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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案反被派出所辅警强奸?警方:嫌疑人已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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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沭阳一名女子爆料称,7月31日,因与前夫发生口角后到派出所报警,离开时,一名辅警汤某向其索要微信号,并以讨论案情为由,于8月1日将其骗至酒店实施强奸。13日,记者从永安路派出所所长王大超处获悉,汤某确为该所一名辅警。目前因涉嫌强奸被刑拘,公安机关已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小晶(化名)是江苏沭阳人,她称自己41岁,今年4月份和前夫离婚,但并未分居,7月31日晚9时许,因为做生意的事和前夫吵架,她在永安路派出所报警,由于当晚前夫情绪激动行为失控,被派出所民警扣下。“警察让我回家休息,说让他在里面反省反省。”

随后,小晶在侄子的陪伴下走出派出所,“走出去大概十五米远,那个人(辅警汤某)就追上来,把我的号码留下,说有事好找我们。”小晶说,随后,辅警汤某就加了她的微信,当天夜里,汤某以了解事件名义和她聊天。


小晶回忆,第二天中午,汤某再次发来信息,约她见面讨论案情,在谈话中小晶提到自己正在收拾东西。随后,小晶开车见到汤某,对方以送他拿点东西为由将她带到一个地下停车场,并称“楼上宾馆里他有一个休息室,比较安全,没人打扰,还不对外开放”,提议小晶若不想回家可以上楼休息。

小晶说,看汤某只有20多岁,和自己年龄差距悬殊,“可以做他阿姨了”,于是没有戒备。没想到在宾馆内,汤某强制与她发生了关系。


随后,小晶发微信质问汤某。“今天的事都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我确实比你小,对不起,要钱还是什么。”谈话最后,汤某将小晶删除好友。

8月2日,小晶在前夫陪同下,到公安局报警。


13日,沭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聂队长称,8月2日,小晶报警的当天,汤某因涉嫌强奸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送到检察院。


沭阳县公安局永安路派出所所长王大超确认,汤某确为该所一名辅警。“一共没工作几天,有专门领导分管辅警,他所做的事情有法律来制裁他。”并表示,汤某因涉嫌强奸已被刑拘,公安机关已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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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力文

审核:赵国辉、杜贵波、宋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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