”这样译不流畅,我们可以把那个“到”字拿掉,用逗点来代替,意思一样明白。P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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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和“因为”有别,这是一个前辈说的。原来可用来译for,“因为”可用来译because。一句用“原来”开头是中文里常见的,“因为”的前面一定要有一句什么话才行。P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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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 这个平淡无奇的字也有一个陷阱,如bowel or large intestine,这个or不是“或”,而是“就是”,是说bowel就是large intestine;又如,the Ruler of Darkness or Satan,不要译作“黑暗的主宰,或撒旦”,因为黑暗的主宰是撒旦的别名。P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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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的英文程度不管高低,大都可以看出英文里的对话(这是写在引号里的话),就是口语,没有文绉绉的文章,越是教育受的少的人越不文雅。为了传神,不合文法的话也照写下来,读到含糊不清的字要把音节简略,甚至只标出音来。作者有时要讽刺一种人,就故意把他的话说的很文雅,不是表明那人有学问,而是挖苦他。试看狄更斯笔下的Micawber,奥斯丁笔下的Collins,说的话都文绉绉的,就可以知道了。所以要译文贴切,就得要写恰如其分的话,找到口语里的字。如果原作写的是没有受教育的人的话,而译成学究式的不文不白的话,这个译文就要斟酌了。P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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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里。许多场合中一个名词前面少不得加冠词,非a即the。但中文用不着这个冠词。P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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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一切的活动似乎不是“得到”,就是“做成”;不是“给予”,就是“取得”;不是“从事”,就是“进行”;不是“证明”,就是显示;不是“提供”,就是“接受”;不是“试图”就是“坚持”。英文里make, get, take, give, show, prove, provide, accept, attempt, insist等字本有heavyduty words的称谓,但中文里“提供”、“坚持”等字,却绝非三句话离不了的词语。一定拿来大用特用,势必把译文弄得乌烟瘴气,把中文糟蹋了。P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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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曹雪芹的中文还算过得去(事实上大家看《红楼梦》都懂,都喜欢),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他写的中文翻译外文呢?省去英文你的a, the, my, his, her, I, we, he, she等等字眼,译文的意思仍然毫不糊涂,反而更明白晓畅,他人决不能拿“不忠实”来指谪译者,中国文字绝不在这方面落伍,也不会因为不肯用英文你的冠词和代名词而贫乏。译者如果在这方面多思想,态度就会改变了,译文也更好读了。P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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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翻译不要照字面死译,弄得满纸都是外国话。细细问问自己:“这句话是中国话吗?”如果不是,再想一想中国人有了这个意思,怎样说法?即使那句话还像中国话,是不是还有更合乎中国画的说法?P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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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英国人称our country,我们不妨译为“英国”,因为读者不是时时记得那篇文章的作者是英国人,他的“我国”就是“英国”。P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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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名词,连英国文学家都大骂,叫人多用动词,而今天的译文动词不用,名词用得比英国人还多。如取得成功 - 成功,进行调查-调查,从事农业-务农 P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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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译几乎多用许多用不着的字,读的人要费精神,所以为了旁人,译者最好少用或删除无用的字。 P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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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除了和文义有关外,也是用来指示局子里的各个词停顿的久暂。P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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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涉及停顿,有时候意思方面不需要用逗点,太长的地方也可以停顿一下,好让读者透口气,如“火车由上海开出差不多三个钟头的行程就到了镇江”这句太长,在“开出”、“行程”后都可以用个逗点。 P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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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有时用错了神学名词,他都予以改正(这也是译者应该做到的)。有时候原文里用了典故,一般读者不能了解,译者要加注释,这又是译者一大责任。P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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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empathy 这个字,一般词典多译为“同情、同感、共鸣”,但它的原意用一句话才能表明。此时,译者要设想自己是某一人或物,要有和这个人或物化而为一的能力,经过这样一设想,也就全懂得那个人或物了。P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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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说,我们一坐下来翻译,做的就是寻找译入文的工作。这个词有时很哪找,找起来千方百计,什么脑力都用了。好的译文贴得原文很紧,如影随形,而译文又明畅如同原著,这是件辛苦事情,也要肚子里有点书,还有创作力和想象力(就是古人所谓的“才”才行)。P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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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名字学问大得很。最好是向当地人打听一下,没有名气的要跟写原稿的人索取他的中文资料,以策万全。万般无奈,只好加注“译音”了事。P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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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外文译成中文,最容易忘记中文,不是忘记,是没有。不知要读多少书才能动笔翻译。我译出grin和cocktail只是一鳞半爪,该注意的不知有多少。译者要有多少汉字我也说不出,总之,中国书读得愈多愈好。没有读中国书而谈翻译(指把外文译成中文),欺人自欺而已。P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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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译一本书,一篇文章,是要人读的;译得不可读,工作就没有做到家。而释义是重要的一点。P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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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把中文译成英文,不是靠基本汉英词典就能成功的。一般人把英文翻成中文用几本英汉词典,不能译好,自然是意中事。译者不知要有多深的写作修养,还要学识渊博,至少能查百科全书,专科书籍,请教各科的内行,才能有希望译得过得去。至于神来之笔,锱铢不爽,又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P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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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写得好,一种外文如英文也能懂,已经有了基本的条件,但是还不能够翻译,因为译者给原文限制住,该不理的不敢不理,该改写的不敢改写,该添的不敢舔。要译了几十万,上百万字,经过了若干年,才能摆脱原文的桎梏,大胆删、增、改写。这是必经的过程。 P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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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一提的是许多形容词的“的”,可以只留最后一个,删去以前各个就行了。如“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这一串形容词,除了“个人的”,都可以拿掉“的”,只留末了一个(伟大)“的”,就够了。 P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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