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培养研训人员2名。
选聘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普通高中、教研部门、教师进修部门在编在岗人员。
选聘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普通高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 获得过地市级名师、地市级教坛新秀、地市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及以上等荣誉;
☑ 普通高中教师要求有在学校教学、科研、师训相关处室担任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教研部门、教师进修部门人员需从事教研或研训相关工作;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选调程序简介
1
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5月14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受应聘比例限制。
2
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师德考察
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业务考核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师德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
4
公示与聘用
根据业务考核、师德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选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582150;
联系人:李老师。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具体详情以公告为准,请阅读原文,进行查询!
2021-04-25
2021-04-25
2021-04-23
2021-04-23
2021-04-22
供稿:事业处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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