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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丨2018年宁波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

2018-01-03 创宁工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2018年宁波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


一、大赛主题

携手拥抱互联网,激扬青春创未来。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冯杰

组委会成员:易后余、陈愉、楼巍华、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易后余 

副 主 任:阮东波、海莹莹、谢建召

办公室成员:柳艾岭、胡英卉、韩玉、蒋洵、汪兴上、徐安岭、林敏、李先锋、陈颖芳、王芳芳、周申之


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我校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将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要求在技术、创意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或领先性,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趋势或者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质的创业;

7. 其他具有创新性的创意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报名截止日前)前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校全日制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6月以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6月以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和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跨校组队项目负责人需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校友。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比赛流程

校级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赛事。校级比赛由参赛报名、校级初赛、校级决赛三个环节组成。



六、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14日

参赛团队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参赛材料于2018年3月14日前交至各项目负责人归属学院学工办。各学院填写学院汇总表(附件一),并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5日16:30前将所有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互联网+报名材料”命名并打包发送至柳艾岭数字宁工邮箱。

2. 校级初赛3月16日-3月31日

学校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按组别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复赛。

3. 校赛决赛时间待定

进入复赛团队根据校级复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5分钟陈述+3分钟答辩)。学校组织专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最终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



七、参赛材料要求(附件详情请关注各学院下发文件)

1. 创意组选手按要求填写《2018年宁波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

2. 实践组(初创、成长)选手按要求填写《2018年宁波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三)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

3.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

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八、大赛奖励

1. 奖项设置:大赛设置特等奖1项(如无特别优秀项目、可空缺)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6项。


特等奖

特等奖获奖证书+20000元奖金


一等奖

一等奖获奖证书+10000元奖金


二等奖

二等奖获奖证书+2000元奖金


三等奖

三等奖获奖证书+1000元奖金


2. 比赛推荐:校赛获奖作品代表学校参加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 其他支持: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进入决赛团队优先推荐攻读宁波工程学院创业辅修专业,更深入、全面地提升自身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决赛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宁波工程学院众创空间以及“海蓝宝”大学生创业园,享有免费的办公场地和园区扶持政策。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 赛务工作QQ群

群 号:622878492


2. 组委会办公室 柳艾岭

联系方式:87615880  15205845056  540088

办公地点:行政楼113


各学院负责老师:

汽车学院  谢建召    图书行政楼614  82351617

经管学院  李先锋    西三418              87616015 

电信学院  陈颖芳    东三300              87081905

材化学院  蒋   洵    材化楼A栋218    87616050

建交学院  王芳芳    建交楼704          87081285

外语学院  汪兴上    西二406              87616093

人艺学院  周申之    西一410              87616084

理学院      林    敏     东一522             87611229

国交学院  徐安岭    东二604              87080388



十、大赛通知平台

最新大赛情况及通知,请关注以下平台:

1. 校赛平台:“创宁工”微信公众号

2. 国赛平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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