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号公告

向上滑动阅览

1月29日天气:

哈尔滨 晴 -22/-07℃;

加格达奇 晴 -28/-07℃;

佳木斯 晴 -19/-07℃;

黑河 晴 -23/-09℃;

齐齐哈尔 晴 -21/-08℃;

绥化 晴 -16/-07℃;

大庆 晴 -16/-07℃;

伊春 晴 -25/-07℃;

鹤岗 晴 -19/-07℃;

鸡西 晴 -18/-07℃;

牡丹江 晴 -21/-06℃;

双鸭山 晴 -17/-09℃;

七台河 晴 -21/-07℃;

绥芬河 晴 -16/-05℃

1月29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4号公告: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4号公告

(2020年1月29日)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与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商超、药店、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坚持开门营业保持市场供应稳定,并按照疾控管理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工作流程,采取定时全面消杀措施。二、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禁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以任何形式从事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三、全面关闭陆生野生动物展示展演场所,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消毒和疫情防控监管,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圈养宰杀活禽。四、加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所有进出市场、商场、酒店、饭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的要进行劝阻。五、加强市场商品价格监管,对疫情期间我市各类市场主体销售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药品、商品,不得随意加价、涨价,对“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执法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本公告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如不执行,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民可拨打电话:12315、12345热线反映。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热 点 追 踪


更多热文


最新!黑龙江新增7例,鸡西市出现首例!当地疾控中心紧急寻人!


疫情会不会大爆发?还要持续多久?钟南山最新回应

来源: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向原创致敬,如侵权请联系我们责   编:崔力文统   筹:杜贵波  宋毅君监   制:李红友总监制:关   中《新闻法治在线》热线:0451-82890000商务合作:15776656604 15204673747

扫一扫

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